红楼中宝玉黛玉婚约是兼祧
红楼里面黛玉和宝钗到底娶哪个?笔者认为的就是贾家的原意是都要娶的,黛玉与宝玉的婚约是兼祧关系,兼祧可以娶平妻而不是妾,她们俩的博弈选择,是谁大谁小的问题。只不过近现代这属于政治不正确,规避了此方向的解读。
宝玉黛玉婚约是兼祧
红楼里面黛玉和宝钗到底娶哪个?笔者认为的就是贾家的原意是都要娶的,黛玉与宝玉的婚约是兼祧关系,兼祧可以娶平妻而不是妾,她们俩的博弈选择,是谁大谁小的问题。只不过近现代这属于政治不正确,规避了此方向的解读。
笔者在论述宝玉与黛玉婚约的时候,多次提到了宝玉黛玉婚约是兼祧,为啥是兼祧?原因在于林家是多代单传,必须有子嗣有香火。只有一个独女尚小,父母双亡,招赘女婿不便,兼祧就是最合理的选择。林如海在夫人贾敏死后不续娶,在古代宗祧礼法至关重要的社会,不可能不做延续香火的安排。在兼祧的情况下,贾宝玉的第一个儿子甚至一半的儿子,都要姓林,以后给林家承祀香火。
兼祧俗称一子顶二门。在古代宗法制度下,一个男子同时继承两家宗祧的习俗。兼祧人不脱离原来家庭裔系,兼做所继承家庭嗣子。兼祧目的是为了承继香火后代。清俞樾《俞楼杂纂·丧服私论·论独子兼祧之服》:“一子两祧,为乾隆间特制之条,所谓礼以义起也。”还可以例如《老残游记续集遗稿》第六回:“不怕等二老归天后再还宗,或是兼祧两姓俱可。”等等。为啥清朝中期兼祧风行和合法化,背景是清中期达到中国古代的人口高峰,人口内卷,民生艰难大量的家族后代不足要绝后,社会矛盾巨大,兼祧的做法也缓和了当时的矛盾。
林如海在林黛玉之后,后来虽又有了个儿子,却在儿子三岁的时候,一病而亡。虽然他也有几房姬妾,但也没人能给他生下一个儿子。林如海送林黛玉去贾府,就明确说了他不准备再娶了。古代无后是大不孝,林如海的行为表明,他应当已经失去了生育能力。古代的医疗条件,仅仅普通的尿路感染,也可以发展为肾炎,男人的寿命,也受到巨大影响。所以林如海一定会对林黛玉的未来,做出详尽的安排,尤其是怎么样保持家族的香火,宝玉兼祧林家,不是他一个人的事情,他还要面对祖宗呢。
宝玉与黛玉是兼祧的关键,除了林家必须有香火承祀以外,还有贾家拿不出与嫁妆对等的聘礼来!黛玉带了巨额嫁妆进入贾府,当时可林如海没有死,甚至贾敏也没有死,如若是正常的婚配,贾府也要拿出来同等多的聘礼,然后聘礼连同林家的陪嫁,才是林黛玉所有的全部嫁妆资产。现在林黛玉所带来的资产,仅仅是林黛玉一部分嫁妆,另外对等的部分是贾家要给的聘礼。从书中描写,贾府是穷庙富和尚,贾府公中的财务一直是竭蹶,给宝玉巨额聘礼,不光是拿不出来,而且贾府其他人也不会愿意。
贾家给不起这个聘礼,聘礼贾府不够的部分,就要嫡母王夫人补,前面已经分析过,嫡子高于家族分家的财产诉求,潜规则都由正妻妆奁补偿。王夫人的嫁妆应当也远比不上林家钟鼎之家全部家产,外加贾敏嫁妆和林如海肥缺的各种陋规收入,所以宝玉对黛玉的聘礼,王夫人应当也补不起。就算王夫人的私房钱可以与之相比,王夫人下面还有嫡孙贾兰呢,收养的探春也要意思一下,王夫人再溺爱贾宝玉,她的妆奁也不能都给了贾宝玉。更关键在于王夫人的私房钱,当聘礼是给黛玉还是给王家人宝钗,王夫人的意愿和态度,绝对不一样。
