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起,电动车、摩托车迎来“3禁”,违规骑行面临罚款、扣车

说到出行,就想到交通工具,而谈到交通工具,自然避不开讨论私人交通工具,虽然现在很多大城市公共交通很发达,但是,拥有一辆“说走就能走”,不用到站等车的私人交通工具,依旧是大多数人的选择之一。

而在私人交通工具领域,主要就分为四轮的和两轮的,四轮的常见的汽车与近几年十分受追捧的新能源车,而两轮交通工具,目前道路上比较常见的是电动车与摩托车,而这些交通工具“各有千秋”,也各自起到一定的互补作用,比如电动汽车弥补了燃油汽车的污染缺点,摩托车弥补了电动车充电慢、续航短的缺点。

而作为两轮交通工具,无论是电动车还是摩托车,它们也都弥补了四轮交通工具的缺点,两轮交通工具体积小、灵活性好,可以随意穿梭在拥堵的道路上,而且不用考虑停车难的问题,而且,两轮交通工具在价格上也会低于四轮交通工具,它的受众是无论经济能力如何的所有老百姓。

两轮交通工具虽然灵活,但也要“守规矩”

电动车、摩托车这类两轮交通工具,它的灵活性其实也是“有利有弊”,有“利”的一面就是它不怕堵车,也不存在堵车问题,因为在道路行驶,体积越小通行效率越高,而且停车也十分方便,但是,这些灵活便利的“利”,如果在低素质、不文明驾驶人手中,就能转化为道理的“弊”。

这话说得并不过分,无论是电动车还是摩托车,其实在道路行驶都是“饱受诟病”,而被“诟病”的根本原因就是乱象太多,两轮交通工具利用自己灵活性,横穿马路、逆向行驶、占道行驶甚至闯红灯等等,这些不遵守交通规则的骑行行为,时常导致汽车“飞来横祸”,比如,近期网上比较“火”的,广东湛江的外卖电动车撞上600万劳斯莱斯交通事故,维修费高达40万,原因就是外卖小哥着急送单,闯红灯导致的结果

而作为两轮交通工具,不再只是“弱势群体”的身份就能躲避处罚,该事故的认定为外卖小哥全责,车主提出必须赔,外卖小哥直接吓哭,虽然不少人很同情外卖小哥的遭遇,但是在法律法规面前,两轮交通工具,也要“守规矩”,也要为自己的不“守规矩”带来的后果承担责任。

除了遵守交通规则,有“3禁”行为也要避免

而对于大部分车主来说,遵守交通规则其实都是不用多说的“规矩”,但是,除了日常的遵守交通规则以外,有一些规定却不被大家重视,而从7月20日起,不少地方又开始了电动车、摩托车专项整治,其中有“3禁”行为,是不少车主容易忽视的,小行家再次提醒广大车主,这些行为要避免了,违规骑行会面临罚款、扣车。

第1个要避免的行为:骑乘电动车、摩托车需要佩戴安全头盔,摩托车作为机动车的一种,佩戴安全头盔是道交法五十一条明确规定的,未戴头盔面临记2分,罚款50元的处罚,目前基本上已经落实的比较成功,骑行摩托车基本上都会自觉的佩戴好头盔。

而电动车佩戴头盔,其实它的实施时间并不久,追根溯源是从去年公安部的“一盔一带”安全行动正式全面实施,而电动车佩戴头盔,就目前来说,只有江浙、广东少部分地方落实得比较好,在大多数地方,佩戴头盔率并不高,不少车主认为佩戴头盔不够舒适,尤其是炎热夏季,而且还会影响视线,当然,根本原因还是监管、处罚力度不大,而7月20日,就有安徽六安等地开启了对于佩戴头盔的严查严惩,而不少地方也都是常态化查处未佩戴头盔上路的违规行为。

第2个要避免的行为:横过斑马线,需要下车推行,这是无论电动车、摩托车的驾驶人都会忽视的一点,根据道交法第七十条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

下车推行的初衷1是避免和来往的汽车发生事故,2是和通行的行人发生剐蹭,不过,一直以来对于这条规定很多地方都没有全面实施,不过,现在也有广西南宁、河南郑州、上海、安徽六安等多地已经在严格查处这个行为,所以,横过斑马线不下车推行的习惯,广大车主要改改了。

第3个要避免的行为:电动车、摩托车不能违规载人,这也是不少车主会忽略的一点,认为自行车都能载人,电动车、摩托车自然就能够随意载人,其实并不是,结合道交法和电动车新国标的规定,电动自行车载人年龄为12周岁以下,摩托车载人年龄为12周岁以上,并且都是只能载不超过1人,不符合这些情况都属于违规载人,否则会面临处罚,而涉及到营运载人,将面临直接扣车的处罚。

电动车、摩托车从“治车”到“治人”,获得车主认可

虽然电动车、摩托车目前在管理上比较严格,时不时地会出现“3禁”、“4禁”的行为,但是,我们从这些被禁止的行为不难看到,现在的车辆治理,都是针对于“治人”,也从根源上真正的降低事故率的发生。

而相比以前对于摩托车直接限制上路,电动车要限速、限续航、限动力的“治车”方式,现在加强对驾驶人的行为治理,其实还是颇受不少车主的认可,毕竟,这也是一种更公平的方式,对于大部分车主来说,都是能够做到不随意骑行,只有个别人才会“屡教不改”,而这样管理不仅更有效,也能保障遵守交规,遵守相关规定的车主,在用车方面不受限制。

而我们从数据来看,这种“治人”的管理也确实比较奏效,根据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透露,自今年3月1日起,广州重点推动摩电(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整治,而截至6月底,全市路口总体交通守法率达到86.85%,上升14.95%;一般程序交通事故1160宗,同比下降6.45%

而根据南京交管部门统计,电动车实施佩戴头盔1周年之际,南京佩戴头盔率已经达到了93%,而城区超过96%,那么,佩戴头盔有了什么改变呢?根据数据,南京市和电动自行车有关的交通事故中,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因颅脑损伤致死人数同比下降7.7%,把多少人成功从“鬼门关”拉了回来。

其实,无论是哪一条“禁止行为”,如果进行深究,这些行为都是存在安全隐患,所以交管部门才会禁止,比如最容易被忽视的过马路下车推行,这对于开汽车的司机一定听过所谓“鬼探头”,就是在过马路的时候快速横穿导致,每年也因为这个原因导致不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所以,即使很多“禁令”会影响到我们的出行,但是无论从安全角度考虑,还是避免被处罚的角度,广大车主都要改改这些行为,遵守相关规定,做到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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