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潘金莲和孙二娘比,谁好?

作者于小燕,甘肃省作家协会会员,在《中国社区报》《中国审计报》《检察日报》《甘肃日报》《山西日报》《教师报》《大河报》《大众日报》《小小说选刊》等报刊杂志发表小小说、散文、诗歌三十多万字。新浪博客:酒泉于小燕的博客。博客认证 :头条文章作者。个人微信号:jqyxy6,个人公众号:于小燕的农家生活。小燕读水浒(四十八)潘金莲和孙二娘比,谁好?文/于小燕要说潘金莲和孙二娘PK,大家肯定会说,这怎么比?这个没法比。她们所从事的行业不同,干的事情又不一样,没有可比性。当然,男士们肯定更喜欢潘金莲一些,喜欢孙二娘的也不少。女士们则一个都不喜欢。我觉得,她们还是有共同点的,抛过她们都是女人不说,她们也都是杀手——都长了一双杀人的手。潘金莲美貌,在她没有认识西门庆、结交王婆以前,应该还是没什么大毛病的。她的履历很简单,应该是小时候被父母或哥嫂或叔伯卖给了地主,地主又把她送给了武大郎做老婆。孙二娘的履历更简单:她爹半路上遇到一个强盗打劫,一扁担把那个强盗打翻,一看,原来是个小贼,叫张青,以前就杀过人放过火,还挺伶俐的,就带回家来。原来孙二娘她爹是个贼老子,年轻时专门做拦路打劫的营生,遇见张青是遇见同行了,不知道张青用了什么“化功大法”,不但化敌为友,孙老爹还把毕生的打劫经验都传给他,并把他招为乘龙快婿。两口儿到大树十字坡,开了一家酒店。专门做人肉生意,打劫过往客商。不光劫财,还取性命。用蒙汗药麻倒,大卸八块,大块的做黄牛肉卖,零碎小肉做成包子,挑到村里卖。谈笑间,就是数条人命。一双手沾满了鲜血。墙上绷的是人皮,梁上挂的是人腿。江湖赫赫有名:“大树十字坡,客人哪里敢过?肥的切做馒头馅,瘦的却把去填河。”奇怪的是,不论从书中看,还是从电视上看,孙二娘都给人一种特性感、特豪放、特直爽、特潇洒、特痛快的感觉。如果不是想到她杀人的手段,脊背里发凉,有些男人们心里可能都很想结识这样的女人。要说长相,潘金莲是如花似玉武松看那妇人时,但见:  眉似初春柳叶,常含着雨恨云愁;脸如三月桃花,暗藏着风情月意。纤腰袅娜,拘束的燕懒莺慵;檀口轻盈,勾引得蜂狂蝶乱。玉貌妖娆花解语,芳容窈窕玉生香。——《水浒传》孙二娘则像夜叉精见武松同两个公人来到门前,那妇人便走起身来迎接。下面系一条鲜红生绢裙,搽一脸胭脂铅粉,敞开胸脯,露出桃红纱主腰,上面一色金钮。见那妇人如何?  眉横杀气,眼露凶光。辘轴般蠢坌腰肢,棒槌似桑皮手脚。厚铺着一层腻粉,遮掩顽皮;浓搽就两晕胭脂,直侵乱发。红裙内斑斓裹肚,黄发边皎洁金钗。钏镯牢笼魔女臂,红衫照映夜叉精。——《水浒传》都是出自武松的眼睛,潘金莲和孙二娘,一个如花解语,一个像夜叉精。武松杀了曾经爱过他的花解语,为哥哥报仇;留下要把他当猪一样宰了的夜叉精,当亲姐姐看待。这两个女人,一个杀了自己的丈夫。一个除了丈夫不杀,见人就杀。一个是为了自己得到解放,一个是为了自己的腰包丰满。一个无情无义,连自己的亲老公都杀;一个对丈夫、朋友都有情有义。一个被人谩骂了几百年了还在骂,一个被人夸了几百年了还在夸。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形?一来,封建社会卖淫不犯法,出轨很严重。“万恶淫为首”指的可能就是出轨吧。二来,大概是作者把这些事都是反着写的。越糟糕的写得越好,看起来就像在做好事;不太糟糕的反而写得很坏,看起来好像恶贯满盈,罪不可赦,罪恶滔天。就比如说潘金莲,实际她这就是一个简单的刑事案件,要论社会危害性,远不及孙二娘酒店的十分之一。虽然她们都犯了罪,但是孙二娘是个专门宰人的超级女屠夫,禽兽不如,因为禽兽饿了才吃人,孙二娘则是见人就想撂翻剁了做人肉包子卖。嘴里说见了和尚头陀不杀,实际上她连和尚头陀都不放过。潘金莲也杀了人,但她已经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不应该再被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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