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的制约瓶颈及突破路径——以浙江省为例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是我国职业教育 发展的重要基石,同样是区域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首要目标。2015年6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出台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形成与我省发展格局和水平相适应,产教深度融合、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有机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互通互补,学校、企业、社会多元办学,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浙江特色和全国领先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2020年已至,十分有必要对浙江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建设成效与经验进行总结归纳,并对建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尤其是2019年《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颁布,明确指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职业教育“类型教育”的新定位为探寻浙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的未来发展提供了新的方向引领。
一、浙江初步构建纵向衔接、横向融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1.产业适应性:初步构建起政府、行业、企业和学校多元合作办学的格局
自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省各级政府就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作为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的基本方针,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来落实产教融合。例如,宁波市最早在全国出台了关于校企合作的地方法规;嘉兴市制定出台了《嘉兴市教育型企业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对获得“教育型企业”资格的企业,予以经费奖补。经过多年努力,行业、企业与学校等多元主体协同育人的局面已初步形成。这首先表现在职业院校专业布局与区域产业发展形成了紧密的耦合互动关系,专业设置作为契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浙江省根据产业转型升级对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的需求,对接浙江省重点打造的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和文化“八大万亿产业”,通过增、调、并、转的方式动态优化专业结构,实现了人才链与产业链的动态耦合匹配,而且还打造了一批具有浙江地方特色的专业,如杭州茶文化、东阳木雕、龙泉青瓷、青田石雕、浦江水晶等。
在产教合作模式的探索上,浙江省已经探索形成了集团化办学、股份所有制合作、现代学徒制等多种模式,各地已组建了100多个职教集团,与7000多家企业结成紧密合作关系,为推进校企合作搭建了有效平台;为了将产教融合的理念真正落实到课堂教学层面,借鉴德国经验积极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全省共有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18个、省级试点90个,有179所中职学校参与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参与试点专业点数381个,参与的学生有3.95万人,参与大中型企业1634家。除此之外,还着眼于浙江省中小微企业占据主体地位,职业院校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技术改造、产业升级与成果转化,成为推进区域产业转型升级不可忽视的创新策源地。据统计,2018年,全省高职院校横向技术服务到款总额36023.01万元;横向技术服务产生经济效益268398.76万元;技术交易到款额12244.53万元。
2.内在协调性:初步搭建起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一体化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为了能够实现职业教育体系的内在协调,浙江省采取了多种举措打通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之间的隔阂,在招生体制机制创新方面,高职院校除了通过普通高考渠道招收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以外,还采取了五年制招生、自主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入学等多元招生途径,实现中职与高职的有效衔接沟通。在打通职业教育上升通道、技能人才一体化培养方面,浙江省同样作出了长期不懈的努力,这些探索包括“3+2”五年制职业教育、“五年一贯制”。通过这些举措,不仅实现了中高职的有效衔接,为技术技能人才生涯发展提供了更为畅通的通道,还通过长学制模式培养了一大批具有扎实理论基础与专精技术实践能力的高技能人才。
