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六经求真(十五)
第四编 第二章少阳病纲领
本章为少阳病的辩证纲领和治疗法则。
1.“少阳之为病,口苦、咽干、目眩也。”
此条之解释见上章少阳病概说。
历代医家对此条有不同的解释,用热病论与运气学说的解释是比较容易辨别其是非的。唯其用经络学说的解释,是因为二者之间却有些雷同的东西,所以要指出其张冠李戴的错误就必须要对《灵枢·经脉篇》与伤寒六经辩证法有个比较深刻的了解,才能知道。经络学说是在针灸实践中形成的理论,而伤寒六经是在伤寒临床实践中形成的理论,二者是不同质的矛盾,有不同的解决方法,因而有各自不同的理论,用经络来解释伤寒六经者,由于上述原因,所以它只能取其形似,而不顾其本质。例如,钱潢说:“足少阳之经,起于目锐眦,出走耳前,至目锐眦后,下颈入缺盆。邪在少阳之经,故目眩而咽干。”又说:“是动则病口苦善太息。且手少阳脉之支者亦走耳前,至目锐眦,是动则病耳喉痹,故少阳病口苦咽干目眩也。”
《灵枢·经脉篇》是长期针灸实践的总结。从发现一穴一证到发现穴与穴之间、证与证之间的联系形成经络,确实是个了不起的成就。但伤寒六经病是外界生物病原体引起的抗御过程,虽然伤寒六经的一部分证状与经络所发病证相似,但如果说伤寒六经病是引动经络所发生的证状,却不是正确的理论。因为这一说法既不能阐明伤寒六经病理,又没有临床指导意义,是不足取的。
章太炎先生指少阴病为心疾,说少阴病心脏无不衰弱者;指少阳为三焦病,说少阳病进而为厥阴;说太阳不必为膀胱,阳明为肠胃病,太阴为肠胃虚寒不必脾。太炎先生对六经的见解是数百年来可卓然自立的,却给后人以启示。
陆渊雷先生说:“六经病篇之首,各有之为病一条,说者相承,以为本经病之提纲。今复考之,唯太阳太阴二条,足以赅括本经病状,堪当提纲之名。其他四经颇不然矣!阳明病提纲胃家实是但举承气腑病而遗却白虎经病也,少阴之提纲脉微细但欲寐亦不足尽少阴之病状,厥阴病自分两种,其一上热下寒,其一寒热胜复,提纲亦举其一遗其一。本条少阳提纲则举其近似之细者,遗其正证之大者,于提纲中尤为无理。夫柴胡汤为少阳正证,说者无异辞,论中用柴胡诸条皆不及口咽干眩等证,验之事实,柴胡证固有兼此证者。然阳明篇云:'阳明中风口苦咽干’。又云:'阳明病脉浮而紧,咽燥口苦。’苓桂术甘证云:'起则头眩’。真武汤证云:'头眩身瞤动’。是口苦咽干目眩者,非少阳所独,安得为少阳之提纲。”
历代伤寒学家,对经文只言片语多奉为金科玉律,如陆先生的独立思考的治学态度是少见的。不过先生对六经提纲的见解,只注重了典型的脉证,而忽视了病理的特殊性质,因而作出了片面性的结论。以少阳提纲来说,口苦咽干目眩三证,足以说明少阳病的病理特征,就是病位病性病势的特殊性质。少阳病理阶段各个主证俱在此病位病性病势之中,所以仲景说:“有柴胡证,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具。”如果在提纲中罗列所有的柴胡证,那还算是什么提纲呢?“阳明中风口苦咽干”与“阳明病脉浮而紧咽燥口苦”二条乃热病论家的文字,不能用来例解伤寒。苓桂甘术证与真武汤虽有头眩一证,但应从其证候的全面来看其病因病位病性病势,则与少阳病自有分别,不能割取其中一证与少阳证相混淆。苓桂术甘汤证为“心下逆满,气上冲胸,起则头眩,脉沉紧。”真武汤证为“心下悸,头眩,身瞤动,振振欲擗地者。”这与少阳口苦咽干目眩是不同的。任何一证都不可能表明一个证候的特殊性质。只有在病理过程的全部脉证表现的综合才能反映证候的特殊性质。先生对六经病提纲的见解是片面的。
2.“伤寒脉弦细,头疼发热者,属少阳;少阳不可发汗,发汗则谵语,此属胃,胃和则愈,胃不和则烦而燥。”
此条示少阳脉象。桡骨动脉呈现弦细的体象是横纹肌小血管收缩所致,而小血管收缩则说明交感神经与副交感神经的调节失常,所以脉弦细为少阳病的脉征。脉弦细头疼发热为少阳病,若头疼发热脉浮为太阳病,因脉弦细为少阳,少阳不可发汗,若误认为头疼发热为太阳而发汗必因丧失津液而转化阳明,造成胃肠硬屎谵语。胃肠干燥、谵语属阳明,因阳明病机为胃家实,所以说属胃。因发汗而谵语的以调胃承气汤或柴胡加芒硝汤及大柴胡汤选用,以和胃气。
3.“伤寒、中风,有柴胡证,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具。”
伤寒中风是泛指伤寒过程。所谓“有柴胡证”即少阳证,口苦咽干目眩、胸胁苦满、往来寒热、心烦喜呕、默默不欲饮食、脉弦细等这些证状都是三焦气机失调,都是柴胡汤所主治,所以仲景称之为柴胡证。因有一证便表明气机失调,所以不必悉具,有一证便是。这是少阳病的特殊的病理所决定的,这也是少阳三焦气机病位所特有的性质。
