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树五 | 剑川命名由来的历史文献考索
剑川县为滇西北白族聚居区,历代人文蔚起,文学科名比于诸郡,素有“文献名邦”之称,石钟山南诏石窟造像,被誉为“南天瑰宝”,与南诏、大理文化源远流长有密切关系,1961年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2年纳入大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及著名风景区之一;张伯简、赵藩、周钟岳、赵式铭、张子斋等乡邦先哲对云南文化思想诸多建树和贡献,影响及于省内外;剑川又因历史上木雕、布扎、民族歌舞等民间艺术见长,1996年II月被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艺术之乡”,1999年2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又授予剑川民族文化先进县称号。2001年10月26日,世界纪念性建筑基金会将剑川沙溪镇寺登街列入世界建筑遗产保护名录,这是滇西茶马古道上惟一幸存的古集镇,最近又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因此,社会各界人士对剑川历史及地名来历含义十分关注,撰文研究者不少,但对剑川县名何时形成?命名缘由及衍变情况怎样?其语源、语别与词义作何解释等问题,目前学术界说法不一,关键在于如何寻找相关历史文献,占有丰富资料,深入开展科学研究。本人不揣冒昧,检索有关历史地名资料,对剑川县命名由来略作考证,希望能引起更多的同志来关心和讨论研究这个问题。
剑川县位于大理白族自治州北部,北纬26°12′至26°41′,东经99°33′至100°33′,东邻鹤庆县,南连洱源县,西界云龙、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北靠丽江纳西族自治县。地当云岭山脉南部,漾濞江上游,滇藏公路纵贯境内。全县面积2250平方公里.人口152067人,有白、汉、彝、傈僳、回、纳西、普米、壮、蔵等16个民族,少数民族有145448人,占总人口95.65%;其中,白族137689人,占总人口90.54%,是我省白族最大的聚居区之一。
剑川有悠久的历史和光荣的革命传统,也有丰富的文化遗产。人类社会从氏族制度解体,进入阶级社会组织的历史阶段,即由新石器时代进入青铜器时代,也就是真正文明的标志。史学界一般认为中华文明开始于公元以前1500年至公元前1900年的二里头文化时期。在云南,约在公元前一千年左右,也出现了文明的萌芽。1957年在洱海北部剑川海门口发现距今三千年的青铜文化遗址,相当于商代晚期,这是迄今发现最早的青铜文化,被考古学界定为云南青铜文化的发源地。已列为全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此地汉代已纳入益州郡,属楪榆县地。东汉改属永昌郡。三国蜀汉、西晋属云南郡。东晋、宋、齐属西河郡。隋朝属南宁州总管府。唐朝前期置眉邓州(今马登一带),属姚州都督府。开元二十六年(738年)皮逻阁统一洱海地区,建立南诏政权。南诏初期为剑川诏及剑浪诏地,置罗鲁城为治所,后设剑川节度。后晋天福二年(937年)通海都督段思平借助东方三十七部力量,消灭了龟缩在剑川的大义宁国王杨干贞,建立了大理国,剑川设为义督睑,筑望德城为治所。蒙古宪宗七年(1257年)设义督千户。元至元十一年(1274年)改置剑川县,隶鹤庆州,二十三年(1286年)改属鹤庆路。明朝洪武十七年(1384年)升为剑川州,隶鹤庆府。二十三年(1390年)徙今治,建学宫书院,文教鼎盛,享有盛名。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名贤杨栋朝对魏忠贤专权、祸国殃民事,屡疏抗劾,主持正义,中外敬服。剑川各族人民继“成化起义”之后,在清康熙年间又掀起大规模的反抗斗争,处死了贪赃枉法的知州夏一松。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废鹤庆府,剑川州改属丽江府。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后,30日昆明起义,大理于11月2日通电响应,3日成立“迤西自治机关总部”,公推剑川白族赵藩当总理。民国二年(1913年)改剑川州为剑川县,次年划属腾越道,道废后,直属省。民国四年(1915年)云南发动讨袁战争(又称“护国运动”),向全国通电,组成护国第一军,蔡错任总司令,白族学者周锺岳兼任云南都督府秘书长。1919年白族优秀青年张伯简到法国勤工俭学,1921年转赴德国勤工俭学,在柏林加入中国共产党,为云南第一个共产党员,后至苏联莫斯科东方劳动大学学习。1923年回国,在上海、京汉铁路进行革命活动,曾任中央罢工委员会书记,1924年11月担任中共中央出版部书记,1925年,参加领导广东省港大罢工,并在毛泽东同志主持过的“第六届农民运动讲习所”任教员,在周恩来同志任委员长的中共两广区委会中任军委书记,成中国共产党第一代少数民族共产党员、早期传播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革命活动家之一。
1949年4月2日白族优秀革命青年在中共滇西工委欧根、黄平、王以中等领导下发动了剑川起义,揭开了滇西北游击战争的序幕,为建立和巩固革命根据地及云南的解放作出重大贡献,同年9月滇西北人民行政专员公署宣告成立,建立了人民新政权,专署初期驻治剑川(1950年4月后迁鹤庆)。1950年剑川县改属丽江专区。1953年剑川雪梨乡浪渡邑划归洱源县。1956年11月剑川县改属大理白族自治州。原属兰坪县上兰区富乐等11个乡划入剑川县。1958年撤销洱源、邓川二县,并归剑川,县治迁至洱源三营。1962年恢复原建制,剑川县辖7区1镇,下设91个公社、1个居民委员会,原剑川县所属乔后盐矿及乔后、大丰、前进公社及邓川县划归洱源县。1984年2月改革人民公社体制为区乡公所,剑川全县设8区1镇、88个乡、5个乡级办事处、522个农业生产合作社。1998年撤区建乡,全县有1镇、8乡、93个行政村(办事处)。1999年末,辖2镇、7乡、70个村公所、23个办事处。2000年后,全县设金华、甸南、剑阳、马登、沙溪5个镇和羊岑、上兰、弥沙、象图4个乡,共有93个村民委员会。
“剑川”之名,较早出现于唐代中宗年间刘肃所写《大唐新语》,以及《南诏德化碑》、《全唐文》中。当时为八诏之一,后改置剑川节度。其事参见樊绰《蛮书》及《(新、旧)唐书·南诏传》诸篇。元朝至元十一年(1274年)正式设立剑川县。可见,剑川得名与建制已有很长久的历史。
关于“剑川”名称的来历含义,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归纳起来,有下列五种:
笔者同意此说,故先讨论这一说法。它涉及“罗鲁”、“义督”、“剑川”等三个历史地名,其中前二名是用汉字记音的民族语称谓,后者为汉语命名地名。据笔者査证,它们都与水有关,其词意渊源于古“剑川”,又名剑川湖,或简称剑湖、东湖、剑海。
由于古代政区设治地临近剑湖,有险辟湫隘,背山负水的地理特点,命名时乃以湖水地貌取义。《元混一方舆胜览》考释云:“剑川县,古剑川也。”《元史·地理志》说:“剑川,县治在剑川湖西,夷云罗鲁城。”陆景宇《新编中国地名辞典》亦称:“剑川州,位于丽江县之西南,县城在剑湖北岸,因以得名。”上引《元史》等资料标出了县治所在地理方位与民族语称谓,对考释剑川县名来历含义有重要启示和参证作用。
