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入室抢劫,为自保主动提议发生性关系,嫌犯被判抢劫和强奸罪,获刑13年
“大哥,我没有钱,你别伤害我,我愿意跟你发生关系,求求你了!” 2020年9月4日,李二虎持刀闯入受害人小爱的房间,要她拿钱出来。因为实在拿不出钱,害怕受到伤害的小爱提出与李二虎发生关系。李二虎与她发生关系后,持刀威胁小爱说出银行卡密码,抢走了她佩戴的金项链,还拿走了小爱手机壳后面的100元现金。
【叶律说法】
1、李二虎为了偿还债务,持刀进入受害人小爱的住处,使用暴力威胁,使受害人不敢反抗,当场劫走财物,构成抢劫罪。抢劫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抢劫犯罪行为,不论数额多少,是否获得财物,都要定罪处罚。
2、李二虎进入小爱的日常生活的住处,劫取钱财,属于“入户抢劫”。入户抢劫不仅侵犯了受害人的财产所有权和人身权利,更侵犯了受害人的住宅安宁权,属于情节恶劣的抢劫行为,要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3、受害人小爱没钱打发李二虎,为了避免李二虎持刀伤害自己,在双方力量悬殊的危险情况下,基于恐惧和自保心理与李二虎发生性关系,属于在不敢防抗的情形下被迫发生性关系。李二虎在受害人不敢反抗的情况下,违反妇女意志,与其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要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4、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李二虎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以强奸罪,判处李二虎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责令李二虎退赔受害人小爱人民币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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