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发布一农家乐冷冻海产品检测情况,南宁也有动作→
近日,广东有关部门传来通报
佛山一批进口海虾的外包装
检出新冠肺炎病毒阳性
并有疑似涉事产品物流到贺州
贺州有关部门迅速开展采样检测
目前最新检测结果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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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在近日
南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也发布了关于外埠入邕进口冷链食品
实行集中查验监管的通告
南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外埠入邕进口冷链食品
实行集中查验监管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我市将对外埠入邕进口冷链食品实行集中查验监管,现通告如下:
一、我市设立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169号)、广西海吉星冻品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6号)、南宁壮宁冷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经开区友谊路21-2号)三家冷库为外埠入邕进口冷链食品集中查验监管仓(以下简称“监管仓”)。凡外埠入邕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到监管仓开展查验并取得《南宁市进口冷链食品出仓证明》(以下简称“出仓证明”),方可进入市内储存、使用、加工、销售。
二、监管仓所在城区、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成立派驻监管仓联合工作组,外埠入邕进口冷链食品货主(所有人、购货者、承运商、接货人)应在进口冷链食品抵达南宁前24个小时向监管仓所在城区(开发区)联合工作组提交《进口冷链食品集中查验报检单》(以下简称“报检单”)报备。监管仓联合工作组在接到报检单后应及时受理并将受理号反馈给货主。
三、监管仓联合工作组应根据报检单对外埠入邕进口冷链食品开展查验,查验是否持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凭证、消毒证明等,确保手续齐全、货证相符后方可出具出仓证明;如未取得核酸检测凭证、消毒证明的,监管仓联合工作组应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全面消毒和核酸采样检测,合格后方可出具出仓证明。
四、从2020年12月5日起,在南宁市内储存、销售、加工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持有出仓证明,凡未取得该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得在南宁储存、销售、加工。
五、本通告实施前,南宁市库存的进口冷链食品货主应主动将货物信息向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申报,按照要求消毒并开展核酸检测后,取得核酸检测凭证、消毒证明后方可储存、销售、加工。
六、本通告实施后,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运输者、储存服务提供者违反上述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七、本通告自2020年12月5日起实施。
南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2月2日
新闻背景
12月2日到5日,山西临汾、安徽合肥、辽宁营口、黑龙江哈尔滨等多地发现冷链食品及其外包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
山西临汾:进口冷冻肉品外包装阳性
12月5日,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外通报,尧都区对已封存的进口冷冻肉品进行新冠病毒常态化主动全面核酸检测时,在某农贸市场检测出一份印度进口的冷冻带鱼外包装结果呈阳性。
安徽省合肥市疾控中心发布信息称,12月4日,合肥市蜀山区对进口冷链食品开展常态化监测,经市疾控中心复核,发现1份从巴西进口的牛腩外包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
截至目前,直接暴露人员及一般接触人员共113人已全部追踪并进行集中隔离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问题食品购买者共32人已全部追踪并进行集中隔离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12月4日,辽宁营口大石桥市疾控中心在对12月3日进入域内的进口冷链货物例行核酸检测中,发现营口牧源肉业有限公司异地取道来营的阿根廷冻牛肉外包装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
营口牧源肉业有限公司已被封闭,货物均未出库。截至12月5日1时,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12月4日,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对黑龙江省哈尔滨润水吉商贸有限公司进行产品售前检测过程中,发现一份冷冻食品(商品名为“甲壳烧”)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
截至12月4日23时,已采集相关人员、涉事食品及环境样本606份,其中58份样本检测结果为阴性,其余样品正在检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