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的本质就是新奇!
空と海の詩 天門 - 秒速5センチメートル オリジナルサウンドトラック /a chain of short stories about their distance
摄影的本质只能是“新奇”,
摄影的出现就是新奇事物的降临。
摄影无限制地复制的东西只发生一次:
摄影在机械地重复着实际存在中
永远不可能重复的东西。
摄影是绝对的“个别”,是极端的“偶然”,
是“某一个”,简言之,摄影不疲倦地
表现的是“时机”、“机缘”和“实在的事物”。
意趣是个过于宽泛的领域,
包涵着漫不经心的欲望,
五花八门的兴趣,
前后不一致的偏好:
我喜欢/我不喜欢。
照片中的刺点,是一种偶然的东西,
正是照片上这种偶然的东西刺了我。
(而且也伤害了我,令我痛苦。)
“影像的本质全然是外在的,
没有内里的东西,
可是,比起最深层次的思想来,
影象的这种本质更难以接近,更显得神秘;
它没有意义,却能唤起各种最深层次的意义;
它是不能显现的,却明白无误地摆在那里,
因为它的这种若有若无具有吸引力和蛊惑力,
就像那个歌声诱人的美人鱼。”(布朗绍)
摄影是难以归类的,
因为没有任何理由能“标出”摄影的各种变故;
摄影可能也很想使自己成为一个符号,
像个符号似的那么粗大、稳妥、高贵,
那样就能使它登上语言的高位;
可是,要有符号,就必须有标记,
由于缺少做标记的要素,
照片就成了一种不能久存的符号,
像牛奶似的,会“变酸”。
一张照片是三种活动
(或三种感情,或三种意图)的对象:
实施,承受,观看。
我觉得,在“看照片的人”眼里,
可以说,照片实质上就是物体的化学显现,
而对“摄影师”来说,
刚好相反,照片是被“暗箱”快门切断了的视觉相连的。
人像摄影是个比武场。
四种想象出来的事物在那里交汇,
在那里冲突,在那里变形。
面对镜头,我同时是:
我自以为我是的那个人,
我希望人家以为我是的那个人,
摄影师以为我是的那个人,
摄影师要用以展示其艺术才能的那个人。
下过一番功夫以后,
我感觉到了他们的杂乱无章,
他们的偶然性,他们的隐晦,
我感觉到了摄影是一门“不怎么可靠”的艺术,
人和研究喜欢的或讨厌的人体这样一种学科
(如果有人想建立这样一种学科的话)完全一样。
奇特这一要素得以使我觉得
摄影有存在的价值。反过来,
没有奇特性,也就没有照片。
情感是我不想减少的东西,
因为情感是不能减少的,
我就想,我就应该把照片化为情感;
但是,我们能够抓住情感的意向性吗?
看到一件东西立即产生情感,
或喜爱,或反感,或生怀旧之情,
或者感到惬意,这种意向我们能够抓得住吗?
我立刻明白了,
这张照片的价值(它的“奇特”之处)就在于,
它同时显现了两种毫无关联的要素,
这两种要素不同于同一个世界,
是不同质的(但也不必一定要到形成对照的程度):
大兵和修女。
由于摄影出自纯粹的偶然
并且只能如此(被再现的总是“某个事物”),
——和文字相反,文字的东西可以
因为一个字于无意之间起的作用,
使一个描写的句子变成
一个发人深思的句子——
摄影能立即把成为
人种学知识素材的“细节”显现出来。
“摄影”并非通过“绘画”才和艺术搭界的,
使摄影和艺术发生关系的是“戏剧”。
不过,“照片”所以让我觉得更接近“戏剧”,
是透过一个很奇怪的中介:“死亡”。
既然所有的照片都是偶然的(所以没有什么意义),
它就只能靠脸部的表情
来显示某种意义(针对的是普遍性)了。
桑德尔拍摄的公证人,
一脸的傲慢和生硬,他拍摄的执达吏,
一脸的武断和粗暴;
可是,公证人或执达吏可能永远也不会看得懂这些表征。
就如同距离一样,社会的眼光在这里
必须经由纯粹美学这个中介才能通过,
美学把距离化解了;
批评只在那些已经有了批评能力的人那里才能成为批评。
总之,照片具有颠覆性,
不是因为有的照片吓人、
让人看了容颜失色,