除此之外,浙江省还积极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层次,主要采取以下两种途径:一是高职院校和应用型本科积极探索四年制高职本科,2015年,为适应浙江省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对高端技术技能人才需要,启动了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等5所高职院校联合相应的本科院校在6个专业先行开展了试点,首批安排招生计划300人;二是推动地方本科院校向应用型高校转型,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明确转型试点院校并出台评价激励举措,探索中本贯通,中职与本科开展一体化应用型人才培养。2018年5月,浙江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开展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教职成〔2018〕43号),正式启动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3+4”模式试点工作。15所中职学校与省内8所本科院校联手培养学生,563名中职学生通过中考选拔成为接受七年制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的首批学生。
3.灵活融通性:初步形成普职可融通、职前职后一体化的教育转换通道
个性化发展目标的实现需要建立不同教育体系之间的转换通道,学习者可以拥有多样化的生涯选择机会,包括升学、转学、就业等,可以在职教体系、普教体系以及同人力资源市场等不同体系之间形成高效率、高质量的“转换”。为了有效地推动普职融合发展,浙江着力搭建普职融合的沟通渠道,比如实施普职同平台、同批次同步招生和普职学生的有序流转,积极探索课程共通、专业体验、生涯指导等多样化融通模式的改革,均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而且浙江省还着力在普通高中和中职之间建立了较为紧密的普职融通互帮互助机制,明确提出要积极利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支持和帮助中职学校深化课程改革,通过课程资源共同开发、教师互帮互助、建立校际共同体等多种途径打破普职之间的壁垒,实现优质资源的互通互享。
浙江省还采取了多样化的举措推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同人力资源市场的沟通,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建设成效。例如,大力推进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融通的“双证书”制度建设,温州、宁波两市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财政等部门合作,积极推进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融通,实施高职院校一体化课程认证考核制度,凡是经过有关部门认定的高职院校专业,其毕业生只要能够完成规定的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就能够同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除此之外,在国家“百万扩招”政策号召下,浙江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组织动员更多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群体报考,高职扩招任务稳定有序高质量完成,为社会人员进入职业教育学习提供了一条崭新的通道,现代职教体系同人力资源市场之间形成了紧密的互动关联。而且浙江职业院校主动对接区域产业发展,联合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共建各类培训基地,开发面向社会人员的培训课程,开展继续教育培训、职业资格考试培训等活动,2018年,全省高职院校开展各类非学历培训到款额共计52656.62万元。
二、浙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的关键瓶颈
1.产教融合“滞”于松散式浅层次合作状态
