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帐款项以电子票据结算

商票与支票、本票相比,其具有信用功能;与短融券、超短融券相比,具有支付功能。而信用功能 支付功能=货币的基础功能,亦即商票兼具信用功能和支付功能,具有货币的基础功能,结合其最长为一年期的远期信用,可形成一定的货币替代效应,实现供应链条的零成本融资。具体如下:核心企业作为供应链或产业链的应付款源头,凭借自身的资信度,签发一年期内的电子商票作为应付款工具,向供应商(收款人)进行支付,当收款人愿意接受出票人以电子商票支付时,出票人即实现了一年期的零成本融资。以此类推,后手持票人借助承兑人的信用,在供应链中逐级支付,当供应链中的每个后手同意受让该项电子商票时,即省却了所有前手的融资成本。若票据在有效期限内一直处于背书转让状态,电子货币的信用与支付功能将完全体现,实现整个供应链上所有支付方的零成本融资。

  若需要实现融资变现,供应链末端持票的中小微企业可随时向给予商票承兑人保贴授信的银行申请贴现,并可凭借票据承兑人的高资信度享受较低的贴现利率,较其凭借自身低资信度项下的贷款利率更为低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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