据査,上述罗鲁城,唐代即有此名。《大明一统志》载:“罗鲁城,在剑川州治南,唐有此城。”该城因水得名。作者曾向熟悉彝语地名的马存福同志(彝族)请教,据其分析,认为“罗鲁”一名,系源于古彝语,读音应为“落鲁","落”后来改写为“罗”,其意为“龙潭”、“水池”。据民族出版社张兴、张海英、普毅三位彝语专家介绍,在北部彝语方言里,古语水与“龙”(
)有关,可能受旧时祭龙求雨水习俗影响,故隐喻“龙”所在之处,即为有水的地方。又赵谟同《巍山县少数民族地名的调査》文亦载有“潞居”“潞我”“潞门”等地名旁证资料,潞与罗字音近,释文称“潞”为河,词组汉义也叫河,或河湾、河尾等。剑湖出水口处亦称海尾河,故其引申义有“大湖”“大河”等,它们所指意义相同。可见,“罗”“潞”“龙”系为同音歧写字,均与水有关,当属不误。而“鲁”与“笼”“隆”为同音,只是汉字书写不同,皆为“城”之意,参见清檀萃《农部琐录》卷14爨语释宫室条曰:“城谓之鲁”。故“罗鲁”合称,其意为“水边建城之地”。
古代汉文史书在记述当地山川形胜时,也突出了该城的地形地貌特点。如《大明一统志》剑川湖条载:“(湖)周数十里,绕流罗鲁城。”《读史方舆纪要》称:“剑川湖,州南五里,湖广六十里,尾达罗鲁城。”《大清一统志》剑川湖条亦说:“尾绕罗鲁城,流为漾备江。”上述“罗鲁城”又简称“罗城”,因在城边建桥,故称“罗城桥”。正德《云南志》载:“罗城桥,在剑川州治南十五里,跨剑海之水。”康熙《剑川州志》海虹桥条称:“在甸尾,旧名罗城桥,湖尾河上。”万历《云南通志》《大清一统志》亦有“罗城桥”记载。以上史书提到的“罗鲁城”“罗城桥”及“剑川”(又名剑海、剑川湖)等地理实体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三者名称各异,但实际同处于一个地理位置,它们与明代柳龙充距离相等(十五里)、方位一致(皆在州南),由此判断城与湖紧接相连,说明罗鲁城是滨湖而居的。所以,明谢肇淛《滇略》卷1称:“剑川州,古名也;罗鲁城,罗鲁,华言海也。《明史·地理志》剑川州载,“南有剑川湖,俗呼海子,漾备江下流。”(王案:漾备江源于剑川湖,此“下流”当“上流”之误。参见《肇域志》:“漾备江,源自剑川州,下流入澜沧江。”)《读史方舆纪要》剑川州载:“罗鲁城,一名剑川”、“剑川湖,俗呼为海子。”《大明一统名胜志》剑川州说:“唐为义督罗鲁城,罗鲁,西夷云海也,一名剑川。”又《大清一统志》剑川故城条曰:“罗鲁城,在州南十五里,罗鲁,蛮云海也。”前引诸书所谓“蛮云海”者,实与剑川湖有关。引文直接把“罗鲁”当作“海”(即“湖”的代称)看待,与前面考释的彝语“龙潭”之意相似,故将“罗鲁”直译为“水城”是讲得通的。
在云南,人们通常把湖泊称为“海子”。因我省系内陆高原多山地区,湖泊难得,故人们将其呼为“海子”,以盛言其大,实际它与地理学所讲的大洋诸海不同,含义亦有广狭之分。徐炯《使滇杂记》称:“滇地少水,凡湖泽辄称海。”曹学俭《送谢在杭参滇藩》诗云:“万里滇南国,有水皆名海。”(节录)谢肇淛《滇略》卷3产略也说:“滇水皆以海名。”方言条则称:“蓄水曰海子。”倪蜕《滇小记》说:“滇俗呼潴水处皆曰'海子’”。戴䌹孙《昆明县志》卷9方言考曰:“积水成潭曰海子。”袁嘉谷则举滇池为例,在《滇绎》卷3说:“滇人名潴水曰海,实为习俗之使然,《汉书》以滇池为池,潴三百里而谓之池,毋乃又过耶?中国巨湖首洞庭,水涸时则成小川,《唐诗》所云:'绿杨花扑一溪烟’是也,不及滇池之四时如一,蜀、黔、粤、桂更无滇池之比,当为西南第一巨浸。子云《赋》用'滇河’,盖趁韵也。”又云:“数百年滇池、昆池、昆明湖凭文人词客臆用,而俗名滇海、昆海、昆阳海亦流行(孙可望改昆明府昆海县尤妄)。”说明元明以后云南人将湖泊称为“海子”是普遍的现象,与唐宋时取用少数民族语称谓的情况大不相同了。
剑川除用过“罗鲁”这称谓之外,同时又出现“义督”一名,“义督”之名,较早见于《元混一方舆胜览》,该书鹤庆路沿革称:“剑川县,古剑川也,蛮谓吐蕃赕,近铁桥城。蒙氏时逐去吐蕃,以白人居之,立义督睑,汉语府也。”(景泰《云南图经志书》剑川州沿革说同)它们有时并称,有时单独作用。如《新元史》地理志云:“剑川下,夷名义督罗鲁城,一名剑川。”顾炎武《肇域志》称:“剑川,唐义督罗鲁城也。”《大明一统志》亦云:“剑川州,在府城西九十里,唐时为义督罗鲁城,一名剑川。”又《寰宇通志》鹤庆军民府建置载:“剑川州,在府城酉九十里,义督罗鲁城也,一名剑川。”明张天复《皇舆考》卷10云南鹤庆条称:“剑川:[唐]义都罗鲁城,[元]剑川千户。”以上将“义督”、“罗鲁”并举连用,说明二名在建置沿革上关系比较密切。但“义督”之名,主要是在宋代大理国以及元朝初年使用,参见《元史·地理志》载:“蒙氏终,至段氏,改剑川为义督睑。宪宗四年内附,七年,立义督千户。至元十一年,罢(义督)千户,立剑川县。”
关于“义督”名号含义,现经初步考证,仍与水有关。1981年作者曾向参加全省地名工作会议的李文秀同志(彝族)了解,他认为“义督”作彝语解释,有“出水潭”的意思。马存福同志也说:“义督,彝语为'矣嘟’,'矣’为水,'嘟’为出水(洞)之意。'矣嘟’一语,含义可译为'出水之地’(或水源之地),古时的人可能用汉字记音,译写为'义督’。”1983年我曾去信剑川县,请求张文渤副县长帮助调査该词来历含义,据复函称:义督之名,彝语念为
,彝文写作
,译为汉语意思是“出水(的地方)”这与我们先前了解的情况相符合。
今査对古文献资料,其中也有类似的记载,《元史,地理志》禄劝州易笼县条称:“易笼者,城名。县境有二水,蛮语谓淡为水,笼为城,因此为名。”《元混一方舆胜览》曲靖路马笼州载:“通泉曰易笼,汉语水城也。”明正德《云南志》卷4临安府异龙湖条记载:“在石屏州东,湖有九曲,周一百五十里,土人尊之曰海。中有三岛,小岛曰小末束’大岛曰和龙,汉人名曰水城。”其水东注建水,流入阿迷(今开远)。又查民族语言志,有清《农部琐录》爨语释地条载:“水谓之矣,小河(为)矣查,大河为南衣,江为南衣末,潭为矣夺,”民国《新纂云南通志》方言考亦称:“水,爨蛮谓之矣,东川夷谓之以;江,爨蛮谓之南衣末,东川夷谓之那以,丽江夷谓之迤彼;河,东川夷谓之以莫。小河,爨蛮谓之矣査;潭,爨蛮谓之矣夺海。”余立梁《试谈楚雄彝族语地名的命名》一文中,有“衣都么”条称:“衣”是水,“都”为出水地方,“么”是大,即此地水源较好,故名。又“鲁衣堵”条,则直译为“有龙水的塘”。石屏县地名有“邑堵莫”,即指大龙潭;武定、禄丰、禄劝县有“以夺莫”;南华县有“衣多么”,双柏有“矣都母”,其意多为“出水的地方”。以上“衣都”“衣堵”“邑堵”“以夺”“衣多”“矣都”和剑川“义督”释义相同,均因水得名。
由上可见,处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人们,按照各自的喜好或当地习惯,对江、河、湖、沟、潭等与“水系”有关的彝语地名,往往随意标注记音,出现了一名歧写、一地多名等重名混乱现象。不过,仔细分析之后,则会发现其所选用的汉字,在音、义方面大都还是相通或近似的,如檀莘所说:“夷言谓水为矣,本为洟,演为衣,一为以,由音之轻重,汉文随字省减而书之,演转为易,易笼,故取水名城也。”所说甚是。关于彝语“水”的汉字译音,写法很多,我们作过初步统计,有洟、易、异、夷(彝)、矣、依、一、衣、义、迤、以等;又上述督、嘟、夺、堵、都等记音汉字,释义皆与水塘(潭)出水有关。我们认为,唐宋时期在剑川出现的“义督”一词,可能是前引彝语“义都”“异龙”“易笼”“衣都”“衣堵”“矣夺”的同音歧写字,其意皆为“出水的地方(水潭、泉源)”,与建水县古夷语称大海,意为水城相似。
