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逻辑才是最经常的诡辩者
哲学常识化转向理论之所以会彻底阻断西方哲学在自身文明语境内诱变终极哲学的机会,在完成上一篇文章之前的答案和第二天早上的答案是不一样的,为了保持文章的行文的连续性,我先介绍新答案。新答案的灵感来源于早起翻看一哲学类公众号文章,看见其中介绍忒修斯之船的悖论,这让我突然意识到,之前自己虽然就已具备对一切悖论进行解悖的能力,但个案解悖分析证明我缺乏程式化解析所代表的终极理论自觉。如今有了历时态与共时态的同构性认知,正确利用历时态与共时态的同构性所内涵的历时态的绝对性对共时态的相对性的绝对否定能力,既是我个人层面对一切悖论命题进行终极解悖的创新发现,又是通过哲学常识化转向理论的可复制性的终极自圆其说能力让全人类对一切悖论进行终极解悖了终极文明和终极文化意义,更是因为这会让我们发现,真正诡辩着阻碍文明进步的,不是不能终极自圆其说的辩证法,而是不能终极自圆其说的不具有绝对辩证属性的形式逻辑,甚至可以说,是形式逻辑的权威错觉阻断了辩证法最终走向终极辩证的能力建设,因为只要能放弃与形式逻辑相关的狭隘,通过常识化视角很容易在《道德经》中找到补强辩证法辩证能力不足的阴阳互根性。进而言之,恰当地利用历时态与共时态的同构性能对一切悖论命题进行终极解悖,其内在逻辑机理恰在人的逻辑认知行为本身具有中国传统文化所一贯强调的知行合一的一致性,这种一致性本身天然内涵历时态与共时态的同构性。这样基于历时态与共时态的同构性再看所谓的悖论,其实都是错误利用有共时态意义的主客观一致性,从而违背和扭曲了知行合一人生在历时态意义上的因果一致性,最终肢解和形成的,就是非终极知行合一人生的整体一致性错觉,也就是与潜意识和显意识冲突相关,但曾经无法确知的错觉。至此,哲学常识化转向理论对潜意识与显意识同构于下意识的内在逻辑机理的常识化解析深度又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这对建构终极逻辑学和终极辩证法显然有重大启发意义。哲学常识化转向理论认为,曾经悖论的荒谬之所以难以被常识化解析,它的逻辑内因与形式逻辑的非终极辩证属性直接相关,因为所谓的共时态命题之所以会产生,是因为不能终极自圆其说的人都对认知有直观与直觉需求,而且这些直观与直觉虽然在本质上是绝对辩证的,但因为集体错觉未得终极哲学的终极常识化提示,所以一直以常识的形式贯穿于理论创新之前通过假设进行理论分析的背景,这一切都与隐藏在现象背后的本质只有这样才能被循序渐进地揭示清楚相关——分是合的前提。局限文明条件下,不具有终极理性水平的人却具备终极理性建设能力,也就是明确的自我意识所内涵的无限终极自圆其说能力,因此只要愿意,任何智力正常的人都可以对人生的诸多可能性进行理论分析。只可惜旧思想界都没论证清楚,相关理论分析即便在理论上具有全部的可行性,但在现实人生却未必具有全部可行性,就是因为旧文明局限条件下的理论创新者都处理不好共时态与历时态的一致性关系问题。基于强制性的终极自圆其说追求,经过十余篇书稿的反复论证,哲学常识化转向理论发现,在终极本体论视角下的人生是排除了冗余的无意识的下意识人生,这其中的神经意识的知行合一的一致性决定,没有人的哪段、哪时、哪刻的人生允许被假设着过,因为下意识人生的当下性决定,相对于时空的绝对动态特征,任何对现实层面变动不居的人生做静止的分析判断与要求,都是实践层面的伪命题。这意味着,共时态下的理论创新成果虽然对人的下意识人生具有理论上的指导意义,却未必具备实践层面的全部指导意义,因为任何不能止息于当下的下意识人生在表面上虽然受理性支配,但实际却都受潜意识感性与显意识理性之间的随机冲突结果——下意识——的随机支配。至此,哲学常识化转向理论通过终极方法论的帮助,再次证明,曾经的直观与直觉是彻头彻尾的伪命题,不但不具有非辩证的直观性,反而都与自我意识一样,是彻头彻尾的绝对辩证行为,因此哲学常识化转向理论发现,所谓的直观与直觉,其实只存在于人的细胞交换层面和低层次神经现象,比如膝跳反射。