甚至不是因为有些照片谴责了什么,
而是因为,那照片是“发人深省的”。
对我来说,风景照片(城市的或乡村的)
应该是“可居住的”,而不是可参观的。
摄影用夸张的手法改变了“事实”,
却不把事实分开,不让事实“晃动”
(夸张是一种内聚力),那么,
这样的拍摄出来的照片就成了单向的照片;
绝无双数,绝无间接的东西,绝无紊乱。
摄影师超人的视力不在于“看得见”,
而在于他处身于那个地方。
有的时候,我觉得想到的照片比看到的照片更清楚。
照片能触动我,但我得先把它从高谈阔论中拉出来:
“技术”、“实在性”、“报道”、“艺术”,等等:
什么都不要说,闭上眼睛,
让那个细节自己在情感中浮现。
摄影真谛的名字是,“这个存在过”,
或者还可以加上:这种存在是不能通融的,
在拉丁文里大概是这么表述的:
“interfuit”,意思是,
我看到的这个人或物在那里待过,
在无限远与那个人之间的地方待过,
它曾经在那里待过,但又立即分离了,
它绝对地、不容置疑地出现过,
但又被延迟处理了,这就是“in-tersum”,
这个拉丁文动词所要表达的一切。
研究照片是不是相似的,
或者是不是有寓意的,不是分析分析的正道。
重要的是,照片具有一种证明力,
这种证明针对的不是物体,而是时间。
通过摄影,我们进入了平静的死亡。
在照片里,时间的静止不动只以一种极端的、
畸形的形式出现。不管照片如何“现代”,
与我们的日常生活贴得多么近,
却无法不使照片存在着一种奇怪的停滞,
那“停滞”的实质。从本质上说,
照片不仅仅从来就不是一种记忆
(这个词在语法上的表达可能要用过去完成时,
而照片的时间,确切地说,应该是不定过去时),
而且阻断记忆,很快就变成有碍记忆的东西。
脸上的“神情”是不可分的
(一旦我能够把脸上的神情加以分解,
我就会证实或否认。简言之,
我就会怀疑并背离,
摄影的本质是明显:
明显乃是一种不“愿”被分解的东西)。
神情不是示意图似的东西,剪影是,
但神情不像剪影。
神情也不是简单的“相似”——不管相似到什么程度,
所以神情也不像“相像”。
都不是,神情是一种奇特的东西,
是个“小灵魂”,是个个体的小灵魂,
它在一个人身上是好的,
在另一个人身上是坏的。
说到底,神情也许是某种精神方面的东西,
一种把生命的价值神秘地反映到脸上去的东西。
如果一张照片不能表现这种神情,
就如同人没有影子,而影子一旦被剪除,
这个人就像神话中的那个无影女人似的,
只剩下一具不孕的躯体了。
摄影师就是通过这样一条纤细的脐带
赋予人像以生命的;
如果他没做到这一点,
或是因为缺乏才能,
或是因为不走运,因而没能
给透明的灵魂以清晰的影子,
照片上的那个人就永远死了。
可以说,摄影把专注从感觉中分出来了,
它赋予的只是专注,然而没有感觉又是不可能的;
这是件反常的事,是没有思索对象的思维,
是没有思想的思想活动,是没有靶子的瞄准。
然而,正是这种其说不一的演变,
能够产生神情最为罕见的质。
反常现象在于:眼看着照相机的镜头,
不去思索一些能激发灵感的事物,
怎么可能有聪明的表情呢?这是因为,
在集中视力的时候,
目光似乎被某种内在的东西吸引住了。
如果眼神坚持不变
(尤其是,如果眼神持续着并通过摄影穿越时间),
它就总有一种潜在的疯狂因素:
它的效果既是真实的,也是疯狂的。
摄影的“命运”可能就是这样的:
在使我相信我找到了“真实完整的照片”的同时,
它也把实在和真实完全搞混淆了;
它既表示确认,也发出感叹;
它使人像达到了疯狂之点,
在这点上,情感(爱、激情、哀伤、
冲动、欲望)成了存在的依据。
这时,摄影就实实在在地
接近了疯狂,与“疯狂的真实”酷似。
一部影片可以被人为地变得疯狂,
可以表现疯狂的文化特征,
却永远也不可能在实质上是疯狂的;
影片总是题幻觉的对立面;
它仅仅是一种幻象;
影片的幻象是迷惘的,
而不是近事遗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