“义督”与“罗鲁”二名,从彝语角度剖析,含义相同,皆以水得名;从城池建筑特点分析,二者滨湖而居,极相类似,故明顾炎武《肇域志》与清王崧《道光云南志钞》诸书将二名并列,称为“唐义督罗鲁城”。道光《云南志钞》剑川州还说:“水则潭、河、溪、涧环城而汇为剑湖,溢为西湖。”康熙《剑川州志》卷2山川载:“西湖,治南金华山麓,秋水泛涨,与东湖(剑海)通。沿湖堤岸,柳烟翡翠,华山倒影。”《大明一统名胜志》亦载:“(金华)山麓为西湖,秋水时至,与东湖相通,至冬水落,民始播种。”诗词学家赵藩所写《江南好》称:“双湖好,湖上有吾庐。南郭炊烟连北郭,东湖流水入西湖,一幅剑川图。”是知西湖与东湖(剑海)相通,“义督”与“罗鲁”二城古时皆环水建栅筑城,故名称取义相仿,均可称为“水城”。
但“义督”治城故址,确切方位在哪里?史无明载,这是一个值得考察的问题。据康熙《剑川州志》卷3沿革志载,段思平继南诏统治之后,在大理国期间仍设剑川节度,并兼置“义督睑”,以治理僰(白)、夷(施蛮、顺蛮、长祥蛮及山后人)诸民族。这里所说的“睑”字,与“贝佥”通,即州、府之意。然史无明确记载大理国时义督睑治所故址资料,只査见境内有“德望城”(一称望德城)记载。《清史稿·地理志》载:“剑川州,南:大理国望德故城。”既称城,乃为古代戍兵、置衙、司署之地无疑。该城建于大理国时期,很可能就是“义督(睑)”州府治地,也作剑川节度治地,即元代义督千户驻地。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将州治北迁至甸头乡柳龙充,望德城改为居民村落。《寰宇通志》剑川古迹载:“望德城,在剑川州南,周围五百余丈,段氏时所筑,今为民舍。”万历《云南通志》鹤庆府古迹云:“德望城,在剑川州治南三里,周五百丈,段氏时筑,今为民居,即水寨村。”《读史方舆纪要》卷177剑川州亦称:“望德城,在州南三里,周五百丈,段氏所筑,今为民居,名水寨村。《州志》旧无城,崇祯末,始筑城。”引文说明德望城因靠近湖滨建筑,故后人称其遗址为“水寨”。这些文字纪录,恰与彝语“义督”之译意“出水的地方”相吻合。因此,我们根据上述文献,提出“义督睑”治地即为“望德城”的初步设想意见,请大家研究。
前述水寨村,又叫“水堤”。今名向湖村,乃以面向剑湖(东湖)故称。原有古城土墙,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修筑滇藏公路时挖去东城墙,其余三面城墙于20世纪60年代毁尽,至今残迹依稀可见。
元末明初,剑川州治地发生变迁,几经周折,始由罗鲁城旧城向北迁至柳龙充。柳龙冲方位,有说在今县城西门至北门文照街一带,新编《剑川县志》称在今金华镇古城西部,未确指,续备考。天启《滇志》卷20卫炳《剑川复州治记》说:“昔云南六诏,剑川为剑共诏,后并六为一,遂置剑川节度使。元初,段氏世衰;高氏迭兴,因请鹤川为路,而剑川改县属焉,今柳龙充,即其治也。”迁治于柳龙充事,《皇朝方舆考证》卷93罗鲁城条说:“卫炳《州治记》:元初高氏请剑川为县,今柳龙冲即其治。元末以县为州。洪武十四年戡定云南,沿旧为县。未几普颜笃旅拒,弟杨奴潜诣军门款附,因命知州事,而剑川仍复为州,即上登之广明寺为治,寻又创治于下登罗鲁城,遂起兵以作不轨。克平后仍于广明寺设州。二十一年州判赵彦良迁治于柳龙充,始复旧制。”《肇域志》、《鹤庆府志》及康熙《剑川州志》卷20引同。上述卫炳文指出三点:(1)元末明初曾以上登广明寺为治,明洪武中始移至“柳龙充”,位于剑川湖北,明代平息土酋乱后又复迁治其地。(2)南诏后期及大理国时义督睑及剑川节度使治地为德望城,治所在剑川湖西,为了防治保卫措施,即利用水域地形建造城池护濠,故其遗址今名“水寨村”。(3)唐时治地罗鲁城,明洪武中期土酋叛乱,即依恃其“背山阻水”的特殊地理条件,盘据该地约有五、六年之久,说明自唐至元末明初,罗鲁城一直是重要的战略据点。
说到这里,使我们联想起1957年3月挖海门口河道时发现新石器晚期遗址之事。在文化层中,发现桩柱224根,桩柱上端有凿孔,下端则削尖锥形插于地中,部分横梁两边留有枝杈,用以联结木架,柱顶大多与河岸等高,柱桩排列成不规则长形。据推测是半边靠着陆地的栅居房屋遗存。当时古代族群已跨过新石器时代,进入了人类文明的青铜文化时代,大多定居,冶金技术有了较大发展,使用青铜工具,主要从事农业,学会种植粳稻等农作物,并兼营渔猎业,集体居住在“长房”之中,结成稳固的部族组织。该遗址类似一座小村庄。中外历史证明,世界文明古国发祥地,或远古时期的人类,一般都利用湖泊、河流、池塘、沼泽、冰川乃至海洋以及与之相连的诸环境要素,如河床、海岸、植被、土壤等,作为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场所。红昆、吉成二位学者在《关于云南生态环境的对话<七彩高原的失落〉》第七章中曾说道:“水是地球的生命。没有水就没有地球勃勃的生机,当然就不会有人类的科学和文明。中国文化何尝不是河的文化,水的文化。长江、黄河、辽河推出了中国文明的黎明。《管子·水地》说:'水者何也,万物之本质也,诸生之宗室也。’这就难怪中国会有传统的'水、火、金、木、土’五行学说。水是生命的母亲,而江河湖海是文明的温床。”剑川早期居民也不例外,他们学会利用地形地物,选取近湖环形高地定居,逐渐形成聚落。唐代罗鲁城(即今瓦窑村)与该遗址相距不到三百米,可能该城就是在这些古代村落基础上逐渐形成的,他们所选择的海尾河地段形势相同即是明证。因为有剑湖水,当地居民种出了云南最早的粳稻品种,展示了古代农耕文化中水、地为万物之本原的特殊渊源关系。可以说,剑海的水资源及相关环境条件优越,自古以来它就成了哺育滋养剑川儿女的母亲湖。而且,这里因背山阻水、关卡险扼,有一夫守隘,万夫莫开之势,历来是兵家必争之地,或为各种势力盘据所在。这里又是进入剑川平坝的第一关卡,通往丽江、怒江、中甸(今更名为香格里拉)、西藏边疆地区的咽喉孔道,战略位置十分重要。古人抓住这个地形特征,以剑川湖西南端海尾河曲流三折处为其出水口(又名海门口)命名县名,是有其重要象征意义的。
如前所述,剑川古“罗鲁”“义督”“剑川”等历史地名多与水有关,可以说,这是前引《元混一方舆胜览》所称“古剑川”一语的引申,或即同义词。从民族语角度讲,称为“罗鲁”“义督”;从汉语角度讲,称为“剑川”。这是历史上多民族杂居自然形成的双语现象。后来,对剑川“因水得名”的诠释文字,更加充实、丰富和完备°如景泰《云南图经志书》卷6说:“剑川,在州之东南,水流分而为三折,形如川字,深浅不同,皆越入样备江而去,平川一望,四十余里。”这是较早解释“剑川”由来的记载。后来正德《云南志》、《大明一统名胜志》等皆援引其说。万历《云南通志》卷3释文说:“剑川,在州南十五里,即湖尾,水曲流为三折,形为川字,州以此得名。”《肇域志》亦云:“剑湖,周六十里,湖尾绕流罗鲁城,南经漾濞,与洱水合,历车里、八百,入南海。[州南]十五里曰剑川,即湖尾,水曲流为三折,形如川字,以此名州,若蜀之巴江也,唐义督罗鲁城也。”又《滇黔志略》卷3引《广舆记》说:“剑湖,州六十余里,尾曲流三折,如川字,因以剑川名州。”民国以后所编史籍辞书,亦主此说。《今县释名》卷6说:“剑川,县南有剑川,即剑湖之尾,曲流三折,形如川字,因名剑川。”《新纂云南通志》称:“剑湖,菰荷蔽渚,鱼鸟亲人,水产既饶,风景亦胜,吐口在西南,曲折如川字,号为剑川,邑以此得名。”舒新城《辞海》释名说:“剑川:(一)湖名,在云南省剑川县南,湖尾曲流三折,形如川字,故名。简称剑湖,又曰东湖,俗呼海子,下流合漾水,入漾濞江。(二)今县名,属云南省,在洱源县西北,位剑川湖北岸,县以湖名。”上书先说湖名,再释县名,这种叙述层次和顺序也反映出剑川县名因水(湖)得名的由来线索。在中国历史地名中,共出现过三个“剑川”地名,除我省元代设立的“剑川”之外,在宋朝徽宗时代浙江也设过剑川县,县亦因治地有水泉(龙潭),方位也在治南,故名龙泉乡,后改称剑川县。《读史方舆纪要》卷94浙江省处州府龙泉县载:“唐乾元二年(759年),析置今县,治龙泉乡,因名。宋宣和四年(1122年),改曰剑川。”又同书剑池湖条说:“县南五里,……号为龙渊,唐讳渊,改曰龙泉,宋宣和中,改曰剑池湖,邑名本于此。”以上引文,可资参考。总共査到剑川因水得名的文献资料30余种,此不再赘述。
