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股份分饰“多角”,欧晶科技IPO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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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晶科技”)回复证监会反馈意见的最后期限已经越来越近。作为光伏产业链的上游行业,欧晶科技与中环股份的关系在此次IPO进程中一直被市场所关注。由于中环股份与隆基股份在单晶硅片行业形成了双寡头垄断格局,这导致中环股份成为了欧晶科技的稳定“金主”,在2017-2019年均向欧晶科技贡献了近九成营收。需要指出的是,在报告期内中环股份还稳居欧晶科技第二大供应商的位置;另外,中环股份旗下两家子公司还曾是欧晶科技的历史股东。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成为了证监会追问的要点,想要成功上市,欧晶科技还要对这些问题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贡献近九成营收

2017-2019年,欧晶科技对中环股份的销售收入占比分别约为87.87%、86.79%、86.4%,均近九成。

招股书显示,欧晶科技主营业务为石英坩埚产品、硅材料清洗服务、切削液处理服务。石英坩埚是单晶硅拉晶的主要原辅料,硅材料清洗、切削液处理是单晶硅片生产的重要工序,以上几块业务均处于光伏、半导体产业链上游。

从欧晶科技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来看,石英坩埚以及硅材料清洗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以2019年来看,硅材料清洗、石英坩埚分别产生营收2.46亿元、1.87亿元,分别占当期全部营收比例的43.78%、33.33%。

由于欧晶科技下游客户单晶硅片生产商中环股份与隆基股份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双寡头垄断竞争格局,公司报告期内营收重度依赖中环股份。数据显示,2017-2019年,欧晶科技对中环股份的销售收入分别约为3.03亿元、4.76亿元、4.96亿元。

不难看出,除了重度依赖中环股份之外,欧晶科技对其销售收入也在逐年增加。对于该情况,证监会也进行了重点关注,在反馈意见中要求欧晶科技补充说明公司对中环股份销售收入逐年增加的原因,在下游单晶硅存在双寡头竞争的情况下,公司销售高度依赖中环股份的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潜在风险等问题。

针对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向欧晶科技方面发去采访函,对方在回复函中表示,根据光伏产业咨询公司PV infolink数据显示,2018年隆基股份和中环股份双寡头共占据了全球太阳能级单晶硅片领域74%的市场份额,市场份额呈现进一步向行业内头部企业集中的趋势,这决定了公司的下游客户集中度较高。

另外,欧晶科技在招股书中表示,公司石英坩埚产品销售价格的确定,综合考虑出厂基准价、运费及包装物构成、订单数量、路途长短、产品规格、产品更新换代、客户资质、回款安全性、行业下游的价格变化等因素,公司向中环股份及其关联方销售石英坩埚的单位价格低于第三方的销售价格。

对于向中环股份销售价格较低的原因,欧晶科技在回复北京商报记者采访函中表示,“中环股份及其关联方向公司采购石英坩埚数量多且稳定,对其定价优惠与公司的销售策略和内部价格调节机制相符。公司对中环股份及其关联方的销售,因距离近而运输成本低、包装物可循环重复使用,成本低于其他第三方客户”。

稳居第二大供应商

除了系公司“金主”之外,中环股份在报告期内还稳居欧晶科技第二大供应商。

招股书显示,2017-2019年,欧晶科技对中环股份的采购金额分别约为4961.8万元、7331.17万元、4679.31万元,分别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为17.28%、14.16%、13.13%,均位列欧晶科技第二大供应商。

中环股份这种既是大客户又是供应商的情况引发了市场极大关注。投融资专家许小恒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针对存在同是客户和供应商的情况,一般情况需要核查合理性和必要性,是独立的购销业务还是委托加工、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等。

针对相关问题,欧晶科技在回复北京商报记者采访函中表示,公司对中环股份同时存在销售和采购的情形,对中环股份采购是为了更好地实现销售目标的必要辅助行为。由于公司向中环股份及其关联方提供业务的特点,需要考虑近距离、低成本、高效率、快速响应客户需求、保证服务质量、技术合作等多方面的因素,公司因此向中环股份及其关联方进行了采购,目前主要是向中环股份租赁房屋作为经营场所为中环股份提供服务,以及因租赁房屋而附带产生的水、电、采暖、气等配套采购。经过十年的合作,公司向中环股份提供产品及服务具备了较强的黏性。

对于向中环股份租赁房产一事,欧晶科技在招股书中也有介绍。欧晶科技表示,报告期内,公司硅材料清洗服务、切削液处理服务分别属于单晶硅片拉晶环节和切片环节的配套服务,需要在中环股份及配套方拉晶厂房和切片厂房附近租赁相应的厂房用于上述拉晶环节和切片环节的配套服务。因此,公司租赁了相关房产用于向客户提供硅材料清洗服务、切削液处理服务。

据招股书,欧晶科技共向中环股份方面租赁了6处房产。

对于该情况,证监会也要求欧晶科技说明向中环股份租赁房屋的期限确定要求、相关续签机制,必要性和合理性,租赁房屋面积占公司生产经营总体用房面积的比例等问题。

另外,欧晶科技在回复北京商报记者采访函时表示,除了中环股份以外,公司的客户在数量上每年都有新增,公司的供应商也会动态调整。

曾系发起大股东

值得一提的是,中环股份与欧晶科技并不止于合作伙伴的关系,中环股份旗下公司中环光伏以及天津环欧还曾是欧晶科技的历史股东。

欧晶科技成立于2011年,彼时因石英坩埚供应紧张,中环股份全资子公司天津环欧联合余姚恒星与拥有石英坩埚生产经验的宁夏晶隆合作设立了欧晶有限(欧晶科技前身),天津环欧持有42%的股份,系当时的第一大股东。之后在2013年欧晶有限经历了第一次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完成后,余姚恒星、天津环欧分别持有欧晶有限58%、42%的股份,天津环欧让出了第一大股东的位置。

2015年,天津环欧将所持欧晶有限42%的股份转让给了中环光伏。之后欧晶有限进行了一次增资,并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5月中环光伏持有欧晶科技28.8262%的股份。

但在2018年1月,欧晶科技表示,为配合公司资本运作,解决同业竞争,提升供应商实力,中环光伏将持有的公司28.8262%股权以公开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万兆慧谷、余姚恒星、华科新能,交易价格为1.53亿元。自此,中环光伏正式退出欧晶科技股东行列。

对于上述现象,证监会也进行了重点关注,要求欧晶科技具体说明余姚恒星、宁夏晶隆的业务背景和演变,与石英坩埚业务领域之间的关系,与天津环欧联合设立公司的合理性,梳理中环系自公司设立以来对公司的出资情况。此外,证监会还要求欧晶科技具体说明2018年1月股权转让前,与中环系存在同业竞争的具体情况,认定存在同业竞争的依据和原因。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IPO企业的关联关系是监管层关注的重点,能否说明这些关系存在的合理性是企业要解释的重点。

另外,在反馈意见中,证监会也要求欧晶科技结合《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及中环股份混改进展,说明在中环股份退出公司股权后,双方合作的稳定性及业务持续性,是否导致未来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记者丨董亮 马换换

编辑丨胡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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