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结算风险
1.什么是会计结算风险
会计结算风险是指由于汇率变化使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价值在会计结算时发生变化。
会计结算风险在企业会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和盈利等诸方面都有体现。一家美国公司在英国银行持有银行往来账余额价值50万英镑的美元,当时汇率为1英镑=2.2美元,母公司会计账簿上银行往来账余额是110万美元。一年后,英镑贬值,汇率由原来的1:2.2变为1:1.85,这时美国母公司账簿上那笔英国银行往来账余额降为92.5万美元,比原来减少了17.5万美元。
2.会计结算风险点的主要表现
目前,会计结算专业不仅涵盖了原会计、出纳、储蓄三大专业业务的制度和核算管理,而且还云集了银行卡、国际业务、信贷业务、电子银行等其他专业的业务核算,其性质决定了在业务运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风险点。这主要集中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风险点一:重要人员风险
包括基层负责人、业务主管、重要岗位人员。
基层负责人:基层行既是业务发展的主阵地,又是业务风险点的发源地,如果监管不利,最易成为滋生犯罪的“土壤”。一些基层机构的负责人不仅集人、权、物于一身,而且片面追求业务发展和经营效城市金融论丛益,不重视构建自我防范、自我约束的机制,不可避免地存在授意业务人员进行违规操作,或是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监守自盗”。基层员工又缺乏原则性,对领导的违法乱纪行为不敢抵制、揭发,一味地服从,这就形成了“一把手”无人约束的真空地带。近几年的经济案件分析表明,有很多是基层行负责人作案。2004年以来,黑龙江省各金融机构共发生的8起百万元以上的金融案件中,作案人为基层负责人或主管领导的就有7起。
业务主管:既是各项制度的执行者、监督者,也是重要业务的审查者、授权者、是防范操作风险的第一道重要屏障,是内控管理的基础。因此,如果业务主管对重大业务事项的授权流于形式,管理放松、监督不力、就会在业务环节上形成“真空地带”,而恰恰这些“真空地带”就是案件的发源地。从一些案件的作案手法来看,作案痕迹明显,手法简单,但却屡屡得手,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个别业务主管的制度观念淡薄,或利用自身工作权限,违章操作或违章不究。另外,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核算一体化的不断深入,营业网点业务主管的作用强度不断加大,在付出和回报不成比例的情况下,个别主管的敬业精神就会逐渐地衰退,工作的责任心不强,对工作抱有侥幸心理,心理失衡就会导致极端的行为。在许多案件的涉案人员多与业务主管有直接的关系。
重要岗位人员:近几年受减员分流的人事改革、薪金制度改革等影响,员工在思想、精神方面都存在很大压力,尤其是工作压力与收入的矛盾更加影响了员工工作积极性的发挥。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干扰,加之个别员工的制度观念和风险意识不强、意志薄弱,往往会禁不起金钱物质的诱惑,思想上产生波动,做出有损于银行、有损于国家利益的犯罪行为。
风险点二:重要业务环节的风险
包括空白重要凭证、柜员权限卡、大额和当日冲账反交易业务、挂失业务、上门收款、票据贴现等重要业务环节存在一定的风险。
1.部分空白重要凭证、卡等还游离于凭证要素管理系统之外,如代理业务凭证、灵通卡、部分外汇业务凭证等还未完全纳入凭证要素管理系统,还需手工进行核对和核算,容易形成一定的风险隐患。
2.柜员权限卡:由于受系统操作额度的控制,授权业务较多,因此,仍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柜员权限卡的管理和使用不善的现象,如将自己的权限卡交予他人使用和保管,人离章收、签退画面、锁好钱箱,授权时未进行必要的核对等。
3.大额、反交易及特殊业务:一些不法员工钻制度、系统程序的空子。在大额存、取业务、反交易及一些特殊业务做“文章”,使这类业务暗藏风险。一些柜员和主管在业务处理和制度执行上打“擦边球”。如在为客户办理异地汇款或转账业务时,根据制度规定必须先办理取款业务,再办理存款业务,网点往往会为解决没有库存又不想申请下拨的问题,在机器内空存一笔,将客户资金汇出,然后使用反交易将空存业务处理掉。长期下去,势必存在风险。
4.挂失业务:主要是针对个人业务而言,对于存单折、密码等挂失手续、证件核实及解挂业务方面,易造成经济纠纷或形成案件隐患。如对于密码挂失,制度要求挂失满七天后方可以办理重置和解挂,但由于系统没有进行硬控制,存在当日仍可以进行密码重置问题。
5.上门收款:犯罪分子主要采取将上门收款款项不及时人账,截留和贪污企业存款。