因为这种发现是确保哲学实现终极自圆其说的逻辑前提,所以这是人类通过常识视角首次论证发现,任何人的任何人生都是根据环境变化在随机调控自己的潜意识人生,根本没有参照理论上的假设在做出决定之后再执行的任何选择机会——也即人生根本无法假设着过活。正因为上述认知是对人类的旧认知体系的绝对颠覆,所以这是对西方语言哲学理论所定义的共时态和历时态命题的颠覆性正解,这意味着旧西方唯心主义语言哲学界根本不懂,所谓具有静止性的共时态,本身就是在理论上为了正确理解历时态所做的同构性认知模型,是曾经对静止这个时空观错觉的非终极性认识论命题,是曾经对现象进行的非终极认识论表述,不是终极本体论意义上的本质描述,只有通过哲学常识化转向之后,才能通过终极正本清源赋予其可终极自圆其说的全部本质内涵。这不由得又让我意识到,内涵与外延之间的同构性也需要重新解读——对于分解逻辑先在的任何代表局部的子命题而言,它们的一切外延,在子命题层面与自身的内涵具有同构性,但在逻辑先在这个总命题层面,仍是内涵。这种认知在集合论层面很容易理解,但嫁接于逻辑认知上,需要克服形式逻辑曾经错位的权威性,因而在缺乏强制性终极自圆其说追求的情况下,旧思想界都固步自封于终极哲学的常识化建构研究上。这样一来,在明确了共时态与历时态具有基于同构的同生共死性之后,就可以进一步明确归纳,基于人生不能假设着过活这一基本事实可以判定,任何悖论的形成,都是不具有终极理性的人在形式逻辑的误导下通过共时态的相对性偷换了历时态的绝对性而形成的,因为形式逻辑只是辩证逻辑的局部,根本不具有逻辑本身所应有的绝对辩证属性。至此,哲学常识化转向理论已经终极常识化颠覆了西方不能终极自圆其说的逻辑学,在对逻辑的终极辩证属性进行了终极明确之后,进一步通过终极常识化解析逻辑的多维辩证结构,就是通过终极逻辑学和终极辩证法建构终极哲学的具体路径,当然也是同步实现终极哲学所内涵的天下大同的逻辑前提,这就是哲学常识化转向理论的终极文明和终极文化意义。这样一来,在终极明确了人生完全受逻辑的支配,人的逻辑认知具有与时空观相对应的绝对多维动态特征之后,通过识破共时态命题在理论上以偏概全和断章取义的伪命题本质,任何人都可以对一切悖论进行终极解悖,这是哲学常识化转向理论实现所谓具有可直接复制性的终极自圆其说能力的逻辑前提,因而在哲学常识化转向成功之后,悖论将迅速成为局限文明的历史玩笑而从人的现实知行合一人生退场。综上,透过任何终极解悖的终极自圆其说人生都由绝对辩证的逻辑支配来看,曾经被误认为有诡辩特征的辩证法,在局限文明条件下通过非终极理性之间的立场冲突所展现出来的非终极认识论意义上的诡辩行为,在本质上不但不是诡辩,反而是局限文明条件下的人对终极理性的下意识执着追求,是人的知行合一逻辑人生的正常表现,其中的任何消极现象都是文明进步成本的正常支付,定义其为诡辩,是非终极性的认识论命题,不是本质层面的本体论认知。这样一来,当辩证法不再有本质意义上的任何诡辩特征时,反而是利用相对孤立与静止的形式逻辑判定辩证法为诡辩的形式逻辑才是真正滥用思想洁癖的诡辩者,因为凡是迷信形式逻辑实证能力的人,都是缺乏终极理性自觉,根本克服不了自己的思想洁癖。综上,哲学常识化转向理论认为,举世只有老子能把思想洁癖现象认识到物极必反的程度,因此在洞见了圣人不仁的终极价值观和“圣人不死,大盗不止”的终极认识论之后,因为不能进一步提供终极方法论,所以他只能羞愧难当地选择遁世。如今哲学常识化转向理论既然已经终极弥补了老子的认知缺陷,今后的世人想再过之前的不能终极自圆其说的局限人生就难了,因为哲学常识化转向之后的人类文明注定实现教育标准化,只有未成年人才有逻辑天花板。只是这里我又不得不提示一下,那时的未成年人已经没有法定年龄限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