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法规定:试用期内被认为不合格,逾期辞退是否违法?

劳动法

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时,依照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的同时,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特别约定的一个供当事人双方互相熟悉、考察的期间。

然而不少用人单位在试用期的认识上还存在误区,管理上也存在缺失,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上比较随意。作为职场人,一定要懂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不满6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规定,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似乎很多小伙伴都遇到过这种情况,试用期不合格,常常被用人单位拿来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似乎试用期辞退不合格员工,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用工管理的一个法宝。那么,试用期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辞退员工吗?

答案当然不是的!只要不属于以下13种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员工!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0、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11、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12、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13、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同时要提醒广大职场人,要树立诚信意识,谨慎签约、积极履约,借用法律的“慧眼”,辨别试用期陷阱,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一旦发现自己的权益受损,要及时提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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