我认为在唐代命名剑川缘由尚无新的古文献或考古新发现之前,以上这些论述记载都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不应一概斥之曰“望文生训”。假如实地考察一番,你就会从年岁稍大一点的群众那里获知,1957剑川海门口河渠未改道之前,湖尾曲呈三弯,形如“川”字,这是不可否认的客观事实。从广义讲,“川”字乃诸流贯通之义。见《说文》载:“川,贯穿流通水也。”蔡邕《月令章句》则称:“众流注海曰川”。因此,根据当地自然面貌,即湖水实际流向形状,从地貌上取名叫“剑川”,当是说得通的。
在早期的人类社会即文化发展的初期阶段,人们为了生存,要和周围自然界打交道,因而与各种生物及山川、河流、地形、地物结下了不解之缘,在地名命名时往往只选取其地物的特征或景观,这是通常的现象。如果认真审査统计一下,各省区地名中用自然实体或特殊地理事象命名所占的比例是很大的。据地学家们分析,从今白汉场到剑川和洱海这条洼形地带是金沙江原来的故道,由于长江的“袭夺”,才改向东流,形成石鼓长江第一湾;原剑湖区域则因地质新构造运动,地壳上升隆起,堵住了剑湖向南平流的故道,乃折而向西部峡谷流行。因之,我个人认为,剑川之“剑”字,即因海尾河注入狭窄之黑惠江时,河水呈现急流状态,如矛似箭般穿梭而行,故古人有“势如剑锋”之称。“剑”即“矛”“箭”之f皆音形声替代字,这种自然地名中表示水流迟速形状关系的例子,也是很多的。如发源于土耳其东部山区果勒秋克湖的底格里斯河(Tigris River),就是因其流速较快而得名。Tirgris,即“箭速”、“急流”的意思,古波斯语作“Tigra”,近世阿拉伯语作“Digla”,均为“箭速”的意思。《外国地名语源词典》释语亦称:“底格里斯河(Thoris),西亚的大河。流经土耳其和伊拉克。苏美尔语作Tig-ru-shu,意为矛或占领。梵文名称Tigris,意为箭,可能与幼发拉底河相比,流速较快。另说,来源于苏美尔语I-digna,其含意即两旁高岸的河川。今阿拉伯语作ShattDijla,shatt即堤岸,两者含意相近。”参照以上引文,我们认为,“剑川”取名,与其极为相似,当人们一进剑川坝,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泓秀丽壮观的剑湖及其曲折奔放南流的景象,给它定位取名“剑川”,乃是人们经历了几百年以至上千年长期观察体验得出的总结,到元代设县时明确记载了水流三折的事实,故康熙《剑川州志》记载海尾河曲流三折后,破峡从海门口一泻如下,表示为“势如剑锋”,此话当有根据,用它作“剑”字的由来释文说明,是完全讲得通的,符合自然地名命名原则和实际情况的。
对“剑川”地名含义解释有没有望文生训的情况呢?回答是有的。如当地有传说剑川地区三条河像把刀剑,剑柄在北,剑头指向南方等。也有说:今县城东有永丰、金龙、格列三条河流平行纵列,似箭一般地奔腾南流,注入剑湖,站在山巅眺望,状如川字,故名“剑川”。关于剑川湖之三条水源情况,《徐霞客游记》和《云南地志》《新纂云南通志·地理志》中均有详细记载,可以作为参考根据。但唐时“罗鲁”故城建在湖尾,不在源头,县名是因治地之湖尾曲折三弯形象得名,与湖源三水直接关系不大,故三川平流之说可能是后起的,暂不理论。
剑川因山川综合得名,史籍记载亦非常丰富详实。南诏大理时的罗鲁、义督城池逐渐向北迁移至今县城,从“背山负水”的地理条件考察,应在治西方向去探求,才能找到与县名形胜特点符合的自然实体。据査,有关史书提到两座山,其一,为剑和山,史称“其形如剑”。《大明一统志》卷87说:“剑和山,在剑川州西四里,形状如剑。”又《读史方舆纪要》云:“剑和山,在州西四里,以卓立如剑而名。”《寰宇通志》亦载:“剑和山,在剑川州治北四里,其形如剑。”引文所说剑和山方位,有“州北”之说,当误。又今县城东之剑阳镇境,亦有一座与剑和山音同的“建和山”。《古今图书集成》第1499卷载:“金华山,在州西一里;其西南四里即剑和山也……建和山,在州北五里。”万历《云南通志》则称:“建和山,在州治东北五里。”建和山古称“维持山”、“墨斗山”、“建科山”等,其形矮小如龟,虽座落平坝,未显现其“卓立如剑”姿态,其方位又在城东北,与州西“剑和山”方位迥异。上述地名仅读音相似,不能混同,不能引用。
其二,是金华山。景泰《云南图经志书》卷6金华山条载:“在州西一里(按:此里数是明代州治北迁后的距离),其山顶尖而脚平宽,形如金字,高数百丈,林木葱翠,故名金华。”此处“金”字即比喻山形高大,状如剑锋;“华”乃形容林木花草茂盛、生机勃勃之状,与东方日出,光辉照耀相映,形成壮丽图景.《新纂云南通志》卷24地理志称:“金华山,剑川西一里,脉由老君山盘曲而来,双峰交锁,形如金字,城在其左麓。”又载:“剑川西一里即金华山,左支林木森荫,形勢盘旋。其北有德峰山,其西为莽歇岭,剑川西四里与金华山分支夹坞并驰,一名满贤林,悬崖峭壁,巨石为门。”该山后侧的满贤岭有大石,上镌有“长剑倚天”四个大字。此处所说满贤林方位,与前述剑和山条“在剑川州西四里”相同;剑和山“形状如剑”,与满贤林悬崖峭壁,其状如“长剑倚天”,二者地貌特征极其相似,推测剑和山与满贤林疑即一山,并与金华山相连,皆属云岭老君山支系,均为一脉相连的境内名山。以明代筑成的剑川县城为中心定位,无论从纵向或横向去求索,剑和山与满贤林都在金华山四、五华里的范围之内。值得注意的是上书卷119祠祀考寺观条载文称:“金华寺,在金华山,距城西四里,其山顶尖而脚平宽;形如金字,高数百丈,林木葱藩,故名金华,山多梵刹;满贤岭,在城西四里,就崖凿门,石级纤曲,三清殿、朝元殿、元天阁、雷祖殿,并在西满贤林旁。”说明满贤林方位与剑和山相同,故文献上指说“州西四里”这个方位,也应当与金华山有关。
从《六书》所讲的汉字构造法去分析“剑”字由来,似乎和“金华山”还是可以挂钩的。金华山,外形上尖下宽,山似“金”体,从州治西眺,山峰高耸,状如剑头,取用汉语“剑”字,有“刀”旁喻意为“金属”,形意双关,有象征意义。正德《云南志》山川志载:“金华山,在剑川州西一里,山顶常紫色如金,又顶尖而麓阔平形如金。”《大清一统志》称:“金华山顶常有紫气如金,为一州之镇山。”金华山为剑川镇山,故有“山镇金体”说,此“金”字,呈尖角状,形似剑头,亦可隐喻为剑。该书亦载有“剑和山,山形如剑”,可作参照。因山形高大,称作“剑山”的,其它史书亦有相同的记载,可为佐证。如《读史方舆纪要》卷86江西二建昌府山川载:“剑山,府东八十里,高数百仞,延袤数十里,故名。”又《中文大辞典》第4册剑门条载:“旧县名。唐置,故城在今四川剑阁县东北,盖因剑门山而名。”同书又说:“在江苏省常熟县虞山之阳,雄奇秀丽,崖立如削,故借蜀剑门名之,石壁上镌有剑门二字”。可见,古代用名山大川地形地貌取名,已自然形成通例,“剑川”一名,由山川综合得名,也是可以的。