其一,地方产教融合立法滞后及政策执行缺乏约束、监督机制。当前,浙江省仅有部分地市出台了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地方立法,在省级层面尚未针对产教融合展开立法工作,由于缺乏相应的制度规范造成职业学校和企业之间由于组织利益诉求的差异而难以形成深度、可持续的合作机制。已制定的政策由于本身原则性、目标性规定多于操作层面的实施细则,也使得产教融合难以真正贯彻落实。行业组织参与职业教育同样呈现一种边缘性游离的状态,在行业技能人才需求预测、专业设置规划与指导、课程建设等方面功能发挥都较为欠佳。其二,产教融合平台运行不畅难以真正发挥合作育人功效。浙江省为了能够有效地推进产教融合,各级地方政府联合职业院校、行业企业搭建了众多产教融合平台,职教集团就是其中推广最为广泛的一种类型。尽管浙江省职教集团建设数量已经破百,但职教集团的有效运行受到了各种因素的制约,存在“集”而不“团”,合作浅表化的困局。作为一种松散联结的非法人组织,除了集团牵头单位,其他参与单位自归属感较低,而且合作基础薄弱缺乏深度合作共赢的利益驱动机制。集团内部章程难以形成硬性的约束规范,造成合作主体之间的关系依然是松散的,这种松散的性质也导致资源共享、合作育人、信息互通等功能设想很难真正落实到办学实践中。其三,制度环境的不确定使产教融合难以触及人才培养层面。在浙江省大力推行现代学徒制实践过程中,由于外部制度环境的不确定性、外部劳动力市场的相对自由化、企业内部依然主要以去技能化生产体制为主导,造成企业和学徒之间难以达成可信承诺,企业缺乏足够的动机去投入足够的资源去培养学徒。学徒培养标准的缺失也造成了企业在人才培养上具有足够的自由空间,许多试点企业并没有投入足够的人力、财力资源来精心培养学徒,学校仍然是人才培养的主要场所,学校也无法对其进行控制干预,难以发挥学徒制真正的育人成效。
2.专业布局“疲”于应对区域产业转型升级
其一,专业布局优化调整滞后于产业转型升级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以高职院校专业布局结构来看,近三年来,浙江省高职院校面向第三产业专业增设较多,专业点数增幅达20%以上,面向第二产业专业点数则减少20%以上。面向第二产业专业点数量减少明显,面临制造业人才培养数量下降,难以适应浙江省重点发展信息技术、物联网、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人才需求。当前,在专业布局上仍然以传统制造为主,滞后于当前产业发展的水平,涉及新兴产业尤其是智能化生产的专业还较为缺乏,由此造成云计算与大数据、城市轨道交通、精密生产制造等行业人才供给的不足,严重制约了相关产业的转型升级发展。其二,专业治理缺乏行业企业的积极参与并缺乏现代技术手段的应用。之所以浙江职业教育专业布局与产业发展关联度不匹配、不紧密,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当前无论是政府层面还是院校层面都尚未建立较为科学的专业治理机制。一是行业、企业作为重要的利益相关者并没有制度化的通道表达利益诉求,而且行业机构普遍未能针对本行业技能人才的需求以及供需匹配的情况进行深度调研,无法有效地指导职业院校开展专业设置;二是当前无论是政府还是职业院校,在进行专业布局调整过程中尚未建立科学的预警机制,往往基于标志性项目成果和招生、就业情况进行粗略的经验型评估,难以真正深入了解专业发展的真实状况,还不能提出科学的布局调整规划与建议。其三,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单兵作战”无法应对区域产业的集群化发展。当前,浙江产业发展已呈现出十分鲜明的集群化、链条式发展特征,例如,台州黄岩塑料模具集群、横店影视产业集群、舟山船舶修造产业集群、宁波服装产业集群等。产业发展的集群化亟待专业建设范式从“单兵作战”走向“集群发展”。职业院校在建设思路上仍然未能超越传统专业建设路径的窠臼,缺乏建“群”意识,集中表现在专业群组建上的盲目性与随意性,未能够根据区域产业的特征建构适宜的专业群,仍然将视野聚焦于单一专业建设上。
3.贯通培养“难”以突破嫁接式衔接的困境
其一,无论是中高衔接还是中本衔接,都未能基于技能人才成长的规律性进行体系化设计。当前,浙江省所采取的衔接贯通举措为中高职毕业生提供了在学校教育体系内进一步升学的制度通道,但忽视了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对学制体系的内在要求,“中高职衔接不是以学历提升为目的,而是基于岗位能力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化的缺失表现在中高职、中本专业目录不衔接以及衔接双方围绕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缺乏实质性的沟通合作,双方各自为政,难以针对产业人才的需求开展体系化的人才培养方案设计,不可避免地造成人才培养的人为割裂。其二,无论是中高衔接还是中本衔接,都未能实现基于课程体系贯通的实质性衔接。无论是中高还是中本衔接,在政策设计上都必须触及课程层面,方能实现不同层次职业教育之间实质性的衔接,“课程衔接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的基石”。当前中高职、中本在课程上并没有实现一体化设计,由于衔接专业的不同,一体化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实习实训标准设计的缺失,再加上中高职院校、应用本科院校在课程设置上都具有较大的自主权且缺乏协调沟通,最终造成课程设置的重复而且相互割裂。其三,中职同高职、应用型本科的衔接亟待建立制度化衔接通道。尽管当前浙江省已经在中职、高职与应用型本科的衔接上打通了多条通道,比如五年制招生、自主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入学、中本衔接等,但这些通道或者是以试点的方式在推进或者由于进入该通道的学生数量过少而难以真正像普通高考制度一样形成对中等教育人才培养的引导与规范。从其他省份发展的经验来看,山东省早在2013年就开始探索“文化素质+专业技能”春季招生考试制度,为各类人才成长提供了多样化的成才路径,搭建起人才成长的“立交桥”,当前浙江省高职招生制度的改革仍然主要局限于高职自主招生与中高衔接招生,尚未建立面向多元生源的统一高考制度。
