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的心灵之境
林语堂先生曾经说过:“在书法上,也许只有在书法上,我们才能够看到中国人艺
术心灵的极致。
书法作为艺术,始终伴随着强烈的生命意识。人们对自然界之物产生美感,不同景物,所产生的美感也不同。山给人以稳重坚固之美感,水给人以流动活跃之美感,傲雪斗霜的松竹梅给人以崇高之美感,明月清风、杨柳依依给人以清丽、爽旷、秀美之感。因此有“仁者乐山,智者乐水之说,有“岁寒三友”之画,有潇洒旷达之姿。人们形成的审美经验,又化为审美的情感和倾向,把这种情感和倾向注于书法,书法便成为“心画”正如刘有定所言:“ 夫书,心画也,有诸中必形诸外。”
汉魏时期,老庄思想盛行,文人常用山、水、松、柳等来传达人的精神面貌,用人格特征来鉴赏书画作品,自然艺术与人相观照,便形成了艺术中强烈的人文精神。书法艺术从本质上来说,是人对生命力的一种体验和展现。当人们用审美的目光接受大自然的启迪,融于心而化为情,借诸书法艺术再现时,已将自己的情感和个性汇于其中。宗白华先生曾慨叹:
“中国的书法,是节奏化了的自然,表达着深一层的对生命的构想,成为反映生命的艺术。”
东晋著名女书法家卫夫人有一段论书道颇有趣:“善用笔力者多骨,不善笔力者多肉。
多骨微肉者,谓之筋书;多肉微骨者,谓之墨猪,多力丰筋者圣,无力无筋者病。“筋、骨、肉、力”就成了评论书法作品的专用术语,筋、骨、肉、力其实就是人的生命形态。今人俞建华论书,以气、韵、文、质评价。气者,气概、气势、气脉、气局也;韵者,风度、风神、风趣、风韵也:文者,姿态、熟巧也;质者,风骨、气质也。气度、风骨、神韵、文质,都
是描绘人的精神风貌,所谓“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这种人文鉴识的价值取向也影响到对书法艺术的鉴赏评价。
“字有果敢之力,骨也;有含忍之力,筋也。骨与力是优秀书法作品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苏东坡就因书法笔画较粗,“肉”较丰而被人讥为“ 墨猪”,为此,他作诗辩解道:“杜陵评书贵瘦硬,此论未公吾不凭。短长肥瘦各有态,玉环飞燕谁敢憎。
苏东坡很有见地。是否“墨猪”,不在于笔画粗细,不在于字的肥瘦,而要看其笔画中是否蕴含着强劲蓬勃的生命力,丰润并不等于无骨。《学古绪言》评价就比较公允,说“坡公书肉丰而骨劲,态浓而意淡,藏巧于拙,特为秀伟”,可谓东坡之知已。
封建社会是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这种社会价值取向影响到书法的艺术趣味。男性的美阳刚雄健的风格受到褒扬和崇尚,而女性的美一阴 !柔秀媚的风格往往受到批评和贬斥。“力透纸背”“入木三分”等都是对力度的赞美。但是,这种扬刚抑柔的审美趣味,毕竟无法取代中国古典哲学中对“中和”的崇尚,和谐为美之极致,刚柔并济,阴阳相和,才是最高境界,这就是俊逸、洒脱、自然、风韵。
书者的价值取向,内心世界的爱憎,自然会从其书法作品中流露出来。所以,筋、骨、肉、力也罢,气、韵、文、质也罢、不只是技巧方法问题,而主要源于书者的心灵世界、襟怀气度、主观精神。魏晋时期的书风恣意自然,拙朴自由,与士人们返璞归真的山林情趣、不受世俗拘绊的追求密切联系;唐人的书风尚法,与士人们向上进取,积极探求事物规律的精神世界相关;宋人尚意,其书法的象征意味更浓,人文色彩更明显。这与士人们内心向往高尚自由而又无法摆脱俗世的矛盾心理有关。王羲之的《兰亭序》,后人临摹颇多,但终达不到王羲之的清逸潇洒,“神韵”不足,主要是因为后世的人再也无法回到王羲之那种闲散清雅的心态中去。
书法的心灵之境,永远是国人审美的最高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