在云南的许多古籍志书上,都把山川二者连用并举,称呼剑川。如景泰《云南图经志糸》形胜说:“山全金体,即华山。水列川形,即剑川。”《新纂云南通志》卷23亦载:“华山紫气,剑水川形,马坪关其咽喉,满贤岭其胜地。”天启《滇志》卷2山川载:“剑川州治西一里曰金华山,脉自西番界罗均山盘曲而来,延二十余里,山顶常有紫色如金。四里曰剑和山,状如剑。……十五里曰剑川,即湖尾,水曲流为三折,形如川字,以此名州。”又《大明一统名胜志》卷18称:“剑和山其形似剑,南五里剑湖”,将山水二者并举。《读史方舆纪要》也把金华山与西湖东湖连写表述,内容同上。曾任过剑川州牧的张泓,在《滇南新语》中盛赞华山、剑海,其文称“金华山发脉于老君山,而结阳基于此,地势垲秀,其前全城在目,烟火万家,外收剑湖,碧波千顷,即金华胜界,下瞰西湖如镜。村落寺宇,参差拱伏,迁学佳壤。”任过剑川学正的师范,因喜爱剑川华山秀湖,自号“金华山樵”,在《滇系》山川志中也记载有金华山、剑和山和剑湖名胜。古今文人学士咏诗亦常将“华山”“剑海”并称,如明代魏忠贤阉党专政时,要将杨栋朝问罪,何可及知此事后用白语山花体书信通报,诗中即有“华山剑水是故乡,梓里乡情系在心”联句。又剑川古联记:“忽必烈行军,十八坛神临剑海;柳龙冲设治,万年香火盛华山”。书院联称:“华峰福玉,剑海含珠”;赞赵藩联称:“华山毓秀才,武侯桐联鉴今古;剑海生椽笔,大观书法誉九州。”新联有“剑湖扬波歌盛世,华山起舞出英豪”;新诗有“华山剑海展新颜,大地回春景万千”等。证明金华山和剑川湖确是县治所在地具有典型代表的自然地理实体,选取作为县名称谓是当之无愧的。剑川县名由山川综合得名说在明代史书上提出以后,到清初表述更加完整规范。康熙《剑川州志》卷2形势载:“西枕老君,东屏青崖,山镇金体,水列川形,即湖尾曲流为三折,势若剑锋,形如川字,州以此名。”民国八年(1919年)剑川县政府上报云南省民政厅函亦称:“剑川取名,系根据山如剑,水如川,因地命名。”时人认为“惟有仿造古例,以名山大川冠作县名,似为雅驯。”同年《云南剑川县地志》一书名义条载:“河流如川,山形如剑,故名剑川。”值得庆幸的是在云南提出发展民族文化大省和旅游经济强省的今天,剑川县金华山和剑湖古代著名风景点被云南省政府公布为云南第三批省级风景名胜区,证明这两个山水景点自古选为县名代称是有其深刻文化内涵和历史意义的。以上关于剑川县名“以水得名”,或“因山水综合得名”的考证,可以说已概括了我的基本观点。但比较而言,我认为当以第一说为先,其馀皆为后起之说,应区别对待。
《剑川县名探析》文提出:“以物产命名说所涉及'剑川’一词的记载最早为'剑浪诏’和'剑川节度’。到公元863年,樊绰的《蛮书》中就提到了'浪剑’的来由。樊绰的说法着重说明了唐代以前,这一地区的民族就已'能铸剑’,并明确地称这一地区的民族所铸的刀和剑为'浪剑’。”又说:“在解释'剑川’这一专名时,《蛮书》的说法应当首先参考釆纳。其一是《蛮书》的说法年代最早,其二是这一说法与居住在这里的民族传统习惯和物产有紧密联系。”该文“断定”《蛮书》说法“可靠程度很大。”张旭先生《简谈南诏大理时期武器工艺》也称:“南诏的制刀技术,以浪人为最高明,其他部落不如他,故称'浪剑’,后来的'剑浪诏’即以善铸剑的浪人部落取名,而'剑川’也即是以这里出名剑来称谓。”然而了解云南地方民族史的人,都知道以上说法自相矛盾,舛讹较多。对此,有几个问题须弄清楚:
(1) “浪剑”与“剑浪”名称性质的区分。浪穹诏,唐初为滇西六诏之一,其地在今洱源县境,与邆赕诏、施浪诏合称为“三浪诏”,在开元二十二年(734年)至二十六年(738年)之间与邆赕、施浪合兵共拒南诏,为皮逻阁战败,率部退保剑川,故盛称剑浪。一说剑浪诏是贞元十年(794年)更名命名的。诸葛元声《滇史》开元十年条:“浪穹诏,蛮丰时据之。今浪穹县是其故地,在邓川州西十五里,蛮名弥茨。本汉叶榆地。后为南诏所逐,迁义督罗鲁城,一名剑川,即州地。乃更号剑浪诏。南诏并置剑川节度使,从而诸浪人与罗落、么些蛮杂处牛赕。”此所谓“剑浪”或“剑浪诏”,是由“剑川”“浪穹”二名中各取一字综合而成的地名,与“浪剑”一名释义不同;“浪剑”指的是浪人诏(浪穹诏)的物产名称,当时三浪诏地区冶金业发达,会铸造刀剑,且驰名国内,才在产品上冠以地名,叫做“浪剑”。《蛮书》卷7南诏剑条说:“浪人诏能铸剑,尤精制,诸部落悉不如,谓之浪剑。南诏所佩剑,已传六、七代也。”这是“三浪诏”败退到剑川前约五、六代的事了,与剑川、浪穹、邆赕等地名是性质不同的名称。故把浪穹人未到剑川之前(即734年或794年)的物产“浪剑”说到公元707年有勒石记名的“剑川”地区,并称县以物产得名,这是颠倒了历史事实!
(2) “剑川”与“剑浪”(“剑浪诏”)命名时间的断定。前引《探析》文称:“此地为'剑浪诏’,这便是有关史籍中第一次出现的本县地名。”此说亦误。需要指出,“剑川”一名早在唐中宗神龙三年(公元707年)即有勒石纪功记载,文字见于《大唐新语》一书,而剑浪诏(或剑浪)是浪穹诏人迁剑川后才取名的,更名称谓的时间在唐开元或贞元年间,与“剑川”一名前后相差约一个世纪,说明“剑川”一名在先;“剑浪诏”得名在后,它不是“有关史籍中第一次出现的本县地名”,史载甚明,不应任意篡改。若说新石器出土文物有冶炼铸造金属之事,套说“剑”字起源,或可有点历史依据,但该文用的是“剑浪诏”之名,这是唐代浪穹诏迁入剑川后的更名,二者命名更名的时代先后顺序,不应混淆。杨延福先生《释“剑川”》文说:“在《蛮书》与《新唐书·南诏传》,载有六诏时剑川一带的剑浪诏人善冶剑,近来曾有人持说'剑川’或以此得名。……检文献,六诏时善冶剑的浪人诏未迁居剑川前,剑川这个名称已有了,故此说也有望文生义之嫌。”所说甚是。《也探“剑川”》文则说:“作为地名的'剑’是先于作物产名的'剑’而出现的”。用物产得名说“解释'剑川’一名的由来也不足为信”。
(3) “剑川”县名是否以“《蛮书》说法年代最早”?《探析》文提到:“在解释'剑川’这一专名时,《蛮书》的说法年代最早。”众所周知,《蛮书》成书在咸通三年(862年)前后,书中虽载有许多“剑川”地名和民族资料,以后的新旧《唐书》《资治通鉴》《通典》《大理行记》《云南志略》等古籍都援引其书,但“剑川”地名不始见于《蛮书》。又《探析》文所谓“'剑川’这一词,最先出现于公元929年”的说法,显然也是错误的。刘肃《大唐新语》所记“剑川”地名,比“929年说”早222年,《南诏德化碑》刻记的剑川年代,也比“929年说”早163年,《全唐文》吕温《表》文中剑川一名,亦比“929年说”早155年。由此可见,《探析》文表述使用的版本年代学有误。
王叔武先生《关于云南少数民族语地名问题》说:“剑川,唐代南诏于铁桥(今巨甸)设剑川节度。'剑’是藏语(吐蕃语)对纳西族的称谓,'川’是'坝子’或'地方’之义。'剑’或译作'绛’'蒋’(《西藏王统记》)。'剑川’义即纳西人的地方。今为县名。”我们反复阅读上文所引用的二书史料,找不到'剑川’地名的一点影子,推论“剑川”为藏语之“纳西人的地方”,恐未确当。据査,剑川县名与藏语无涉,前引《新唐书·吐蕃传笺证》原文是这么说的:“吐蕃历史文书略云:'鬼年(703),其年冬,赞普至绛域Cjan-ycu),攻下此地。龙年(704),其年春,王子甲祖如(ygyal-gcug-yu)生,其年冬,赞普入治蛮(myawa),即死于此地。’……绛域疑即'爨域’,今云南丽江一带,藏语尚称之为绛域。”又载:“吐蕃历史文书有一弃都松传,附译于此:'(弃都松赞普)此后统治绛地,向白蛮征税,乌蛮亦款服,兵精国强,如前王所未有。’”《西藏王统记》一书记载简略,只说该王“(都松芒保王)年二十九岁亲政,薨于蒋域”一句。我们认为,王忠先生《笺证》所指方位、族称大致不错。其后,王叔武先生见有“白蛮”字样,联系在“绛域”管辖之内等情由,便在前人论述的基础上断言“剑川”一名源于藏语,意为“纳西人的地方”。我们觉得这一说法不确切、不实在。因为:
