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年月,梅花便落满了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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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在睡梦中洋洋洒洒,长篇大论,或者跋山涉水般一字一句,苦心经营,醒来的时候却发现,不过是一场梦而已,于是感到万分惆怅。
像看过一阵斑斓迷艳的蝴蝶,舞动翩跹过窗台,千娇百媚,倾国倾城,等到流连观赏,却原来时过境迁,徒劳过眼云烟。
我们的生命,密密麻麻,盘根错节着「错过」,谁也无法预料,谁也无法决断。
在一个灯光晦暗的小店里剪头发,理发师的手臂很粗壮,嗓音很细腻,眼睛很小,戴帽子,像《阳光灿烂的日子》里那个很潇洒的男子,右臂上有一串刺青的字符,是中文还是字母?没有来得及看清楚,如果探寻或者过分关注,仿佛不太礼貌。
直到走进无边的夜色,我都没有再追究那一句话是何方神圣。
刺青是一件很酷的事情,也很美丽,就像许多刺青的人想要给人的印象一样,但是针尖细细密密落在肌肤上的疼痛,令人望而却步。
我从未曾想过刺青,这不表示我天性温顺。因为觉着喜欢刺青的人,骨子里应有一股清冷叛逆的火焰,不曾燎原,但幽幽燃烧。
错过一枚刺青,那也许是男人心底隐晦曲折的心事,我天生敏感,又喜欢浮想联翩,如果记得,或许哪一天它会在我笔端出现。
大学的时候,在一家咖啡厅兼职,星月沉沉的时候,一个人回宿舍,总能够经过一家酒吧,名字很性感,Ms Chen,一个不知道年龄的女人,一个不知道可曾结婚的女人,一个带着神秘魅力的女人,其实有关于这个女人的一切,也许并没有那么重要,但是一个初次邂逅这个名字的人,会得顺其自然的想入非非。
如果我告诉你,直到如今,我都没有去过酒吧,哪怕一次,你会是什么感觉?
我当然知道,那不是什么无可救药,或者重如泰山的事情,充其量不过是一种遗憾,一种年华等闲过的惨淡。
欧美电影里,酒吧是一个「邂逅」的好地方,《在塞尔维亚城中》,一个金发男子,典型的南欧俊男,眼神忧郁,如云雾缭绕,在座位上默默关注,最初是搭讪,然后是相对饮酒,目光交缠,干柴烈火,接着是身体交缠,放纵自我,最后是天亮分离,不知名姓。
在酒吧里,要么看,要么被看,无外乎这两种欲求。少的是为了单纯的饮酒,那是一种冷漠的颓废。
在酒吧里,要么带一个人回家,要么被别人载回家。少的是渴望光秃秃的一个人如晚风幽幽拂过,那是一种盛装的寂寞。
都市里,谈爱情有时是一件奢侈的事,反而是性,更赤裸直接,更水到渠成,更一击即中,却也更朝生暮死。
直到毕业,我都不曾进到里面,细细地看一眼,领略领略里面的众生百态。
十八岁时候的愿望,是看海,去酒吧,和一个美好的人相爱,我曾经离它们咫尺之间,但终于猝不及防地擦身而过。
我知道你会说,这些都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何必操持这样一种忧郁的语气,但你能够体会那种感觉吧,经年之后,你有宝马香车,你有凤冠霞帔,珠宝璎珞,但你想念一个清风明月的时节,和一个人徐徐散步的温存,却再也不可得。
珍贵的是时间,是我们终究无法寻觅的,无法重逢的,无法镶嵌在眉眼之间的时间。
错过与最亲切的人的一个拥抱,错过《泰坦尼克号》的周年重演,错过青睐的歌手的演唱会,错过和心上人开诚布公地吐露心声,错过大学毕业典礼,错过无数本该用来奢侈浪费的日与夜。
人生的遗憾,就在于「错过」,而人生的意义,偏偏也在于「错过」,不然你如何怀念,不然你如何明白,原来物转星移,年华宝贵。
姜育恒有一首歌,叫《跟往事干杯》,歌词写得质朴深沉,每一句都熨帖地感动人的肺腑,仿佛是心窝子里的话,带着熊熊的沧桑的烟火热气。
「干杯朋友,就让那一切成流水,把那往事,把那往事当作一场宿醉,明日的酒杯,莫再要装着昨天的伤悲,请与我举起杯,跟往事干杯。」
这样的话,也是写词的人自欺欺人吧,能做到吗?但是有人这样殷殷地劝慰,也不失为一种感动,不过能够持有这种心境,那就是李宗盛歌里的「若想真明白,真要好几年」。
每当我想起那些年月,就仿佛听到数不清的崎岖风声,在我头顶呼呼作响,它们一字一句地提醒我,那些如落英缤纷的事情。
经受过无穷无尽的「错过」的洗礼,我们才好宠辱不惊地感叹,这便是人生,也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