黛玉与宝玉的兼祧婚约,王夫人肯定不愿意,婚约在贾家人与林家之间讨论,贾母是独断专行的风格,贾政则是惧内,都未必告诉了王夫人。从书里王夫人对黛玉的表现,真的可能贾家人与林家人的约定,没有告诉王夫人细节,贾家人是单方面给林家人做出的承诺。所以在大观园里面,宝玉黛玉的关系,就只能是上下都很暧昧。
因此若不是兼祧,在谈婚论嫁的聘礼层面,贾家对贾宝玉也拿不起聘礼去娶林黛玉。如果变成了兼祧,则贾家就不用拿聘礼了,甚至林家还要支持贾府一部分财物。兼祧下林黛玉算作贾家人,宝玉不改原来家庭的裔系,兼做所继承家庭的嗣子,林黛玉的妆奁,在贾府有难的时候,也要为贾家家族尽义务。所以后来贾敏放到母亲史太君那里的钱,贾母可以分掉,对此在相关章节还会分析。若是林家招赘宝玉,则完全要女方家倒给钱,但以后贾宝玉要改姓,与贾府彻底无关,贾家也不愿意,书里的情节也不符。所以从财务上,贾家要与林家再度联姻,贾宝玉与林黛玉就只能是兼祧,贾家掏不起林黛玉的聘礼。但若贾府娶薛宝钗,薛家是皇商,商人门第极低,薛宝钗嫁入贾府是高攀,贾家不用拿对等的巨额聘礼给薛家,王夫人带来的妆奁给贾宝玉当聘礼就足够了,对此区别也非常大。为啥要娶薛宝钗,不光有巨额财产带进来,还不要贾府出聘礼周转,王夫人也会情愿动用自己的妆奁去当宝钗的聘礼。
更进一步的事实,若论联姻的门第关系,宝玉配黛玉,那是土猪拱白菜的差别。贾家与林家第一次联姻时,林如海应当还是举人,贾敏可是贾代善侯门嫡女,林如海的父亲也是侯爵,林如海是独子,这才是门当户对。到贾宝玉与林黛玉要第二次联姻,林如海考上探花点了翰林成为皇帝亲信宠臣,担任了天下肥缺,林黛玉是独女,门户地位提高了,而贾宝玉则是没有爵位继承的二房,还是次子,宝玉这一代贾家爵位世袭要递降,门户地位比贾敏当时要低很多。林如海活着的时候元春还没有封妃子,同时元春的妃子给的恩赏到了贾赦的身上(贾赦是恩侯,比宁国府的爵位要高了,如果按照世袭递降,荣国公贾源到贾代善是侯爵,到贾赦要变成伯爵了),论宝玉黛玉婚嫁时,贾府实际是伯爵,按照贾政算则比林如海地位低很多,贾政长子长孙是贾兰,此时宝玉的门第比黛玉低了不是一点半点,达到可以招赘或者兼祧的门第差距。所以笔者分析说了林如海肯定要有香火,能够选择宝玉,一定会要宝玉兼祧。
宝玉在婚嫁市场的身价,对比第八十四回王尔调给宝玉提亲,也是要让宝玉入赘。入赘的联姻对价,代表当时社会对宝玉真实价值的普遍看法,次房次子又没有功名的纨绔子弟,就是招赘的对象,所以贾家与林家联姻让宝玉兼祧,贾府已经很赚了。对比王尔调提亲让宝玉入赘的道员家,而且是南韶道,在现在的广东韶州,属于偏远蛮荒之地,与探春嫁海疆差不多。黛玉父亲林如海是翰林,黛玉是嫡出独女,同样带着巨额财富,比王尔调想要宝玉入赘的人家门第高很多。宝玉此时连举人都不是,为何贾政和贾雨村都让宝玉读书考举人?所以林黛玉对贾宝玉是下嫁,婚嫁价值远高于贾宝玉。
林黛玉下嫁贾宝玉能够被林家认可,甚至被林家媳妇贾家人的贾敏认可,肯定要有额外条件。所以根据当时的社会规则分析,不能招赘宝玉,也要宝玉兼祧。兼祧与招赘的差别,是宝玉不用改姓林,生的孩子只有一个儿子要姓林,其他孩子姓贾。再对比一下大观园宝玉与黛玉的住所,就算大观园是林家的钱林黛玉的嫁妆修的,按照古代男尊女卑的规则,如果不是兼祧或招赘,也是要贾宝玉在主位,对着南边正门居中才可以,不能是林黛玉的潇湘馆在正中。大观园不是贾家大观园,是林家大观园。以后宝玉与黛玉生下来的林姓子女,要住在大观园里面,继承大观园的财产。
