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俭戒骄意深微——《论语》悟读【205】

薄筵十月,厚礼三载。

《论语》第九篇第三章:

【原文】

子曰:“麻冕(麻织的帽子),礼也;今也纯(纯丝),俭(用丝织帽叫俭),吾从众也;拜下,礼也;今拜乎上,泰(倨傲)也。虽违众,吾从下。”

【译文】

孔子说:“用麻线来做礼帽,是合乎礼的;如今用丝来制作礼帽,这样省俭些,我赞成大家的做法。臣见君,先在堂下磕头,是合乎礼节的;现在大家都只是升堂磕头,这是倨傲的表现。虽然违反了大家的做法,我还是主张要先在堂下磕头。”

【悟读】

仁义礼智信,圣人苦心倡华夏;

忠孝勇公廉,贤者躬亲铸九州。

中华民族是礼仪之邦,儒家一贯重礼

本章夫子讨论礼服与礼节,礼服可尚俭,礼节须贵敬。说明夫子不是一味的泥古不化,合理的改革,还是赞成的,但是对于维护国家和君主尊严的礼仪,他认为必须坚持,在当时有利于国家的安定,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钱穆先生进一步阐发了这一观点:“本章见礼俗随世而变,有可从,有不可从。孔子好古敏求,重在求其义,非一意遵古违今。此虽举其一端,然教俭戒骄,其意深微矣。” 

朱子集注:程子曰“君子处世,事之无害于义者,从俗可也;害于义,则不可从也。”

礼讲究简朴,以前的礼仪是用麻布做礼帽,现在用丝料制作礼帽显得简朴,可从之;礼讲究发乎内心的真,涉及礼的精神,行礼的简化是心不诚而导致行为的简慢,故不从。

不学礼,无以立。夫子坚持坚守的,是礼仪这一外在表现形式所包蕴的内核价值,也就是现象背后的本质,即礼仪所蕴含的理性意义和人的内心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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