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地产公司为了多获得抵押贷款2000多...

一房地产公司为了多获得抵押贷款2000多万元,准备将价值4000万元的商铺以9000万元的价格卖给老板自己的工厂。老板咨询是否可行?

我告诉老板,不建议这么做,因为这种操作增加的税款太多。

房地产企业获得贷款难,所以很多都是通过关联企业存银行贷款,这种操作本身没有多大问题。

但是,房地产公司将商铺销售给老板自己的工厂,需要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

销售价格增加5000万元,多交的税款如下:

多交增值税=5000/(1+9%)*9%=412.844万元;

多交城市维护建设税=412.844*7%=28.90万元;

多交教育费附加=412.844*3%=12.385万元;

多交地方教育费附加=412.844*2%=8.257万元;

多交企业所得税=(5000/1.09-28.9-12.385-8.257)*25%=1134.4万元。

当然啦!房地产公司多交的上述税款,工厂在以后的经营中都可以抵回来。因此,多交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等,都可以忽略不计。

但是对于企业所得税而言,商铺需要按不低于20年的时间计提折旧,也就说最少需要20年的时间才能把多交的企业所得税给抵回来,这个就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了。

房地产公司销售不动产需要缴纳增值税,虚增售价5000万元,需要多交至少30%的土地增值税。

多交土地增值税=5000/(1+9%)*30%=1376万元。对于商铺而言,这个1376万元,可能还是比较保守的数字,实际可能会更多,而且多缴的土地增值税是抵不回来的。

商铺过户到工厂名下,工厂需要缴纳契税,多交的契税=5000*4%=200万元。

另外,房地产公司和工厂都需要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

双方共多交的印花税=5000*0.05%*2=5万元。

这样算下来,为了多从银行获得贷款2000万元,将商铺高价销售给工厂,最终多交的税款=土地增值税1376+契税200+印花税5=1581万元。这个1581万元与增值税等性质不同,交了之后是永远无法抵回来的

另外,多交的1134万元企业所得税,需要20年的时间,工厂才能通过折旧的方式抵回来。因此,我们认为这种操作非常的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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