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敬求雅:提升书法的文化品位(文法篇)

敬求雅:提升书法的文化品位

——兼作书法评审中加强学术文化审察的探索思考

陈胜武

文法篇

当今中国高校的学科设置深受按照西方和前苏联的影响,完全割裂了汉语言文字相关专业内在关联。书法专业设在美术学院,书法学生古诗文功底不好,汉语言文学、文字学、音韵学、中国历史、哲学等专业的学生书法不好。直接体现在书法展览中,就是书家自己撰写的内容极少,有的话水平也不够,绝大多数是抄书作品,书家不尊重汉语言文学的基本规范,连最简单的署款题跋都普遍做得不理想。

有必要提出“文法”的问题,“文法”不是指写文章的方法,而是指用书法来抄录文章时,应该遵循的相关规范和法则。书法作品中如何尊重体现文法,这对古人不是问题,古人对此也没有系统说法,但对今人尤其是书法家成了大问题。现以问题为导向,谈谈书法中比较常见和突出的文法问题:

1、书写文本内容差错。

包括衍文、夺文、误文、颠倒、别字等方面,有的作者任意断句起止抄写文本内容,有的作者在一些耳熟能详的历史文化名词和文本语句上出差错,表现出作者对于文本内容的不熟悉甚至无知,这都是古典文学修养不够的突出表现。书法作者急须提高自身文学修养,避免此类文本硬伤。

2、不同体裁的诗文混抄。

五言、七言、古风,甚至是诗词和古文等,不区分体裁和主题,不同作者作品,胡乱抄在一起,只是为了凑字数,然后笼统以“古贤诗词几首”、“古贤诗抄”、“诗文抄录”等名之,这些都是文化品位不高的表现。

3、无视内容的完整性和逻辑关系,任意断句分行。

展览书法中,很多作品在内容的摘录时丝毫不顾及意义关联,任意起止,甚至任意断句,这是不应该的。部分书法作品章法处理上借鉴尺牍形式,但是丝毫不尊重文字内容之间的逻辑联系和礼仪要求,不管写什么内容,都是任意分段换行,写得七长八短,机械地制造章法的错落。楷书尤其是小楷作品抄写一段完整内容,也要生硬分成高低大小错落的多个块面,并不是好做法。

4、非书者撰写的文本,最好应该注明出处。

宋人以后书法中在抄写经典名篇如《出师表》、《赤壁赋》等时,有时不标明文章出处,一般多数情况下会在署款中注明文章作者和题目等。现在展览中,相当部分作者抄录古诗文不标明作者和题目,有些摘录的专业著述和诗文如果比较冷僻,就无法让人正确释读。注明诗文出处,也是书家对于对诗文作者的著作权的保护和尊重。

5、款跋语句不合汉语言文学规范,品位不高。

时下书法篆刻家的综合性修养比较欠缺,很多作品的署款、跋语、题签充分暴露了作者文化修养不足、文学功底捉襟见肘的短板。

有些缺陷是很初级的。比如诗词不分,内容明明是诗,落款却说录古人词一首。抄录古文,说是一首,抄录古诗,说是一则。

正文不应该抄进署款位置。明清大幅行草偶尔有把少量字句写到署款中的做法,这是特例。现在展览中很多作品流行把正文的一部分写到署款里面,这是没有道理的,应该予以批评反对。比如有一件作品先抄录《前赤壁赋》,然后在署款中抄录《后赤壁赋》的前面几十个字内容,最后加题“节录《赤壁赋》”。

很多作品中抄录李白、杜甫诗文,署款中都会写“唐李白”、“唐杜甫”,完全是多此一举的无聊之笔,不知李白、杜甫为唐代,还值得相与讨论书法和诗文吗?