(1)神川与剑川、铁桥节度与剑川节度地理界限及隶属领域关系不同,不能误指为一个地方。唐代初年,吐蕃势力南侵,逐渐达于浪穹,故浪穹以北之中甸、丽江、鹤庆、剑川等均为吐蕃势力范围。吐蕃称此广大区域为“绛”域(或“蒋”地),派吐蕃王亲至此摄政,以金沙江流域铁桥(今丽江巨甸北塔城)为设治中心,建立神川都督(后改设铁桥节度)统治。当时,剑川亦隶属其统辖,包括在“绛”域之内。因此,“剑川”与“绛”域有从属关系,领域亦有大小之分,“剑川”是绛域南部边缘的小辖区,不是设治中心,不能代表吐蕃所控制的广大“绛”域地区,上文用“绛域”之名特指“剑川”一地的作法,是不符合历史情况的。迨至贞元十年(794年),南诏异牟寻大败吐蕃于神川,收复剑川,遂移宁北节度于剑川,始称剑川节度,其管辖区为今洱源、剑川、鹤庆、兰坪等地。后又在原吐蕃神川都督地设铁桥节度,该节度管辖原绛域核心地区,约当今迪庆、丽江地区及四川盐边诸地。这时,剑川地位发生变化,与原神川都督即泛称为绛域的核心地区分离设治,剑川和铁桥即划为两个互不统属的区域,治点不同,铁桥节度在北部金沙江流域,剑川节度在南部,两者之间相距有三日程。到了南诏后期,才将铁桥节度废除,归并于剑川节度。这时,剑川节度地范围大大扩充,包括了原宁北节度和铁桥节度统辖区,故用原铁桥节度辖区的“绛”域之名套称后期“剑川”(节度地)也是不合实际情况的。
(2)唐代居住在剑川节度和丽江铁桥节度地区的主体民族不同。历史上铁桥节度管辖区为今稚若江以西至金沙江一带,主要居民为麽些人(今纳西族先民)。《蛮书》卷2载:“建牛河,……南流过铁桥上下,磨些部落,即谓之磨些江。”同书卷4载:“麽蛮,亦乌蛮种类也。铁桥上下及大婆、小婆、三(赕)、探览、昆池等川,皆其所居之地也。”《大元一统志》丽江路建置沿革云:“铁桥,在剑川西北四百里,……麽蛮、些蛮与施、顺二蛮,皆乌蛮种,居铁桥。”又同书巨津州载:“今州境实大理西北陬要害地,麽、些大酋世居之”。
王叔武先生说的有“纳西人的地方”,应指今丽江地区比较合适。但是,除了主体民族纳西人外,也有一部分“白蛮”(今白族先民)“汉裳蛮”“施蛮”“顺蛮”(后二种属乌蛮,为彝族先民)等少数部落杂居其中,以至相互融合,故《土官底簿》载元代通安州土官中,正长官为麽些族木得子孙世袭,副长官即为僰(白)族高清担任。而在剑川地区的居民中,麽些族不占多数,唐初主要分布着乌蛮别种之施、顺、长裈诸蛮,南诏后来徙入了白蛮部落,逐渐造成势力,并发展成为当地主要民族。前引《元混一方舆胜览》即指出剑川县境,唐代南诏蒙氏时逐去吐蕃势力后,“以白人居之”“立义督睑”。白族所占比重逐渐增多,这是自唐代以来民族分布的大致趋势。所以,在考释“剑川”县名时,笼统地说它是“纳西人的地方”,就不大符合历史实际情况了。
剑川在吐蕃时代和清朝乾隆以后曾归属丽江管辖,若说剑川“为纳西人[统治]的地方”,可能还讲得过去。但纳西人也是划分为不同阶级等级的,需要具体分析,统治剑川地区的只是纳西族中个别上层分子,人数极少,且历史上纳西人在剑川的居民不多。从第四次人口普査资料中可以看出,两地民族的构成都有相对继承性。据统计,现丽江纳西族自治县境内有纳西184669人,占总人口57.8%,是全省纳西族最集中的聚居区,白族有36494人,占总人口11.42%。而剑川县境仅有纳西族1020人,占总人口0.67%;主要居民是白族,有137689万人,占总人口90.54%。今天的这种民族分布现状,则是古代社会历史发展的结果,不是以谁的意志为转移的,故把剑川说成是藏语“绛”域(或“蒋”地),意为“纳西人的地方”,是脱离历史和现实状况的推论,与前面“物产得名说”一样,都是似是而非的说法,难以令人信服。
《“剑川”名称的由来》提出县名得于“自称”说,其文云:“我以为'剑川’一名的来源,应该到古今生息在这个区域的民族中考察,方能求得准确的解释。剑川之地,至少明代以前都是少数民族的聚居区,因此它无疑是少数民族语地名。”“施蛮、顺蛮在浪穹诏退保剑川之前曾参杂居于剑川。'施蛮、顺蛮’恐系他称,其自称是为'剑’,他们居于该地,故名之'剑川’”。关于“施蛮”、“顺蛮”的自称及其含义问题,史无明载,今人也无精辟论述可供研究参考,该文却大胆推论说:“其自称似为'剑’。凡施蛮、顺蛮所到之地,均有其族名的自称'剑’或他称'施’'顺’为地名的痕迹。故可信'剑川’之名实出于称为'剑’的民族居住过此地的原因。”
对上述观点,就目前资料,可以提出以下问题讨论:
(1)民族称谓与地名命名关系。
《由来》混淆了族名与地名的界限,把部落、部族原居住地名当作族“自称”,这是不科学的。
《由来》提出“'施蛮、顺蛮’恐系他称”之意见,应该说是对的,这是该文惟一可取之处或者说比较有见地的看法。马长寿教授早年在《南诏国内部族组成和奴隶制》一书中说过:“南诏国内人民,论其部族、部落成份,比较统治阶级更为众多,更为复杂。在洱海湖区,有白蛮,也有乌蛮。……而乌蛮和白蛮每种之中又不止一族,有时包括两族,有时在两族以上。且唐代文献多就其外表形状或装饰命名,无各族自称名称,更缺乏语言资料,所以识别古代部族部落比较识别现代部族更为困难。”马先生指出前人缺乏科学的方法,对各部落、部族情况未能深入调査研究,多以外形、服饰等命名,这是受历史条件(包括民族、阶级偏见等)所制约,因此,一般古代民族只有他称,而无“自称”,则是常见的现象。
历史上由族名、部落名或人名衍变成地名的情况是存在的,如师宗县因师宗部得名,弥勒县因弥勒部得名等;也有由地名衍变为族称的,如前述河蛮因居西洱河得名、弄栋蛮因居弄栋川得名,青蛉蛮因居青蛉河得名等。但“施蛮”“顺蛮”与“剑川”在命名上没有必然的联系,更无族属渊源关系。前者是族号,后者为地名,史载明白,不容相混。前引《蛮书》卷4“顺蛮”条载:“初与施蛮部落参居剑、共诸川。”又长裈蛮说:“部落在剑川,属浪诏。”卷3“邆赕”条载:“南诏既破剑川,收野共,俘颠之托。”卷4载:“吀罗皮、铎罗望既失邆川、浪穹,退而逼夺剑、共,(顺蛮)由是迁居铁桥已上,其地名剑羌。”向达《蛮书校注》说:“本书卷4弄栋顺蛮诸条屡及剑、共,剑即剑川,共即野共川。本条纪邆赕诏于邆赕破灭后,始云走保野共川,末又谓南诏破剑川云云。是剑川与野共川当属毗连之地,言剑川则包有野共,言野共即有剑川。故屡言剑共诸川。而南诏最后破剑川,邆赕诏即因之灭亡云。”可见唐代文献上“剑川”一词是作地名使用的。至于“剑浪”“剑羌”名称,方国瑜先生解释剑羌之名称“盖因自剑共迁到羌(吐蕃)地而称之。”剑浪地名,它是由原“剑川”“浪穹”二名衍化出来的派生地名,前已述及,它们不是什么族名,更不是什么因“剑”人而更名的称谓。施、顺诸蛮由剑川迁走后,给新居地名冠以乡邦旧称,表示对旧地有萦怀留念之意,这是剑羌地名的由来。这种地名搬家(即“地名随人走”)的事例,历史上是经常发现的,如今“昆明”一名由来即是例证。
若按《由来》作者主张,将某些部落部族住居的地名作为识别该民族的“自称”原则处理,那么,施、顺、长裈诸部族早年主要居住在“浪穹”“邆赕”“施浪”诸地,甚至分布在洱海周围各地,为何到了退居“剑川”以后,才开始为部族寻找一个自称哩!?又如施、顺、长裈诸族北迁至“剑羌”之地,杂居共处,“剑”之名号,究竟归属施蛮、顺蛮或长裈蛮中哪个族作自称呢?《由来》含糊其词,未作明确交代。又以《元史·地理志》镇南州为例:“昔朴、落蛮所居。”这里的“朴”与“落”是归属不同族系的部落部族名称,“朴人”属南亚语系,“落罗”属汉藏语系,他们共居于镇南州,此“镇南”地名应作为哪个族的“自称”呢?又如一个部落、部族同时分散居住于二、三个州县境内,那他的“自称”又应该选取哪个州县名字称代呢?如《元志》开南州载“昔扑、和泥二蛮所居”,威远州有“昔扑、和泥二蛮所居”;又《明史·云南土司传》威远州“旧为濮落杂蛮所居”,而镇沅府亦是“古濮落杂蛮所居”。上述“濮(扑)”人分布较广,分别在镇南、开南、威远、镇沅等地居住,试问哪一个地名称谓应是濮蛮的“自称”呢?