4.学生发展“囿”于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其一,地方普通本科院校向应用型高校转型的动力不足、能力不够。尽管浙江省早在2015年就响应国家的号召开始推动本省应用型高校的发展,并已经遴选了二批院校开展试点,还出台了应用型高校评价的试点方案,但受制于顶层规划的不足以及现行高等教育评价体制的制约,地方普通本科院校转型的动力普遍不足,许多高校认为转型就是“降格”,仍然未能脱离学术型高校的办学范式,无法真正围绕产业链布局专业链,围绕企业需求进行人才培养,在实践中仍然朝着研究型高校的目标办学。其二,高职院校受制于办学层次的限制不安于职教定位并普遍具有较强的升本冲动。高职院校作为浙江省职业教育办学的主要教育机构,是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中坚力量,但由于其办学层次一直停留于专科层次,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在职业教育办学中有突出成效的浙江高职院校在“升本”转型为普通高校后,反而弱化了自身职业教育的特色。有些优质高职院校可以通过与普通本科院校联合培养本科层次技术技能人才,虽然“贴牌”培养的毕业生深受企业青睐,但也存在“亲妈不养、后妈难养”的尴尬,普通本科积极性不高,高职院校的教学自主性受到限制。其三,学生生涯发展通道受阻造成优秀技术技能人才的流失。当前,为了能够拓宽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学校系统内的生涯发展通道,纷纷扩大了中职—本科的一体化培养以及专升本的招生规模,然而随着这一模式的扩大,却意外造成优秀技术技能人才的流失。这是因为随着学生升本录取人数的增长,众多高职院校学生将“专升本”考试作为高职三年求学的主要目标,甚至会通过放弃实习实训而专心备考,许多具有特色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如现代学徒制、订单班培养,由于学生升本意愿强烈而造成人才留用率低,进而影响到企业参与的积极性。
5.通道不畅“阻”碍个体生涯发展的灵活性
其一,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同普通教育体系之间仍然限于单通道转换。尽管当前浙江省已经采取了许多措施来试图加强普通教育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沟通融合,但政策出发点仍然将职业教育视为“弱势”教育,需要普通教育来对其进行扶持帮助,而不是从学生生涯发展的角度来审视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衔接沟通对学生生涯发展的重要意义。在通道转换上,普通教育学生流向职业教育的渠道是畅通的,一旦学生选择职业教育,就很难有机会再回到普通教育体系。其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同职业培训体系之间“双轨”独立运行。当前,浙江省学校职业教育所开展的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同企业、培训机构自身开展的职业培训之间是相互割裂运行的,二者都处于各自为政的局面。一方面,学校职业教育在场地、师资、培训能力以及教育管理经验上都要优于企业和社会培训机构,而企业以及社会培训机构在培训的针对性、灵活性以及培训模式上要优于学校职业教育机构,二者的相互独立运行造成资源整合优势无法实现,从而制约了技能人才供给的效率与质量。其三,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同普通教育、人力资源市场的融通欠缺制度载体。“对职业教育体系与人力资源市场之间的教育转换而言,单向输出下的挣扎回炉是其主要形态。所谓单向输出下的挣扎回炉,是指从职业教育体系到人力资源市场的教育转换相对较为容易,而要想再从人力资源市场返回到职业教育体系中接受职业继续教育却要困难得多”。个体在教育体系之间转换流通困难的主要原因在于缺乏必要的制度载体,例如,资格框架、学分银行以及先前学习结果认证等制度的建设当前都处于空白状态。
三、突破浙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制约瓶颈的关键路径
浙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优化完善应围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关键瓶颈问题,进行系统规划、统筹布局;充分发挥政府资源统筹的主导作用,激发职业院校办学的改革活力,通过建立由教育厅、人社厅、发改委、财政厅等部门组成的职业教育工作厅级联席会议,统筹部署浙江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针对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与产业发展的关联性、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内在协调性以及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与普通教育、人力资源市场的灵活融通性等三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攻关,建构具有浙江特色并达到全国领先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1.推动产教融合地方立法,搭建产业人才需求预测平台
