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推出“强化数字创新赋能,发展数字生活新服务”

多元化的消费升级需求给商贸流通业发展提出了更多要求,新一代信息技术变革给消费供给端创新带来了巨大机遇,在这个信息时代,浙江省提出“强化数字创新赋能,发展数字生活新服务”目标任务。

一、建设新型智慧商圈

聚焦服务便利化、智慧化、人性化、特色化,推动新型智慧商圈建设,深度运用数字技术改造提升一批智慧商店、智慧商业综合体,推进智慧商务、智慧设施、智慧服务、智慧营销、智慧环境、智慧管理等场景应用创新,实现政府公共服务和商圈等场所消费服务有机融合,打造一批智慧化高品质消费集聚平台。鼓励商圈内各商家积极引入新技术、新模式,搭建消费新场景,提升消费者体验感、参与感。支持商圈运营管理方搭建商圈运营管理平台,支持搭建链接多街区、多商圈的智慧化服务平台,推动街区、商圈各类资源共享,便利消费。

二、打造数字生活新生态

推动“云上浙江”建设,深入实施“商贸企业上云”行动,形成生活服务业数字化产业链生态。支持搭建“互联网+服务”、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加快生活服务在线对接、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带动生活服务行业的全面数字化,构建“互联网+”新消费生态体系。大力支持线上教育、线上医疗、线上娱乐、线上旅游等新兴线上平台快速发展,支持企业加大线上服务产品开发,促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进一步支持依托互联网的外卖配送、网约车、即时递送、住宿共享等新业态发展。加强商户上线的培训和对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生活服务从业人员的数字化技能,提升生活服务企业数字化转型能力。

三、拓展数字消费新场景

推进数字生活新服务重点平台培育,支持各类电商平台、智慧供应链平台发展,鼓励平台企业向线下延伸拓展,加快传统线下业态数字化改造和转型升级。鼓励传统商贸企业开展数字化、智慧化升级,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全面改造业务流程,推动线上与线下、商品与服务的深度融合发展。鼓励商贸流通企业通过网络直播、VR在线、网上点单、物流配送等方式拓展业务。鼓励直播电商、网红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带动相关产业共同提升。聚焦公共服务数字化,通过数字市民中心、数字生活城市等形式,提供线上线下全域数字化的服务体验。加快研发可穿戴设备、移动智能终端、智能家居、智能教学助手、智能学伴、医疗电子、医疗机器人等智能化产品。

四、开展商贸大数据服务

构建商贸大数据平台,加强消费品、工业品等交易信息和数据的汇集。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与商贸融合发展,加快区块链等技术在商品溯源、跨境汇款、供应链金融和电子票据等领域应用。紧扣商贸大数据的采集、加工、存储、分析、服务和云平台建设运营,拓展物联、数联、智联数字化应用场景。鼓励政府部门、平台、企业间商贸数据资源共享,探索数据流通规则制度,有效破除数据壁垒和“孤岛”,打通传输应用堵点。加强商贸大数据挖掘分析,利用大数据依法有序开展消费金融、供应链金融、小额贷款、精准营销等业务。开展大数据技术支撑和服务输出,巩固浙江作为全国商贸数据集散中心的定位,为其他省市提供大数据服务、发展咨询,提升我省在全国、全球的影响力。

五、大力发展智慧物流

强化物流智慧化建设,推进设施联通、标准联接、信息联网、企业联盟、多式联运。鼓励企业、行业、区域构建智慧物流平台,推动平台间实现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提升物流资源利用效率。加快推广物联网、互联网、云计算、全球定位系统、移动通信、地理信息系统、电子标签等技术在物流配送中的应用,支持企业利用先进信息技术提高仓储、采购、运输、订单等环节的科学管理水平。支持物流企业应用智能化物流装备,鼓励有条件的物流枢纽建设全自动化码头、智能化仓储等现代物流设施,打通物流信息链,实现物流信息全程可追踪。

六、推进绿色流通体系建设

实施绿色商场创建工程,开展绿色管理、实施绿色服务、引导绿色消费。推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和碳足迹评价,开展绿色供应链建设示范,引导和推动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贯彻实施,探索推进产品“碳标签”制度。健全二手商品流通网络,鼓励借助互联网等发展“收旧售新”“以旧换新”“二手置换”等。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将分拣中心、回收站点纳入民生公益设施建设,引导规模回收企业到社区、行政村设立回收站点。鼓励回收模式创新应用,推广“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模式,鼓励建立基于供应链的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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