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来农产品扣除率的变化
前几天写了三篇文章讲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的相关政策,但一直没整理农产品扣除率的变化。有朋友问,我才意识到这个知识点也是个刚需。其实很简单,就是随着增值税税率的变化而变化。
2009年1月1日起,13%的扣除率持续了很多年。
2017年7月1日起,因为增值税简并税率,13%整体归入了11%档次,扣除率也随之发生了变化,但为了维持原先扣除力度不变,出现了一个加计2%的扣除。
2018年5月1日起,扣除率随着税率的下调而下调到10%,但加计2%扣除率不变。
2019年4月1日起,扣除率继续随税率下调到9%,加计扣除率为1%。
虽然说是十年来,其实最多的变化就是三年内,这些年是税法的动荡之年,几天不关注政策,税法就像川剧中的变脸似的,呈现出一张新面孔。
我们唯有以不变的学习姿态来应对这个变化的年代。
一天一点积累,学税的路上,我们一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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