风险点三:核算一体化改革步伐与业务发展不同步
主要是随着会计核算一体化改革的进程加快,部分业务管理和操作跟不上改革的步伐。
1.日间库管理:根据出纳工作要求,网点的日问库必须设立正、副管库员及备用管库员,每天进行款项的出入库及柜员上缴、下拨的管理,但目前营业网点已全部改造为综合业务网点,网点柜员已达不到上述配备要求。而储蓄管理要求是:单一网点的日问库管理为储蓄的流动金库,由网点负责人或所主任兼管库员职责,不需配备专职管库员发99999钱箱。因此,核算管理一体化后,在相关的综合制度要求未进行明确的统一规定的情况下,出现了同一项业务执行的依据和标准不同,到底执行哪项规定,给管理人员称操作人员带来一定的工作难度。
2.权限卡管理:根据权限卡管理办法要求,柜员权限卡视同重要印章管理。因此,权限卡应该做到专人使用、专人保管。但是,对于复核制网点来说,记账柜员轮为复核柜员超过三天,权限卡必须修改为待启用状态,双人封存入库保管,不符合专人使用、专人保管的要求。
风险点四:事后监督及预警风险
主要是事后监督及预警系统滞后,不能及时、全面地对前台业务进行有效监督和风险预警。
1.客户大额存款监督:根据人民银行对客户存款要求,必须实行存款实名制。事后监督系统程序中对大额存款只要求进行证件号码登记,并不对证件号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控制,因此,无法准确判断前台业务的正确性。
2.结算账户开立监督:根据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账户开立3天后方能办理出售支票进行对外付款。但事后监督系统对此不进行控制,如果前台业务人员未执行以上规定,事后人员也无法监督出来。
3.收付款单位账号户名:在监督业务时,系统只提示此笔业务的账号,不提示该笔业务的户名,造成监督人员无法核对账号、户名是否相符,达不到全面监督。
4.监督人员密码:柜员操作密码必须进行不定期更换,前台柜员密码已由系统自动控制,到期后系统提示柜员必须进行修改,但事后监督人员密码系统未做任何控制,到期后机器也不做任何提示。
5.风险预警不完善:风险预警系统对部分重要业务、重要事项监控不全面。如部分重要业务交易的监控内容不全面、重要账户账务核对管理数据不全面等,使得监管人员不能及时进行异常情况监控。
3.会计结算风险产生的原因
1.管理方面
第一,管理不到位。个别负责人把增加经济效益,加强经营管理放在首位,对于核算管理工作重视不够,观念上存在偏差,存在重业务发展,轻案件防范的现象。在业务拓展和风险防范的抉择中,往往采取“业务开拓先行,内控管理让路”、“业务发展从紧、内控手段从缓”的处理方式,没有正确处理好业务开拓与执行制度之问的关系。
第二,责任不到位。部分高管人员对违章违纪人员处理的原则性不足,灵活性有余,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形成检查归检查,问题依旧存在的现象,甚至为保政绩,自行消化,隐瞒案件,助长了作案人的嚣张气焰。
2.制度方面
一个新业务的推出,制度必须落实到位。从形形色色的案件来看,尽管案犯的作案手法多种多样,但有的案件发生的原因就是制度不执行,这就为不法分子提供了温床,规章制度形同虚设,所以说“不执行规章制度比没有制度更可怕”。比如,某县农信社由于未严格执行空白重要凭证管理等制度,以致311本重空凭证被盗;犯罪分子利用这些凭证长期作案,危害严重。
3.系统方面
部分制度和系统不同步。近年来,随着我行的会计系统改革步伐的加快,以及新业务的不断推出,相应的一些制度没有及时跟上业务发展的要求。新系统的开发与投产,为会计核算提供了一个畅通的业务平台,但在应用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制度缺欠,弱化了系统对业务核算的控制作用。若业务人员的风险意识不强,则应用系统缺陷更难控制,更易产生风险。比如,对于挂失业务的编号问题,需通过手工编制后录入微机,如果由于业务员的疏忽,很容易出现挂失编号重复的现象。再如,针对执法部门进行个人账户款项冻结扣划业务时,由于系统原因存在无法实现法院冻结要求的现象。对个人定期存单冻结时,选用账户冻结只能是全部冻结,系统也不能做部分冻结。而且,如果法院要求银行进行冻结后定期扣划时,系统也不能实现自动扣划,均由业务人员每月进行手工处理。目前,投产的风险预警分析系统没有实时进行风险监督和控制,在着部分业务与事后监督系统部分业务重复预警的情况;而且后台监督系统仍旧停留在对前台业务数据的重复录入工作中。
4.人员素质
(1)法制观念淡薄。突出表现为:业务处理“一手清”、执行制度不坚决、不彻底、任意调整账目、对账不及时,随意留下事故隐患。
(2)业务素质待提高。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科技含量的不断增加,部分业务人员跟不上业务发展的需要,自控、互控能力较差,工作中违章操作,记账串项、凭证审查不严等差错的因素,直接影响着会计核算的质量。
