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期一字】说“午”
提起“午”字,你会想起什么?是以“午”为构件的汉字,还是以“午”为姓的人,亦或是排名第七的地支“午”呢?今日说的“午时”是怎样的,古代为什么会选“午时三刻”来处决犯人,等等这些问题,且容小编慢慢道来。
有一些汉字,往往因为司空见惯,便不会引起人们的多少关注,“午”便是其中之一。如果要深究这个汉字的含义,那还得从它的字形着手。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记载:“午,牾也。五月阴气午逆阳,冒地而出也。此与矢同意。”明代《正字通·牛部》云:“牾,与忤、逆通。”许慎此处的“牾”便是“背逆、抵触”之意,连上后面的话来理解就是说“五月阴气逆反阳气,从地面冒出”,并且这个“午”字造字方法与“矢”字造字方法相同。我们今天来看许慎的这种解释,自然是带有浓厚的阴阳学说之味在内,而且许慎的这种解释说到底仍属于是对“午”字引申含义的解释。如果要探求该字的本义,还要从更为古老的“午”字字形考虑。作为表意体系的汉字,在创制时和先民的农耕生产生活是有着密不可分的。史前时期,先民逐步在同大自然的博弈中,学会了使用火,学会了制作各种石器,也创造了彼此交流使用的汉字。正如许慎在《说文·序》中所说:“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故而汉字起于象形、指事、会意等造字法,“午”字的产生便是如此。从“午”字的甲骨文字形来看,“午”很像一根两头大、中间小的棒槌,与杵类工具类似。依据此,有人推测,“午”字造字之初,类似于先民们舂米时使用的器物杵,“午”字很可能是“杵”字的本字,舂米的棒槌就是“午”字的本义。但也有人持不同的看法,郭(沫若)老在《甲骨文字研究》中认为甲骨文的“午”字当是索形,象形字,大概就是御马索——驾驭马匹使用的绳索。作为农耕生产生活的产物,“午”字必然打上农耕生产生活的影子,作为御马索或许不是最主要的用途,鉴于此,我倾向于“午”字是舂米一类器物的看法。
大家可以观察“午”字的字形,在甲骨文中,“午”字字形与“糸”相似,好像是棒杵上的两个绳结。看过舂米动作的人估计会知道,这样在棒杵上扎上绳结是为了增加舂米时动作的摩擦力,“午”字的造字本义便是源于这有绳结的舂米棒。有的甲骨文将绳结写成实心圆点,以区别于“糸”。到了金文又有所变形,夸大了杵棒的第一个横结,篆文将金文的第二个横结写成横画,再后来有的隶书严重变形。当“午”字在后来发展中被借去表示地支和时辰时,其本义消失后,于是另加形符“木”专造了表示舂米本义的“杵”字。
由于在舂米过程中,棒槌“午”与臼底发生抵触,“午”字便引申出“抵触”之意。当“抵触”义来讲时,它与“迕”相通,《汉书·刘向传》中“朝臣舛午”即是说“朝中大臣志意不合,各相抵触”。“抵触”义进一步引申为“违反”义,当此义讲,与“忤”字相通。《礼记·哀公问》:“午其众以伐有道,求得当欲,不以其所。”郑玄注曰:“午其众,逆其族类也。”《大戴礼记·哀公问於孔子》便是作“忤其众”。因为“午”字形是有纵横交错绳结的棒槌,因而其字义又引申出纵横交错之意,《仪礼·大射》:“若丹若墨,度尺而午。”郑玄注:“一纵一横曰午,谓画物也。”段玉裁曾说:“古文'五’作'㐅’,则尤一纵一横之状也。”段玉裁是说“五”与“午”在“纵横交错”义上是相通的。
当“午”字被借去表示地支义以后,于是人们专造了“忤”字、“仵”、“迕”等字来表示“午”字的引申含义。“午”字表示地支,位列第七,与天干相配可以纪年,可以纪月,亦可以纪日和纪时。用于纪年,《尔雅·释天》:“太岁在午曰敦牂(zāng)”;用于纪月,即为农历的五月,《说文·午部》云:“午,五月阴气午逆阳,冒地而出。”还用以纪日,《左传·昭公三十一年》:“庚午之日,日始有谪。”用于纪时,表示十一点到十三点之间。古人常谓“日中为午”,唐李绅《悯农》诗云:“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诸如“午前”、“午餐”、“午夜”等词语的存在,也说明了“午”字还能泛指白天或夜晚的中间时段。宋陈师道《和魏衍元夜同登黄楼》中的“凭栏共一默,望舒已侵午。”的“午”指的是夜分。
在古典小说或古装戏剧、电影中,常会看到午时三刻处斩犯人的场面,那么为什么要在午时三刻行刑呢?是不是古代法律规定的呢?其实并非如此。
唐宋法律规定,每年从立春到秋分,以及正月、五月、九月,大祭司日、大斋戒日,二十四节气日,每个月的朔望和上下弦月、每月的禁杀日(即每逢十、初一、初八、十四、十五、十八、廿三、廿四、廿八、廿九、三十)都不得执行死刑。而且还规定在“雨未停、夜未明”的情况下也不得执行死刑。有人计算后认为,按如此规定唐朝一年能够执行死刑的日子不到八十天。在行刑的时刻上,唐代的法律明确规定,只能在未时到申时这段时间内(大约相同当于下午一点到五点之间)行刑,并不是“午时三刻”。而明清的法律只是规定了和唐代差不多的行刑的日期,对于行刑的时刻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既然如此,为什么小说里又要说“午时三刻”呢?“午时”一般合约今天的中午十一点到十三点之间,午时三刻是将近正午十二点,太阳挂在天空中央,是地面上阴影最短的时候。这在当时看来是一天中“阳气”最盛的时候。中国古代一直认为杀人是“阴事”,古代将鬼魂报应看得很重,无论被杀的人是否罪有应得,他的灵魂总是会来纠缠作出判决的法官、监斩的官员、行刑的刽子手等和他被处死有关联的人员。所以在阳气最盛的时候行刑,可以压抑鬼混不敢出现。这应该是在“午时三刻”行刑的最主要原因。
干支逢五曰午,这或许还是“午”与“五”古字相通的缘故,因此我国农历的五月五日为午日,也叫重午或端午。宋陈与义《临江仙·五日移舟明山下作》:“高詠楚词酬午日,天涯节序怱怱(cōng)”。可以这么说,端午是自古就有的,之后由于历史的原因,端午被赋予了丰富的含义,诸如用来纪念屈原、伍子胥等名臣的活动,都是一些附加的含义,只不过这些附加的意义在历史演进过程中慢慢地可以和主体相提并论。
干支“午”常常还与生肖属相马相配,《论衡·物势》记载:“午,其禽马也。”据戴敦邦撰写的《戴敦邦神缘造像谱》一书解释,“午,下午之时,阳气达到极端,阴气正在萌生。马这种动物,驰骋奔跑,四蹄腾空,但又不时踏地。腾空为阳,踏地为阴,马在阴阳之间,所以成了午的属相。”
当然,“午”也是一种姓氏,相传是战国时期公子午的后代,但也有人称为逃避官兵的段姓所改。据《棋姓通》记载:“午汝臣,汉人。”宋有午相。今天午姓的人也有不少,比如已经过世的著名演员午马。
最后附一张【说“午”】的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