浙江及各地市政府应围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出台地方性政策法规,通过立法深化产教融合体制机制改革,厘清学校和企业在产教融合实施过程的权利与义务,统筹兼顾相关主体的利益诉求,明确并优化政府扶持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激励措施,推进职业院校和企业深度合作,着力提升校企合作质量与水平。鼓励各地方出台政策法规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引导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等以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公办职业院校办学,在国有资产管理、人事管理、收益分配、金融财税、土地保障等方面完善相关激励政策。
探索搭建产业人才数据平台,精准把脉产业人才需求服务职业院校发展。要探索建立地方产业人才数据平台,广泛汇集产业界、职业教育界、人力资源界等领域的研究人员和实践专家,持续、深入跟踪各行业、职业人才的需求,及时准确发布人才需求报告,引导职业院校专业设置、招生规模以及人才培养定位,促进职业教育与产业人才需求更为精准地对接。建立省级层面产交融合型企业制度并着力打造一批高水平产教融合型实训基地。按照国家部署要求,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资源、平等择优、先建后认、动态实时的基本原则深入开展省级层面产交融合型企业认证与培育工作,充分调动地方政府、企业和职业院校积极性,建设一批“资源共享,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产与技术研发服务于一体”的高水平实训基地。
2.优化专业布局调整机制,推动专业建设的集群化发展
为了能够推动专业布局与产业布局的动态耦合匹配,应建立科学的专业诊断评估与预警机制。政府教育管理部门应针对行政区域内职业院校专业布局进行宏观调控管理,减少对职业院校直接的微观干预,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搭建职业院校专业动态监测与预警平台,科学制定专业建设的绩效评价体系,基于专业建设成效与市场人才需求两大基本维度对辖区内职业院校专业建设的真实状态进行精准定位,同时应建立红黄牌预警机制,并将预警结果作为重点专业遴选、学校办学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对于职业院校而言,同样应加快完善学校内部的专业建设质量动态监测评价机制,建立独立于教学管理部门的质量监控部门,明确赋予该机构专业建设质量监督、诊断、评估的职能,向学校定期汇报专业建设质量评估情况并发布年度报告。
为了能够加快推进浙江职业院校专业建设的集群化发展,应坚持重点突破、点面结合、整体带动的原则,既要采取重点项目的模式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引领效应、具有鲜明区域特色专业群,也要坚持通过制度环境的优化,通过平台搭建以及评价引导等举措推动职业院校普遍认识到专业群建设的重要价值意义并规范专业群建设的路径。在国家“双高计划”的引领下,应加快推进浙江省“双高”建设的进度,遴选一批产业导向鲜明、校企深度融合、人才培养模式先进的专业群进行重点打造,并为更多的职业院校提供可供模仿学习的典型样板和建设范式。针对职业院校而言,应增强建“群”意识,基于所服务面向区域产业集群内部职业岗位群的分布特征科学组建专业群,打破专业之间的隔阂,建立专业间的内在联系与协同机制。
3.加强标准体系内在衔接,建立技能导向的“职教高考”
加强高职对中职的引领与衔接,建立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标准体系,推动中职和高职培养目标、培养方案、专业设置、课程体系、实践教学、质量标准等方面的有机衔接和人才培养模式的一体化改革,建立系统化的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机制。根据行业发展和市场需求,扩大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试点院校和专业覆盖,适度增加“五年制3+2”和“五年一贯制”一体化人才培养规模,大幅提高专科高职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比例。制定完善中高职一体化招生、教学、转段升学等管理办法,充分扩大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探索形成多专业、多形式、多渠道的一体化人才培养机制,满足学习者多元化选择需要。稳步扩大中职与应用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试点规模,科学合理布局试点学校和专业覆盖,适度增设学前教育、护理等社会需求大且急需应用型人才的专业。
应加快建立具有浙江特色的职教高考制度,为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提供更加畅通的生涯成长通道。职教高考制度建议在每年春季进行,考试内容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为主,参加职教高考的学生将不能够再参加普通高考,而且职教高考的生源应该多样化,既包括中职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生,也包含下岗工人、退役军人、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社会人员,针对不同生源类型可以采取不同的考试模式,中职毕业生应以职业技能考试为主,普通高中毕业生以职业适应性测试为主,而社会生源则可以通过综合素质测试进行评价,实现考试分类、划线分类、录取分类。为了提升职教高考的信誉度,应由省级考试管理部门统一组织,按照统一出题、统一考试、统一投档的原则实施。同时,应鼓励应用型高校通过职教高考录取生源,对于生源比例达到一定规模的应用型高校,可以在专业学位授予点设置、招生计划等方面进行政策倾斜。
