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犯底线,巨额罚款。

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推行公司债权发行过程中,公司报表利润与实际情况存在重大差异,严重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全国首例债权虚假陈述集体诉讼案,一审判决涉案锦天成律师事务所对五洋建设集团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700万元,大公评级承担连带赔偿责任7400万元。法院认为,虚假陈述是证券市场传统的痼疾,不仅损害投资者利益,也对公开公正的投资环境造成极大伤害,让装睡的“看门人”不敢装睡,让破坏证券市场秩序的人付出代价,是司法审判对证券市场虚假陈述的基本态度。涉案律师及评级机构背离职守,掩盖真相,试图打擦边球,蒙混过关,自作自受。赚取高收益的“看门人”,敷衍了事,助纣为虐,造成近五亿元的经济损失,依法严惩,震慑弄虚作假的职业团队。“看门人”,滥用公信,欺世盗名,误导市场,身败名裂,依法赔偿,绝不姑息。迷信品牌的投资人,引以为戒,举一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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