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婚内抢劫老婆,能否构成抢劫罪?
今天说的这个案子是婚内抢劫,因为老公长年酗酒赌博,于是老婆眼不见心不烦,离家去了外地打拼做生意。今年春节期间,老公听说老婆回来了,而且带回不少钱。于是老公就装模作样的打电话慰问老婆,说什么夫妻一场好聚好散,以谈离婚为由邀约老婆谈一谈,最终老婆信以为真,将自己的临时住址告诉了老公。
老公得到老婆的地址,当天深夜就赶了过去,砸开门,以暴力胁迫的手段,逼老婆将自己账户里的存款全部转给自己,共计三十万。老婆在老公逃走后,马上电话报了警。
那么老公这样明目张胆的抢劫老婆,能否构成抢劫罪?
说到抢劫罪,我们先来看一下,什么是抢劫罪?
我国刑法对抢劫罪的定义,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那么在本案中,首先我们要确定一下这笔钱的性质。到底这笔钱算什么钱?谁的钱?
因为两个人没有离婚,法律上属于合法夫妻,所以老婆在外地做生意赚的这笔钱,事实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老公抢走的这三十万,其实抢的是夫妻共同财产,里面有一半属于老公自己的。
其次,在派出所做笔录的时候,老公镇定的对警察说,老婆一个人在外面居住,身边又带着那么多钱,他很担心老婆的安危,要求老婆回家,但是老婆坚决不跟他回家,他无可奈何才出此下策,坚持把钱带回家里保管,虽然行为粗暴了一点,但其目的也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老婆能跟他回家。
那么根据我国刑法对抢劫罪的定义,第一,老公抢劫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自己家里的钱;第二,老公抢钱的目的,并不是为非法占有。所以本案无法定性为抢劫罪。
那么,这三十万的血汗钱就这样白白被抢走了吗?
也不是,因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妻子可以去法院起诉丈夫,要求全部返还,然后再由夫妻共同分配。
有很多朋友认为:老公是酒鬼赌徒,那这三十万肯定是肉包子打狗,一分钱也回不来了。这里,赵律师要提醒大家:当您的合法权益被侵害后,应该做的是尽全力维权,结合本案,既然有证据证明男方强行将这三十万抢走,就应该起诉追回,即使这笔财产真的被老公挥霍一空,也可以主张为对老婆的债务,只要老婆胜诉,只要老公还活着,就可以对老公强制执行,可以对其执行罚款、司法拘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认定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最终让老公入狱服刑。
最后,赵律师补充两点:
第一,如果本案中男女双方已经离婚,结合现存证据,前夫的行为肯定会被定性为抢劫罪;
第二,如果老婆已经去法院起诉离婚,在离婚诉讼期间发生该案件,老公的行为很可能被定性为抢劫罪。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一旦女方起诉离婚,就意味着女方有强烈的与其老公在财产以及生活各方面彻底分开的决心,起诉立案会成为一种公示行为,而男方也是知晓的,这时候男方再通过暴力胁迫手段将其财产强行转走,这种行为就明显违背了女方的财产处分意愿,男方的这种行为不但是对女方赤裸裸的侵犯,还是对我国公检法的肆意挑衅,因此就很可能被定性为抢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