(3)道德出轨。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尤其我行正处于新旧人事制度、薪酬制度及其他管理制度交替之中,在体制转换过程中少数职工滋长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有可能利用工作便利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道德风险与操作风险相交织,形成了案件隐患。
4.会计结算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围绕思想教育紧紧筑牢风险防范的基础
1.以“人”为本,从源头上抓起。事实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损失都是出现在人的身上,也就是说风险与人员素质、道德品质有直接关系。因此,围绕人的思想教育是防范业务风险的源头所在,是筑牢案件防范的基础。按照“管事先管人,管人先管思想”的思路,从“治本”人手,抓好对各级人员进行依法合规的思想教育,加强员工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员工自律、自省、自警、自重,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引导员工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务实进取。同时,要多为员工特别是一线员工着想,大力开展谈心活动,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积极解决他们工作和生活中的各种问题。比如,我们鹤岗市分行采取对全行的业务主管、所主任给予一定的津贴,提高其待遇的手段,来进一步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
2.加强对基层各级负责人的管理。近几年的经济案件分析表明,基层各级负责人发案较多,且数额巨大。因此,加强对基层各级负责人的管理。一是建立定期培训制度;--是建立考核评价制度,每年考核其业绩状况,判定其业务控制能力,实行竞争机制,将考核结果同个人收入挂钩,使其认真履行职责,提高警觉性和责任心,及时发现、解决、纠正业务操作中出现的问题,使基本的规章制度得到有效的执行,避免或及早发现经济案件的苗头,以防范或减少案件的发生。
3.组织员工集中学习和培训。一线员工普遍感觉瑚业务要求在提高、工作压力在加大、各种考试在增多。所以,增强一线员工的制度观念,激发学习热情,造就一支高素质、懂业务、会计管理的会计队伍,建立牢固的思想防线,提高银行员工的风险控制意识,是夯实风险防范基础。
4.严格执行重要人员、重要岗位轮换制度。总、省行明确了重要岗位人员的年限,对于超过年限的必须进行岗位轮换或强制休假制度,避免同一人员在同一岗位由于工作时间过长而形成一定的业务风险。如近期黑龙江省出现的某案件,该涉案人员利用在该储蓄所工作长达5年之久未进行轮换的便利条件进行合伙作案。给银行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因此,严格严格执行重要人员、岗位轮换制度是避免案件隐患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可以通过强化岗位制约,达到有效预防各种不良动机和行为的产生。
5.对于非业务人员上岗严格执行岗前培训,上岗准人制度。为确保会计人员整体素质符合业务需求,必须对充实到会计岗位的非业务人员,如守押社会化后的原保卫人员进行上岗前的业务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对于不适合在要害岗位工作的人员要及时进行调整,对于有问题的员工进行密切关注和排查。我们鹤岗市分行率先提出并干2005年一季度全部完成了会计人员上岗准入和年检考核制度,以进一步提高全员的整体业务素质。
(二)围绕藩实制度全面扫除风险防范的盲点
1.规范各项业务流程,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针对业务发展实际和薄弱环节,重新修订各项业务的操作规程细化和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规范操作,防止产生制度与业务操作“错位”,使制度形成真空。
一是在业务发展中制定和细化岗位职责。同时,完善岗位之间业务结合点的权限、责任,从而形成银行岗位职责分明、环环相扣的内控管理运行模式,使管理制度逐步规范化、科学化,打下内部控制运行的坚实基础。
二是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各级部门对业务操作全过程所遵守的各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根据业务需要进行整合,按业务岗位、业务品种对操作环节制定出详细、明确的业务操作流程,并作为每一个业务岗位的操作规范和标准。同时,根据业务流程、品种等变化,及时清理、补充、更新和健全各项制度,把全行所有业务活动,每个业务环节始终置于严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约束之内,使每项操作有章可循。
