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十大电商法律关键词出炉:反垄断 直播带货 App收集个人信息上榜

导读:2021年5月26日,我国“一带一路”TOP10影响力社会智库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100EC.CN)发布了《2020-2021年中国电子商务法律报告》,迄今已连续第九年发布该系列报告,报告通过总结电子商务领域中最为突出的“十大法律案例”、“十大法律关键词”以及过去一年中出台的法律法规。从不同的维度客观全面地剖析了“互联网+”形态下电子商务领域发展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并为电子商务领域的从业者、政策制定者和研究人员等提供了针对电子商务法律研究的方向。
2020-2021年,互联网领域内的事件频出,例如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遭点名甚至下架、国家出手阿里美团等巨头反垄断行为、直播带货大火背后行业亟待规范、社交电商深陷“涉嫌传销”旋涡、人脸收集安全问题遭质疑、瑞幸财报造假等等,一系列乱象足以说明在该年度内,在互联领域内风起云涌。
据网经社监测,App个人信息收集、反垄断(不正当竞争)、直播带货“翻车”、灵活就业者劳动保障、社交电商涉传、网购评价机制、大数据杀熟、网络黑色产业链、金融科技迎强监管、在线教育迎整顿是“2020-2021年度十大电子商务法律关键词”。
一、App个人信息收集

近年来,信息泄露事件屡屡发生,而App过度索要授权是个人信息泄露的导火索之一。2020年,工信部App 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纵深推进,截至2020年12月,已经对52万款App进行了技术检测工作,责令1571款违规App进行整改,公开通报了 500款App,下架120款整改不到位及拒不整改的App。在此,网经社通过第三方视角初步统计工信部2020年七批APP侵权情况通报进行梳理。
(注:图片源自网经社原创图库)
2021年3月2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明确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运营者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收集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务,并且《规定》明确了39种常见类型App的必要个人信息范围。
二、反垄断(不正当竞争)
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对阿里巴巴集团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的行政处罚,责令阿里巴巴集团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557.12亿元4%的罚款,计182.28亿元。这也成为中国互联网反垄断开出的最高金额罚单。反垄断“利剑”已陆续落下,下一个又会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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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市监总局发布通知称根据举报,依法对美团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对此,美团微信公众号发文表示,公司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进一步提升业务合规管理水平,保障用户以及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促进行业长期健康发展,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目前公司各项业务正常运行。
三、直播带货“翻车”
2021年4月23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七部门联合发布了《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明确自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发布旨在规范网络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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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灵活就业者劳动保障
2020年12月,饿了么骑手韩某伟送餐途中猝死,仅获得平台2000元补偿;2021年1月,饿了么骑手刘师傅选择引火自焚,原因是迟迟无法要到自己的5000元工资。对此,饿了么表示将会为韩某伟家属提供60万元抚恤金,支付刘师傅的治疗及相关费用,并启动对相关合作商调查,一旦查实,顶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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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我国当前有2亿人在从事灵活就业。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网红主播、微商等新职业、新岗位涌现,以互联网平台为组织基础的相关从业人员数量持续攀升,支撑起“零工经济”新就业形态发展。一时之间,灵活就业者的社会保障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五、社交电商涉传
近几年来,社交电商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一边是拼多多“从0到1”的快速发展,创造了成立三年赴美上市的神话;而云集也在短短四年的发展后成功上市,而好衣库、贝店、闲来优品、爱库存、鲸灵、斑马会员、花生日记、粉象生活等诸多社交电商也获得不菲融资。于此同时,凭借微商分销模式快速崛起,也吸引了包括网易推手、阿里巴巴“微供”、京东“享橙”“京喜”“芬香”、唯品会“云品仓”、寺库“库店”、小米“有品推手”等头部平台纷纷入场。
2020年10月13日,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重磅发布国内首份《中国社交电商合规研究报告》。报告公布了《社交电商“涉传”争议网络舆情排行榜》、“以案说法”探究社交电商运营模式的合规性、通过对行业发展现状解读分析发展痛点与机遇等,为社交电商更好地发展提供参考。
六、网购评价机制
2020年10月2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这是自2019年4月30日后第二次征求意见,此次内容经过了大幅修改,关注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网络交易新业态新模式,聚焦平台二选一、违法评价、小额零星交易界定等关乎网络市场交易秩序的焦点问题。
七、大数据杀熟

2021年4月6日,据广州市场监管局官网消息,日前,为探索解决“大数据杀熟”问题,该局联合市商务局召开平台“大数据杀熟”专项调研和规范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行政指导会。会上,唯品会、京东、美团、饿了么、每日优鲜、盒马鲜生、携程、去哪儿网、如祺出行、滴滴出行共10家互联网平台企业代表签署了《平台企业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承诺书》,不非法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不利用数据优势“杀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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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网络黑色产业链
2021年3月15日晚,央视315晚会曝光了智联招聘、前程无忧、猎聘网泄露求职者简历问题。其中,智联招聘声称拥有1.8亿用户,视用户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为自己“生命线”。然而在一个名叫“58智联粉”的QQ群里,记者向一位买家支付7元,便买到了一份智联招聘上求职者简历。简历上求职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照片、联系方式、工作经历、教育经历等信息一应俱全,此次“315”的曝光也折射出网络犯罪黑色产业链的无处不在。
2021年3月1日,裁判文书网披露一起非法出售发票大案,7人套售电子客票行程单涉案66亿元以上。2015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罗某、刘某等人使用上海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杭州长隆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的账号密码登录eTerm系统,利用非法获取的电子客票号,在位于杭州市余杭区的家中,打印国内各大航空公司或各大机票销售代理平台售出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2008年纳入发票管理)后进行销售。被告人罗某犯非法出售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五万元;另涉案六人分别获刑3-5年不等。
九、金融科技迎强监管
2021年4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等金融管理部门联合对13家从事金融业务的网络平台企业进行监管约谈。腾讯、度小满金融、京东金融、字节跳动、美团金融、滴滴金融、陆金所、天星数科、360数科、新浪金融、苏宁金融、国美金融、携程金融13家网络平台企业实际控制人或代表参加了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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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公告要求,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会员单位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不得用虚拟货币为产品和服务定价,不得承保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服务。
十、在线教育迎整顿
2020年一整年,受疫情影响,线下教育培训行业受到巨大的冲击,各类在线教育平台则备受用户追捧,而随之而来因平台内容审核不严谨导致低俗内容、网游宣传多有发生,同时,平台售后服务、课程质量不佳、退款难等侵害消费者权益事件也暴露出线上教育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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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背景下,2021年2月23日,依据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315.100EC.CN)2020年全年受理的全国480家电商平台海量用户消费纠纷案例大数据,我国“一带一路”TOP10影响力社会智库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了《2020年度在线教育消费投诉数据与典型案例报告》。(报告全文下载:http://www.100ec.cn/zt/2020zxjyts/)
特别感谢以下本报告编委、互联网法律专家(排名不分先后):
  •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

  •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李旻

  •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泰杭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汪政

  •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黄伟

  •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方超强

  •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三级律师褚霞

  •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梅瑜

  •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恺浓

  •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严哲瑀

  •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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