我们还可选用与“剑川”书写相似的、词尾带有“川”字地名来分析,例如:①鹤川,《元志》载:“夷名其地曰鹤川、样共。昔隶越析诏,汉、唐未建城邑。”因诏主及境内多磨些族,故又称磨些诏。《蛮书》云:“越析,一诏也。亦谓之磨些诏。部落在宾居,旧越析州也。”鹤川为夷名,其地接近丽江,又隶磨些诏,境内当有磨些蛮分布,景泰《云南图经志书》鹤庆军民府风俗志亦称:“境内多麼蛮,依江附险,酋寨星列。”能说这些磨些人“自称”是“鹤”吗?后来又在越析诏(磨些诏)基础上析置宾川县,能说磨些“自称”为“宾”吗?!②神川,即金沙江,吐蕃曾于江岸筑铁桥城,设神川都督统制,当地为磨些等部落所居,能说磨些“自称”为“神”吗?③类似麓川、陇川地名,据《皇舆考》称:“陇川之地,旧为麓川,白夷所居。元置麓川路。”此地有傣族先民住居,能说古金齿百夷民族自称“麓”或“陇”吗?总上可见,《由来》作者发明用住地名称识别古代民族“自称”的办法,在实际考察中是行不通的。原文提出施蛮、顺蛮自称为“剑”人之说是难以成立的。
(2)有说“剑川”县名来自姓氏人名“自”“字”“子”的同音异写。
小鹏《也探“剑川”》文为了论证“剑”人说,煞费苦心,摘引云南大学木芹《樊绰云南志校补》中对施、顺蛮的考证称:“施蛮部族首领,以'子’为姓”,“順蛮首领亦以'子’为姓,”并有“浪穹县箭杆场巡检字忠……蒙化州备溪巡检字白……浪沧江巡检字青……其姓'字’为'子’之同音异写。施、顺蛮家族以'子’为姓,当相沿甚久。”又引《元志》顺州其酋成斗族十三世孙“自瞠”名,故又说:“'子’即'自’的异写。”进而推论:“姓氏'自’或'字’即为'剑’的异写。也就是说施、顺蛮后商的姓氏即来源于他们的自称族号'剑’(或作'自’'字’)。该文提出了一个虚构假设论,认为“子”“自”“字”即“剑”的同音异写。现就历史语音学、训诂学和文字学角度对上述问题进行逐项剖析:从汉语的角度考查,最早提到“剑川”这个地名的是唐代刘肃的《大唐新语》、《南诏徳化碑》《全唐文·吕温表》和樊绰的《蛮书》,那么“剑川”二字定性当属唐代汉语读音。目前学术界研究唐代语音系统的最权威、最系统的语音学代表著作是《切韵》和《广韵》。因此,《广韵》的语音系统也就是《切韵》《唐韵》的语音系统,它们代表着隋唐宋三代的语音系统,亦称为中古语音系统。根据宋濂跋本王仁昫《刊谬补缺切韵》音节表,查“剑”,属见母字,严韵;“子”,精母字,之韵;“字”,从母字,之韵;“自”,从母字,脂韵。宋本《广韵》载:“剑”,梵韵,居欠切;“子”,止韵,即里切;“自”,至韵,疾二切;“字”,志韵,疾置切。根据一音四声相传的道理,“志”、“止”就是之韵,“至”就是脂韵,“梵”就是严韵,而“居”属见母,“即”属精母,“疾”属从母。又根据王力先生拟测的《广韵》语音,见母读k,精母读ts,从母读dz,严韵读版n,之韵为隐,脂韵为i,那么,“剑”读为
,“子”读为
,“字”读为
,“自”读为
。显然,“剑”和“子”“自”“字”的发音部位和发音方法都不同,声母和韵母也有明显的差异,在汉语中,“剑”与“自”“子”“字”,无论古音、今音,差别都很大,一般情况下,不会混用。而且,在我们所见过的古籍中,“剑”和“自”“字”“子”这三个字通用的例证还从未发现过。小鹏《也探》文说:“了解白族语言情况的人知道:洱源、大理一带(特别是山区)的白族语音与剑川白语有个明显不同就是缺少鼻化元音,他们在发'剑’这个音时,就很有点接近'自’或'至’的音。所以,在南诏王室编写的史志中,把'自’异写为'剑’是完全可能的。”但这样“很有点接近”的例子能支持小鹏《也探》文的推断么?语文大师王力先生在讲古音借字通假问题时说过:“古音通假,必须有确凿的证据。……用大量的材料或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如果只凭声音相同或相近,就贸然下判断,或毫无根据,或找一些不相干的证据,都是不能说明问题的。”从上古到隋唐宋又再到现在,剑与子、自、字等字的读音都发生了程度不同的变化,可是,这种变化是有条件、有规律可循的。“同音异写”,必须要有文献上的类例或者说“书证”,但上述“子”“字”“自”等与“剑”的字源、声符、释义都不同,它们在任何时代都根本不可能是同音异写。《也探》引举洱源、大理白族事例是不切题的。退一步说,如果找不到“书证”,也应在现实语言中找出类似过硬的音变例子才能说明问题。就现当代洱源、大理的白族语音来读,“剑”和“子”“字”“自”也仍然界限分明,不容混淆。剑,读为
;字,
;子,
;自,
。它们声母不同,声调有别,不可能相通。“剑”字的读音,大理洱源方言和剑川方言的差别仅仅只在于,在脱落了韵母an之后,大理洱源方言读为清音,剑川方言却还带有鼻化的痕迹,读为¨,但是都还没变化到与声母、声调都不同的“子”“字”“自”的读音相混不分的程度。所以,不能以今例古,用今天的白语比照古白语,严格意义上讲是不恰当的。故从历史语言学角度分析,不管语言怎么变化,上述“子”“字”“自”等与“剑”的字源不同、声符不同、释义都不同,在任何时代都根本不可能是同音异写。小鹏所谓的“剑”人自称说的文字“理论”,纯属虚构,完全是站不住脚的。
(一)剑川县的古代民族语地名与汉语地名用字书写读音不同,但含义解释均相同,都与水有关,前已详释“罗鲁”“义督”古城因滨湖而建,可谓“水城”,而汉语“剑川”则因州南剑湖地貌得名,符合人类适应自然环境生存条件,建筑城池、靠水生活的物竞择优选择原则,所以人们常以周围自然实体为标志命名。民国肇兴,政府曾下令指示:“拟定新名之标准,以古代郡邑,以境内山川为限,庶几显而有征,以矫陋习。”故从全国各地来看,用山水取名者居多,这是一般地名的命名规律。据作者对现有云南省128个县级(区、市)的调査统计,因山水地貌命名地名有58个(其中因水命名者有40个),占总数45.31%;因民族语得名21个,占16.4%,其中以部族得名仅有5个县,仅占全省县名的3.9%。《也探“剑川”》文说以部族命名的县名“比比皆是”,过分夸大其词,不确切。面对剑湖或金华山偌大一个自然实体熟视无睹,并违心的编造毫无史籍根据的“剑人”说或“子、自、字”为“剑”的同音异写说,不是太唯心论了吗?