对于柴胡证,历代注家颇有不同的说法。究竟哪些证是柴胡证呢?这必须有个正确的看法,不然,便不可认识少阳病。钱潢认为:胸中烦呕为一证;不渴身有身热为一证;渴为一证;腹中疼为一证;心下悸小便不利为一证;咳为一证。钱氏所说之证,乃少阳过程中的或然证,并非少阳病的主证。钱氏所说之证都不能表明三焦气机失调的病理状况。柴胡证,仲景有明文指示,即“伤寒五六日中风,往来寒热,胸胁苦满,默默不欲饮食,心烦喜呕……”从《伤寒论·少阳篇》中诸条所列之证,俱不出上述诸证,亦可证明钱氏所说非是。
4.“服柴胡汤已,渴者,属阳明,以法治之。”
此条是指少阳病服小柴胡汤后而渴者,是转属阳明过程。服柴胡汤前为少阳证,少阳不渴,服柴胡汤后少阳证解除而渴是阳明。渴是阳明证,因里热消耗津液所以渴欲饮水。这里只说渴是省文,乃发热恶热汗出而渴之证。“以法治之”是以阳明法治之。
此条指示少阳病可不必因误治,邪气盛亦转化阳明过程。
5.“伤寒呕多,虽有阳明证,不可攻之。”
呕为少阳证,呕多表明三焦气机失调,虽有腹满或大便硬等阳明证,亦不可用承气汤。攻之一词,一般指大承气汤说。若呕而发热兼有热结在里之证,可大柴胡汤或柴胡加芒硝汤、小柴胡汤选用。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气因和。
此条指示少阳禁下。凡有少阳证皆不可攻,不限于呕多。这里只说呕多,是因呕易被误认为胃肠病而用下法。
6.“凡柴胡汤证而下之,若柴胡证不罢者,复与柴胡汤,必蒸蒸而振,却发热汗出而解。”
上条说少阳病不可下,此条说误下少阳而少阳证仍在者,复用柴胡汤治疗,但因下后伤津,必作战汗而病解。所谓战汗,是少阳病理阶段所独有的一种抗御反应,其表现是:突然恶寒战栗,即骨骼肌收缩颤抖而恶寒,随着颤抖而体温逐渐上升,最后发热汗出而病解。病解的表现是热退身和脉静神安。假如正气不胜邪气,战栗而不能作汗或汗不止脉数急而烦躁不得卧的都是危证。有经验的临床家,对战汗不是消极地等待,而是积极地作战汗前的准备:饮以生姜米汤助其津液。对战而无汗的急以人参生姜大枣汤以救之。若战汗神昏脉微厥的多不能救,不过亦应温覆勿惊动,急以人参附子生姜汤回阳,争取治疗的可能性。如已经作战汗时则不可用药,用药无益。若战而不得汗,不可强发汗,强发汗,汗不出,或汗出而虚脱的死不救。服柴胡汤而作战汗乃是抗御机能遽起抗病。若战而汗不得出的是津液虚与人参生姜大枣汤,阳虚的救以人参附子甘草汤。若温病过程中之战汗别有适宜的方药。
7.“本太阳病不解,转入少阳者,胁下硬满,干呕不能食,往来寒热,尚未吐下,脉沉紧者,与小柴胡汤;若已吐下发汗温针,谵语,柴胡证罢,此为坏病,知犯何逆,以法治之。”
此条太阳病不解指太阳证状结束而出现胁下硬满干呕不能食往来寒热,是太阳传变少阳。尚未吐下是指少阳过程中未用吐,少阳病禁用吐下发汗温针。少阳病若误用吐下发汗温针柴胡证消失而出现种种变证,如悸而惊、胸满烦惊、心下满不能食、心下满而硬疼、谵语、身重不可转侧等证,此为坏病。所谓坏病,指因治疗的错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这需要了解所犯何种错误,以适当方法治疗。治法见少阳篇中。
8.“伤寒三日,三阳为尽,三阴当受邪;其人反能食而不呕,此为三阴不受邪也。”
此条是热病论家的言论。《内经·热病论》的六经传变为一日一经,依次相传其规律为:一日太阳、二日阳明、三日少阳、四日太阴、五日少阴、六日厥阴;伤寒三日则三阳传尽,四日为太阴病期;太阴病腹满而咽干,不能食而呕;今其人能食而不呕故知太阴不受邪。这纯乎是热病论的理论,与伤寒六经完全不同。
9.“伤寒三日,少阳脉小者,欲已也。”
此条亦是热病论家的言论。热病论三日为少阳日期,少阳脉小不知为何欲已。按《灵枢·邪气脏腑病形篇》说:“小甚为善哕”、“为泄”、“为多饮”、“为寒热”、“为洞泄”、“微小为消瘅”。
伤寒少阳病无固定的日期。此条与“伤寒二日阳明脉大”同为热病论理论。
10.“伤寒六七日,无大热,其人烦躁者,此为阳去入阴故也。”
此条亦热病论家的言论。烦躁身热为热病论三阴证,伤寒阴性过程为无热恶寒。此条不是伤寒理法。
11.“三阳合病,脉浮大,上关上,但欲睡眠,目合则汗。”
此条亦是热病论家的文字,文中列举脉证不是三阳合并的证候。
12.“少阳病,欲解时,从寅至辰上。”
此条亦是别派医家之言论,在临床中从不见有这种规律。解释见太阳篇中太阳病欲解时一条。
13.“少阳中风,两耳无所闻,目赤,胸中满而烦者,不可吐下,吐下则悸而惊。”
少阳中风即指伤寒少阳病。耳聋目赤非少阳之必发证,但胸满心烦为少阳主证。胸满非可吐证,心烦亦非可下证。若误以胸满心烦为可吐下证而误吐下则发惊悸。误吐下发惊悸是为坏病,救逆之法为柴胡加龙骨牡蛎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