作为兼祧,礼法上可以娶平妻。林黛玉住在潇湘馆,也可以看一下典故:潇湘,即指竹。按,“潇湘”原为湖南省湘江别称。《山海经·中山经》:“交潇湘之渊。”郦道元《水经注·湘水》:“神游洞庭之渊,出入潇湘之浦。潇湘者,水清深也。”中国古代又有传说,尧帝有二个女儿,长曰娥皇,次曰女英,姐妹俩同嫁舜帝为妻。舜父顽,母嚣,弟劣,曾多次欲置舜城死地,终因娥皇、女英之助而脱险。舜帝继尧帝位,娥皇、女英为其妃,后舜帝至南方巡视,死于苍梧。二妃往寻,泪染青竹,竹上生斑,因称“潇湘竹”或“湘妃竹”。其后娥皇女英二妃也死于江湘之间。故后世以潇湘指斑竹,也泛指竹。斑竹湘妃竹,可以解释为林黛玉的爱哭,但典故可不是一个人在哭,也可以可以解读为娥皇、女英潇湘妃子之含义。元妃赐名潇湘馆,暗含需要林黛玉和薛宝钗仿照娥皇、女英的关系,宝玉兼祧,贾家要两个都娶的意思。而且在清中期的时候,有了兼祧平妻的制度,兼祧平妻合法化,贾宝玉可以两个都娶,还有在红楼里面,为啥宝钗和黛玉的判词是一个?应当两人是一家才对。
仔细研究一下书中黛玉宝钗的判词:“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判词可以说明林家与贾府约定了兼祧,林家香火也要延续。林黛玉无子,薛宝钗留下独子,那么独子依然是兼祧,独子后代祭祖的画法,就在判词里面约定了。兼祧后代林家祠堂挂的祖宗像,各个人在像中所画的位置,把判词后两句,倒过来读,挂中间的是林带(黛)玉,埋在里面露出一半,金钗变成金簪的样子(钗是两股,簪是一股,钗遮住一半就是簪)的是宝钗。也就是要林黛玉居中,左边是贾宝玉,右边露出来半身的是薛宝钗。所生孩子,第一个顺序位的孩子要姓林,第二个顺序位的孩子才姓贾。也就是林黛玉有孩子,林黛玉第一个孩子作为嫡长子姓林,没有孩子,薛宝钗或者其他妾的长子要姓林。
上图是钗与簪,很多人搞不清区别。字典当中钗字解释为:旧时妇女别在发髻上的一种首饰,由两股簪子合成。
贾家与林家的兼祧议婚,应当是贾敏死后林如海决定不续娶,送林黛玉到贾府就商量好了,接着林家人往贾家转移财富,贾家也准备着给宝玉找平妻,薛宝钗就是首选,薛家被暗算,薛蟠在葫芦案成为了“活死人”,控制了薛家财富,另外贾家还有一个备胎是史湘云,史家与贾母更近,不过在王家人比较确定薛宝钗之后,史湘云就另外婚聘了。贾家人的暧昧是王家人的博弈导致,王家人不愿意薛宝钗做小,平妻号称平等又有对房之称,即与正房对等,实际也有大小,只不过与妾不同,平妻不需向元配行妾礼,但实际上的地位仍然不及元配,平妻仍然要称元配为大姊。因此宝钗黛玉谁先嫁进来不一样,黛玉贾家认为已经确定,宝钗是否嫁入有选择权有博弈筹码,导致贾府对宝玉婚事的暧昧。
综上所述,宝玉与黛玉有婚约,婚约应当是兼祧,原因就是林家要香火,贾家给不起聘礼,黛玉对宝玉是下嫁。兼祧可以平妻,因此宝玉怎么样议婚,博弈非常复杂化了。而随着事态的发展,随着贾府子嗣的凋敝,随着各方势力地位的消长,宝玉联姻的博弈不断深化,后面章节会分析其中的变化,见微知著,格物致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