(二)中国古籍文献记载剑川县名的版本年代学问题。就目前收集到的资料来看,最早出现在刘肃《大唐新语》一书中。其文称:“[唐]时吐蕃以铁索跨漾水、濞水为桥,以通西洱河,蛮筑城以镇之。九征尽刊其城垒,焚其二桥,命管记闾丘均勒石于剑川,建铁碑于滇池,以纪功焉。”剑川勒石之事,在《旧唐书》中宗本纪记为神龙三年(707年)。其次,是唐大历年间立于大理太和城的《南诏德化碑》,载有“与中使王承训同破剑川”语,这是金石碑刻的铭文记录。立碑年代据郭松年《大理行记》推测,应为大历元年(766年),即南诏阁逻凤赞普锺十五年。第三,是唐代吕温(772-811年)所撰《代李侍郎论兵表》提到“剑川”地名,此文约当贞元末年(83年)前后写成,已收入《全唐文》第626卷。此文记述内容,疑与四川剑州有关。査《四川历史辞典》剑南东川节度使条下辖有剑州,该州自民国二年(1913年)改为剑阁县,县西北有空冢山出水源,俗称剑川,东流汇入嘉陵江。表文记有“剑川硗癖,居人食且不充”,反映战争动乱年代民间困苦情景。供今云南剑川县名研究,姑录之,备续考参用。以上三文中的“剑川”地名出现较早,而且是用汉语书写命名的。持“剑川”以“剑人”说得名者称:“'剑川’之名,始于何时,不得而详,惟见于汉文记载者,最早应数唐人樊绰之《蛮书》。主张剑川为物产得名作者亦称:“在解释'剑川’这一专名时,《蛮书》的说法年代最早。”以上二说皆误。《蛮书》在咸通三年(862年)写成,距离公元707年“剑川勒石”记载事已155年;《大唐新语》写成于元和二年(807年),也比《蛮书》早了55年。郭沫若先生讲过:“无论作任何研究,材料的鉴别是最必要的基础阶段。材料的真伪或时代性如未规定清楚,那比缺乏材料还要更加危险。”《由来》作者还提出:剑川因水得名说乃康熙《剑川州志》(1713年)始创论。此说亦误。据笔者査到的史书,有《元混一方舆胜览》(1239年成书)、景泰《云南图经志书》(1454年成书)、《大明一统志》(1458年成书)、正德《云南志》(1553年成书)、万历《云南通志》(1576年成书)、《肇域志》(1662年成书)等10余部古籍,都载有剑川因水得名资料,上引各书写作年代都比《由来》文所说的康熙《剑川州志》早474、259、255、160、137、51年。故叙述历史事件,需要充分査证,实事求是,不可作随意的“断定”。
(三)基本概念混淆,表述语无伦次,多处出现自相矛盾言论,是持“剑人”说、“民族语”说、“部族”说者的通病。略举数端为例:
(1)《也探“剑川”》文宣称:“从构词习惯和规律来看,'剑’也应是部族,而绝不是物产或自然实体。”④后来又说:“'剑川’一名的原始含义并不是指坝子、地方或区域,而是指河。”⑤试问“河”是不是自然实体?有点普通逻辑学知识的人都知道,在科学理论中,要求叙述要一贯性和无矛盾性,如在同一时间里,反映对象的一个方面有两个互相矛盾命题是不能同真的,其中必有一假。《也探》开头立论说“剑川”因“部族”(剑人)得名,文章结尾则说“剑川”是“河流”,将“部族”和“河流”等同起来,历史地理概念之混乱,前后行文自相矛盾,主旨不明,释文怎能让人信服?
(2)《也探》文将8世纪唐代“剑川”节度地名拉来与13世纪宋元后的顺州小地方土酋“自瞠”姓氏名比附,不顾时间差(相隔4个世纪),硬说“剑”即为姓氏“自”或“字”的异写。按转写通例,没有汉意的民族语,一般雅化为有汉意的字形。从历史和通例上看只有后者写成前者。既说“剑”是族称,且历时已久,何以轻意改变族称为“自”“字”呢?小鹏把不同时期、不同性质的历史事象生硬地扯在一起,违反了历史唯物论原则。
(3)《杨文》《由来》及《也探》文均主“剑川”一名为施、顺、长裈蛮“自称”,系属乌蛮语音语义,自称有关考证推断是有“理据”的,但通读三文,我们见不到所提“剑川”是施、顺、长裈诸族乌蛮语音语义的文字资料(哪怕是汉译的文字),相反的是大量引举丽江纳西语和剑川白语及大理、洱源白族语事例。这种风马牛不相及的说教,论据与论题互不相干,能把“剑川”一词的所谓“乌蛮语音语义”考证清楚吗?正如一位学者所说:“如果要拿出观点,你必须要有证据,这也是做科学研究的一个基本原则。”
(4)《也探》文又说:“'剑’作为施、顺蛮的族称,为何又被后来入居剑川的河蛮、白蛮和汉人所接受而作为世代相因的地名呢?这也不难解释。因为施、顺蛮的族称被写作'剑’以后,已经成了汉字,甚至被付〔赋〕予了汉语的音义,自然就被所有民族接受了。”这些话很玄乎。请问施、顺蛮的族称被何人写作“剑”?何时写的?见于什么文献记载?是由少数民族、部落头人写的,或是汉族文人写的?当时施、顺蛮语音与汉族语音关系(借词译音及对应规律)如何?又如何被“付予了汉语的音义”?后来这个自称又怎样转化为地名?含义指的是什么?这些基本问题一个都未理清,一条实实在在的史实都拿不出,怎么能自然地“被所有民族接受了”?搞文学可以虚构创作,但进行史学研究,须要实事求是,做到“人、地、事、物”要素齐全,经得起古今印证,才叫信史。《也探》这种无根无据的编造乱说,除了混淆视听以外,是于事无补的。
(四)史料是史学研究的前提,掌握可靠的史料是最为重要的,假如依据不可靠或伪造的材料,得出的结论便会完全错误。令人吃惊的是《也探“剑川”》文编造说,“南诏王室编写的史志,把“自”异写为“剑”是完全可能的”。我们査过《白国因由》(亦称《白史》或《国史》)、《白古通记》《记古滇说》《南诏源流纪要》《云南志略》《南诏野史》《南诏纪行》《南诏图传·文字卷》《大理府志》《云南通志》以及《全唐文》、《四库全书总目》《云南书目》《云南史料目录概述》《云南史料从刊》等书,均未获见唐代志书中南诏王室编写的有关“自”与“剑”转写的文字记载,《也探》所说这些言论,纯属武断之词,并无实际事例可资佐证。记得梁启超先生曾说过:“其书前代从未著录,或绝无人征引而忽然出现者,十有九皆伪”,又说“其书不问有无旧本,但今本来历不明者,即不可轻信。”《也探》作者所谓南诏王室志书把“自”异写为“剑”的提法完全是没有根据的杜撰,这种窜乱史迹的做法是不可取的。该文所提出的立论主张,大半为虚构假设之说,缺乏全面、准确而又典型的数据,未能进行科学归纳分析,所引史料东拉西扯,揭示不了论据与论题之间的因果联系,论据不足,因而没有说服力,不解决实质问题。正如列宁指出的:“如果从事实的全部总和,从事实的联系去掌握事实,那么,事实不仅是'胜于雄辩的东西',而且是证据确凿的东西。如果不是从全部总和、不是从联系中去掌握事实,而是片断的和随便挑出来的,那么事实就只能是一种儿戏,或者甚至连儿戏也不如。”《由来》《也探》作者走了文字游戏一圏,最后结局是:“王元辅由于掌握史料的舛漏,分析的散乱,未能作出令人折服的解释;杨延福文则提出了观点,尚未展开深入的探析。”杨文自下结论;“归根结底,剑川这个地名称谓,实在应是唐代初期或前活动在这里的施蛮、顺蛮、长裈蛮(乌蛮)的语音语义的汉译,它的称谓意义何指,目前尚不得其解。”小鹏文自作结论称:“'剑川’应为彝汉混合语地名。至于施、顺蛮语'剑’(或'自’'字’)的具体含义,尚有待进一步考证。”无稽之谈的东西,怎么去考证?很明显,在这里只说空话是无济于事的,只有靠大量的、批判地审査过的、充分地掌握了的历史资料,才能解决这样的任务。
王树五,1937年生,云南剑川人,云南社会科学院文献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