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明勇:想把刑事案件做成功,这几个素质必不可少……|051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金亚太优秀刑事律师,亚太刑事司法研究所副所长。


周末,闲来无事。

儿子让我陪他一块去学校操场上玩沙子,临走的时候,我顺手从车上拿下了一本书——朱明勇大律师的《无罪辩护》。

这本书是15年的时候买的,早已看过多遍,最近又翻了出来,放在了车上,偶尔翻一下。

也算是响应古人的号召——开卷有益。

在儿子玩耍的时候,我抽时间又把《无罪辩护》的前两篇文章看了一下。

第1篇是关于马廷新故意杀人案的无罪辩护手记,第2篇是胡良友故意伤害案的无罪辩护手记。

其中第2篇是朱明勇从事律师职业后的刑事案件处女座,这个案例被作者本人,以及其他的刑辩大咖或者法学专家,都曾经作为经典案例讲述过。

按照一位著名法学教授的说法:这个案子虽小,但是辩护堪称经典。

虽然曾经多次听过这个案例的讲解,也反复看过本书,但是再次翻看时,仍然获益良多。

可能因为每次看书时,考虑问题的角度不一样,所以收益也不一样。

这次让我感触最多的,也可以说获益最多的,就是知道了,作为一个合格的专业刑辩律师,必须具备的几项硬性条件,具体如下:

第一,要有怀疑一切的精神。

胡良友故意伤害案,看似极其简单,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是确切的事实,受害人也确实受伤,同时也有法医的轻伤鉴定结论。

从形式上来看,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有专家的鉴定结论,最关键的是,受害人的亲弟弟又是刑庭的庭长,在多数人看来,这个案件绝对回天无力,判刑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但是,也许是初生牛犊不怕虎,朱明勇律师并不信这个邪,他相信一切问题都应该有解决的办法,只看你是否付出努力。

于是,他就对案件中貌似最没有问题的鉴定结论产生了怀疑,并且发起了冲锋,经过一次又一次不懈的努力,最终他成功了——付出2000元的代价,案件被撤销。

如果是其他的律师,如果朱明勇律师也像其他律师一样,缺乏怀疑一切的精神,那么胡良友最终的结局——要么是判实刑一年多,要么是赔偿几万块钱了事。

反正不可能是现在的结局。

这,大概就是怀疑精神的伟大之处。

第二,专业问题一定要找专家解决。

在处理这个案件的过程中,朱明勇律师曾经三次遇到过与法律无关的专业问题,这三个问题分别与内科,外科,眼科有关系。

对应的就是鉴定结论里的三处伤情:一是脾脏损伤;二是颈部创口累计达到8厘米;三是眼睑损伤。

大多数律师都会认为质疑这样的专业鉴定,犹如狗咬刺猬——无从下口。要么是质证时不发表意见,要么随便找一些理由胡乱说一通。

最终的结果,用脚趾头都能想得出。

不过朱明勇律师没有这么做,对于上述三个问题,他分别找到了三个专家:内科医生,外科专家,眼科专家。通过向他们详细的了解请教,最终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

所以说遇到专业的问题就要找专家来解决,而不要讳疾忌医,或者自己冒充专家。

那样的话,只会害人害己,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同时也砸伤了自己的当事人、砸坏了自己的品牌。

第三,要有永不妥协的决心。

这个案件极小,不过是个故意伤害案,在大多数律师眼中都是极小的案件,稍微大牌的律师都不可能愿意接这样的案件,更不可能付出全部的精力只为了这一个案件。

即便有人接下了这种案件,面对接下来的三番五次的阻挠及刁难,再加上要面对的对手是经常要碰到的刑庭庭长,估计大多数人都会打退堂鼓,觉得没有必要继续坚持,也没有必要为了这么一个小案件,而耽误了自己的大好前途。

不过,朱明勇律师用实际行动告诉了我们,面对上述这些困难最正确的姿势是什么?

答案是:面对困难,迎难而上,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最后,让我们用一句话来结束今天的话题吧。

辛普森一案的辩护律师,哈佛大学法学院知名教授德肖维茨所说的那样: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件,摆在我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场官司。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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