4.多路径开展本科职教探索,打破技能人才成长“天花板”
浙江省本科职业教育的发展应该坚持多路径并行,既要继续通过政策设计、制度完善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高校转型,也要在国家规划指引下,继续在高职院校遴选一批学校和专业探索开展本科职教试点,通过多种路径并行的方式开展本科职教的探索,最终打通现代职教体系的通道。应进一步完善高校分类体系,构建新的分类标准,明确应用型高校在高等教育系统中的功能定位,基于学校类型确定财政拨款标准,发挥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作用。对首批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院校的经验教训进行系统梳理,对转型成效显著的试点院校给予必要的奖励支持,并总结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要以课程改革为核心推动地方本科院校转型发展,建设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应用技术课程。构建体系化的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与应用型高校特点的评价制度体系,建立行业企业参与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机制。为转型试点院校在专业设置、教师引入、招生考试等方面赋予更多的办学自主权并在经费投入上给予更多的支持。
进一步引导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扎根浙江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强化应用导向,服务区域战略新兴产业与支柱产业对高素质职业人才的需求。充分调动行业企业参与专业学位教育人才培养的积极性,构建政、校、企互助共赢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产学合作培养新模式,构建多方协同的运行机制。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的职业性与实践性,突出职业素养与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建设一批课证融通课程、案例教学课程、项目化课程等具有专业学位教育特色的课程,创新教学组织模式并推动课堂与行业企业的沟通联系,推动各培养单位之间课程共享、学分互认。加强专业学位教育同中、高职教育的衔接,构建“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相衔接的培养体系,试点开展高端技术技能人才的一体化培养。
5.搭建普职融合制度通道,统筹发展职业教育与培训
逐步拓展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融通渠道。在管理体制上,建议在高中阶段教育建立普职综合协调机构,统筹本辖区内的普职合作事务。加快推进“职业体验日”制度化以及实施的范围,依托职业院校,探索建立面向中小学生的职业体验中心,开设面向区域中小学的职业体验活动或选修课程,丰富中小学生职业体验的内容和形式,加强职业启蒙教育。推动基础教育阶段的生涯教育和劳动技术课程改革,在普通高中引入职业技术课程,为普通高中学生接受职业基础教育创造条件,深化普职渗透,提高职业教育吸引力,推动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的有效贯通。除此之外,普通教育还应该进一步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向职业院校的供给,在区域范围内建立课程、师资、教学等资源的沟通制度,并可尝试建立学校之间校长与教师的互动交流机制;还应整合社区的优质教育资源,在区县层面布局生涯与技术体验中心,以此作为普职融合活动的重要载体。
加强职业教育与培训的一体化发展,应根据技术技能人才生涯成长发展阶段的不同需求,建立体系化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首先,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体作用,适应终身学习时代的需求,积极加快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职业院校为基础、以公共实训中心为支撑、以职业培训机构为补充的终身职业培训系统,面向社会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培训。其次,职业院校要充分发挥好自身的资源优势,面向高校毕业生、在职职工、下岗人员、退役士兵、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以及转业培训。最后,加快建立区域学分银行,推进“1+X”证书制度改革,试点打通非正式学习、正式学习的界限,试行弹性学制,允许学习者通过课堂学习、在线学习、自学等方式获得学分,实行弹性学制,强化职业技术学校和继续教育与社会培训服务功能。
(文章选自《黑龙江高教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