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巡礼·大理篇 服从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促进大理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云南网讯(记者 云仲肖)“十三五”以来,大理州市场监管局聚焦职责使命,坚持服务为先、同频共振、依法行政的工作理念,坚决服从和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积极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努力提高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效能,为促进大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十三五”期间,大理州市场监管局被市场监管总局表彰为“商事制度改革信息化建设表现突出单位”,被中宣部、司法部表彰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深化“放管服”改革 大力优化营商环境
落实简政放权政策,规范市场准入。执行“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按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规范市场准入管理,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建立清单信息公开机制,做好相关市场准入事项信息公开,提升市场准入政策透明度和清单使用便捷性。2020年全州企业年报率达92.74%。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简化审批环节、减少申报材料、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服务,新开办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缩在2个工作日内。“十三五”期间,实施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数量由 68项压减为10项。持续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全面提升商标受理服务水平,全州有效注册商标累计达 18370件。全面推进“证照分离”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全州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着力解决企业“准入不准营”问题,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减轻创业负担,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各类市场主体长足发展,全州各类市场主体249480户。力推电子营业执照,企业登记实现“零上门”“零见面”,目前,全州共发放新办登记企业电子营业执照1513份。
提升服务发展水平 助推高质量发展
纵深推进质量强州工作。2016年至2019年,先后出台质量强州实施意见,开展实施质量提升工程、深化9个领域质量提升。今年,大理州委、州政府将《“十四五”质量强州规划》列入州级重点规划。政府质量满意度不断提升。全面加强各领域、各环节质量工作,全州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明显增强,近3年来,在全省政府质量满意度测评中,大理州排名不断提升,位列全省前列。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凸显。将质量工作融入地方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2019年,全州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94.68%,农产品综合检测合格率达98.32%,建筑企业竣工交付工程一次性交验合格率100%,洱海水质稳定保持Ⅲ类,其中7个月达到Ⅱ类。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大幅提升。引导和激励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提高经营绩效,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知名度,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下关沱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先后荣获省政府第三届、第四届政府质量奖提名奖,云南洱海顺丰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获得云南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实现大理州该领域“零”的突破。
稳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把知识产权战略作为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抓手。“十三五”期间,全州专利申请累计达7166件,授权累计达3373件。持续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大力加强商标培育指导,增强企业创新驱动力。截至10月底,全州地理标志商标共27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达8个。促进知识产权应用。稳步推动“知识产权强企”工程,2020年,大理州4家获批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目前,共有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家,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8家。开展大理州地理标志运用促进行动,实现“县县有地标”。指导帮助企业合法正确使用和管理地理标志,促进企业对地理标志的有效运用。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狠抓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严厉查处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做好重点企业涉及知识产权方面的维权。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积极落实专利费用减缴、授权发明专利资助、优先审查、电子申请等激励政策措施,出台《大理州发明专利资助办法》。
聚焦重点领域监管打击市场违法犯罪
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坚持以民生为重点,围绕重点领域,旅游、网络交易、农村市场、医药、教育等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和领域,集中对社会关注度高、反映强烈、危险面广的市场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和涉网不正当竞争等突出违法行为进行整治,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成立成品油非法销售整治工作领导组,进一步严格燃油监管,严肃查处生产、销售假劣车用油品行为。围绕重点打击侵犯商标权、专利权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食品、农资和云南生物、云烟、云药、云茶等,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危害公共安全的侵权假冒,开展“春雷行动”“云端2018专项行动”“云油利剑”“网剑行动”等联合打假专项行动。强化网络市场监管。坚持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突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严厉查处网络交易违法行为。强化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积极开展查处以直销名义和股权激励、资金盘、投资分红等形式实施传销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对涉嫌传销行为进行清理排查;积极创建“无传销城市”和“无传销社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全州12县(市)创建为省级无传销城市。强化广告监管。不断创新广告监测监管方式方法,深化广告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努力营造良好广告市场环境。2020年处理涉嫌违法广告线索154条,立案查处14件。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持续保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高压态势。2015年以来,全州未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在全州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中均被考评为“优秀”。加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推进“食品安全监管网”建设和使用,健全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启动餐饮业质量安全三年提升工程,全面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其中学校食堂、大型餐饮服务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重点单位覆盖率达100%。强化药品安全监管。严格按照GMP监督指导药品生产企业组织生产经营;严格按照GSP加强药品经营企业监管,与扶贫部门联合开展“农村便民药柜”设置,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管,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化管理,作为全省3个试点州市之一启动化妆品示范店创建。
强化理性消费引导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规范消费投诉渠道。畅通受理和解决消费者诉求渠道,整合五条热线为12315一条热线受理市场监管各项投诉举报。“十三五”期间,共接到消费者来电57861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43.55万元。持续开展“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活动。2020年永平服务区、跃进服务区、剑湖服务区等3个服务区创建成大理州“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服务区。强化宣传和理性消费引导。围绕消费维权、放心消费创建、重点消费市场监管整治,以“3·15”消费者权益日、“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等金融知识宣传活动为载体,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短信等媒体媒介,多渠道、多层次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知识,适时进行消费警示提示,发挥好消费引领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