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人物】双台子乡史洪元
史洪元
史洪元,1932年2月出生,法库县双台子乡转山子村人。1939年至1944年,先后在法库县转山子初级学校、五台子优级学校读书。
1944年因学品兼优被学校推荐可免于笔试进入抚顺市第二国民高等学校读书,但其父考虑时局混乱没有让其赴学。1946年,史洪元考入辽宁省立法库中学读书。1947年冬,东北民主联军解放法库双台子地区后,开始土改运动,史洪元便休学在家自学,同时曾参加农会组织的丈量土地和查评土地活动。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史洪元从法库到沈阳城区寻找工作。1950年1月,史洪元到东药三分厂工作,任练习生、班长。1951年被选送到东北工人政治大学学习,毕业后又回到东药三分厂任工段长兼分厂工会生产工资委员会主任委员、分厂工会副主席。后改做行政工作,先后任分厂综合计划员、生产技术组组长、值班主任、分厂代理副厂长、总厂新厂筹备处培训大队大队长、磺胺车间值班主任(代理车间副主任)、总厂计划科综合计划员。
1965年全医药行业成立“托拉斯”(行业总公司),史洪元波调到中国医药总公司沈分公司生产科工作,任综合计划员,负责对辽、吉、黑三省和内蒙东部地区各医药生产企业的计划安排和日常调度工作。
在“文革”中,史洪元因家庭出身问题,被错划为“黑五类出身的子女”,下放到车间劳动“改造”(直到1978年落实政策)。在下放“改造”中,史洪元拉过带车,当过工艺员,成为车间身兼数职的“万能员”。
1978年落实政策后,史洪元被调回东北制药总厂计划科,仍任综合计划员。1981年被提升为计划科副科长,1982年升为科长。从1983年起,任东北制药总厂副总经济师兼计划科科长、经理部经理。从1985年起,任东北制药总厂总经济师,主管全厂生产经营工作。1993年在即将退休时,被任命为东北制药集团公司副经理兼东北制药总厂厂长。
1985年东北制药总厂开始推行一长三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制,史洪元作为全国医药行业大型企业的厂长,积极推进企业改革,按现代化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生产秩序,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检查并排除了在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
为开发国内外市场、提高东药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占有率,史洪元率领经销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地在全国各地举办产品定货会、产品宣传会和产品报告会,在国内医药企业中引起了强烈反响,都称赞东药总厂领导人看得远、适应改革开放的能力强、起步快。
为扩大对外开放,史洪元曾多次率团赴欧洲、北美、东南亚、前苏联等地区的国家,进行贸易考察,推销产品,寻求合作,提高了“东北制药”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史洪元非常关心家乡的建设,多次回法库考察,曾亲自率专家、学者参加法库县经济建设立项研讨会。1986年,根据中共法库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意见,史洪元在东药总厂专门安排一次在沈阳工作的县团级以上法库人的欢聚会(即同乡会),与会人员交流了感情,交流对家乡建设的建议,对法库在各方面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为获取企业的外贸自主权,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史洪元成为全国医药行业颇具影响的人物。在东北制药集团公司和东北制药总厂任职期间,史洪元依靠东药总厂的科研优势,创建了制剂车间,使该厂在制剂生产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在东药总厂,史洪元还领导建成了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万吨维生素C生产车间。使当时在国内独家具有的磷霉素钠生产规模由40吨扩大到300吨,产品销售覆盖全国市场,解决了多年来依靠进口、供不应求的问题。
史洪元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立足本企业面向国内外两个市场。在不断扩大国内市场的同时,不失时机地寻求与外商合资合作的机会。在史洪元的努力下,东北制药总厂与德国巴斯夫公司合资组建了东巴公司,以股份收购的方式接管了星港公司,并在特区和国外组建了股份公司或办事处。史洪元还特别重视企业的文化建设,不断规范企业和职工个人的行为,改善厂容厂貌,进一步树立了企业优良形象。东北制药总厂先后被铁西区和沈阳市命名为文明工厂。
自参加工作以来,史洪元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坚持不懈地学习文化科学知识,通过参加面授和函授,取得了大专毕业文凭。在职称评定晋升中,先后被晋升为统计师、高级经济师。在基层工作时,多年被评为厂先进工作者。担任领导工作后,多次获得荣誉称号,先后被评为沈阳市创汇单位优秀领导者、辽宁省优秀企业家、全国医药行业优秀企业家、经营管理大师、沈阳市五一创业楷模、沈阳市特等劳动模范。
1996年7月经上级批准,史洪元于东北制药集团公司、东北制药总厂“超期服役三年多”后正式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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