三是制度落实到位。全面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是营业网点风险防范的重点和关键点,要用制度来规范人-制约人。一个新业务的推出,制约制度必须落实到位,将制度的执行情况直接与其业绩考核进行挂钩,杜绝制度的“断层”和“盲区”。
2.强化日常的监督和检查,杜绝违规。
一是要建立综合业务各级检查机制,充分发挥各级检查监督人员作用。委派制总会计以辅导为目的,坚持检查与辅导相结合,综合业务检查辅导员要以检查为手段,坚持有错必纠的原则,事后监督做好监督和风险预警的工作,基层行的主管人员要在做好业务管理的同时,加强对事中业务的控制。
二是变化检查方式、突出检查重点。各级检查人员要敢于打破常规检查方法,采取灵活多样的检查方式,在检查方法上不仅限于传统的柜面检查、调阅证簿、现场检查、调阅录像等方法外,还要调动思维,对新型业务要突出重点和检查实效,查缺补漏,扫除新业务制度检查的“雷区”和“断档”。
三是加大整改力度。对于发现的问题的整改不能停留在文件或口头上,要通过跟踪落实被检查单位的整改、督促提高操作风险防范能力,通过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惩违规违纪人员,杜绝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隐瞒问题的行为,切实起到把关堵口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风险行为发生的可能性。
(三)围绕监督机制不断增强风险防范的实效
一是强化监督检查网络
事中监督:主要是加强总会计及业务主管的事中业务监测,同时运用黑龙江省开发并投产的风险预警管理系统,有效地遏制业务操作中差错事故和经济案件的发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网点临柜人员和主管人员操作风险和核算管理风险,弥补日常监督的盲点,对前台柜员业务操作和系统运行状况进行及时地预警监控和远程管理,对规范前台柜员操作、防范道德风险起到威慑作用。通过风险预警分析系统,对于发现的可疑因素,通过下发“风险预警处理单”,要求网点进行合理答复,充分发挥会计监督对核算的分析、监控、预警职能。
事后监督:
(1)提高监督人员素质。由于监督人员长期脱离前台业务,对各种新业务测试和流程的接受更新能力弱,因此,要改变监督人员只注重审查凭证要素等表面问题,不能结合差错事故及案件发生特点这一普遍存在的现象,加强对监督人员业务培训,使其全部掌握前、后台业务。
(2)适时调整监督方法,突出监督重点。要改变现有监督系统中按流水勾挑的重点不突出的监督现状,降低流水勾对比例,实行“锁定重点支行”、“锁定重点网点”、“锁定重点柜员”、“锁定重点业务”,即对容易形成差错、事故、案件的各个重点核算环节,大额业务和核算对转关系进行重点监督;对核算管理薄弱的网点和柜员应进行重点监控;将节假日业务作为监督重点,由操作型的静态事后复审凭证转向动态预警分析,从单纯的监督业务核算质量转向揭露和防范各类案件为重点。
(3)整合会计监管员和监督人员风险预警职能,将会计监管员纳入监督中心管理,推行“柜面交易实时监控系统”,实现对前台业务的事中监控、事后分析于一体的监督管理方式,根据监督出的问题进行科学分析、准确定位,进而提出对前台业务流程控制和操作管理方面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是强化检查中心的作用。对集中后的检查员,要着力提高其综合素质,既要敢于发现问题,又要善于发现问题。同时,增强检查效果,切忌蜻蜒点水走过场;要创新检查方法,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在检查中的作用(可采用硬盘拷贝的方式);要积极转变检查方式,由原来的现场检查、手工清点向非现场检查的远程监控转变。
三是强化监督举报机制。对反映的问题要一查到底,一经查实准确,决不姑息迁就。我们鹤岗市分行2005年初建立的“鹤岗分行会计结算风险举报奖励制度”,大大促进了员工提高结算风险防范的能力。四是强化检查整改制度。要纠正为检查而检查,为整改而整改的错误认识,认真解决边查边犯、屡查屡犯、屡纠屡犯的问题。
(四)围绕严格追究认真落实风险防范的责任
1.增强责任意识。特别是基层行的一把手,要正确处理好业务发展与案件防范之间的关系,推行签订防范案件的责任状,坚决克服“讲起来重要,忙起来忘掉”的错误行为。
2.强化责任追究制度。要实行和落实严格的检查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增强基层负责人的自律意识,强化自我揭短行为,对隐瞒不报的差错、事故一旦查出要追究领导的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机构和违规责任人严肃处理,有效防范各类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