《四库全书》中的《李太白文集》署“唐李白撰”,这是前人典籍著录署名方式,有时是为著录格式统一采取的方式。咸晓婷《论中古写本文献的署名方式——以唐诗写本为核心的考察》指出:“到隋唐时期,四部典籍和各类文体的署名方式基本确立,但又各有分野,复杂多样,有自署,有他署,有以姓名署、以字署、以官衔署等。”书法中抄录众所周知的名家诗文,大可不必加上朝代。

“右录某某诗文”,这种只是在手卷等横写形式上使用。如果大部分正文书写在署款的上方,就不太适合用“右录”的说法,一个“录”字就可以了。

临、录,已经包含了书写的意思,用了这两个字,后面就不用再加“书”字。古人题跋有时最后署“识并书”,其实“识”就是“记”的意思,应该已经包含了书写。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指出:“知识、记识、标识、今人分入去二声。古无入去分别。三者实一义也。”题跋署款最后加了“识”字,“书”字可以省略。

有书家戊戌年抄录名家名篇,署款中有“岁狗年”的写法,便是不妥不雅。

“并书”、“两正”,是指文章和书法都出自书者,才可以署用。“两正”,是指内容和书法都请人指正。抄录他人诗文,不要用“并书”、“两正”。

曾有一件抄录古诗文的作品,上面有三次署款,一次是正文书写完成时,一次是正文之外的题跋中署款,还有一个完全是画蛇添足的签名款。

书法作品有时需要署长款,落款中除年月姓名外另加入许多文字,一为记述信息,二求章法美观。这就需要有一定的古典文学功底,否则适得其反。

6、文本不匹配。

作者有特殊创作意图的情况之外,白话文和古文文本不要直接混杂在一起。近年展览中常见的是,古代诗文、对联写好之后,用白话文题跋,有的是介绍对联这种艺术形式,有的是介绍作者生平、作品风格等,文字非常浅显,纯属画蛇添足,只是为了用文字充满画面,艺术品位很低。这种情况可能和一些为展览举办的书法培训班引导有关,应该予以批评。

7、篆书作品加释文问题。

汪永江先生提出,古代篆书作品,尤其是小篆是不加释文的,因为小篆完全符合六书原理,通《说文》懂小篆的读者自然可以阅读无碍。邓石如、赵之谦、吴大澂、章太炎、吴昌硕等名家小篆联都不加释文,充分说明了这个道理。小篆作品除非是有通假等方法使用的疑难字,才会加释文。小篆作为一种字体,早就已经退出日用领域,只在书法领域中存在,当今社会绝大部分人不认识小篆,因此书法展览中很多小篆作品加上释文,依照传统可以不加。大篆、古玺文字等作品,尤其是对联,用字涉及通假等方法,会加释文。

8、名从主人。

汉字的音形义转换中,声音是关键。古书中的人名记载,往往有不同写法。先秦时代尤其如此,汉代以后,姓名用字大多固定,书写人名应该遵循“名从主人”的惯例。名从主人,是指事物以主人所称之名为名。

沙孟海《名字别号源流考》:“名无定法,却有惯例:上古多取声,不取义。故古书所载人名不一律,如羊舌我作杨食我,提弥明作祁弥明,孟轲字子舆,或作子与、子车、子居,歧异如此,皆其例也。”

比如:陆游,字务观。《四朝闻见录》谓陆母梦秦观而生放翁,故以秦之字为名,以其名为字。以“务”饰“观”,取自《列子仲尼》“务外游,不如务内观。”《说文解字》:“游,旌旗之流也。”段玉裁注:“俗作遊者、合二篆爲一字。”陆游本人将名字写作“游”,不写作“遊”,但是后世文献中有写作“陆遊”的,因此书法中应该写作“陆游”,不宜写作“陆遊。”

《说文解字》:“徵,召也。”“,正行也。从辵正聲。征,或从彳。”,即是“征伐”之“征”。简化字将“徵”、“征”合并。书法中,魏徵,不能写作“魏征”,文徵明,不能写作“文征明”。《说文解字》:“澂,清也。”澂,后来写作“澄”,简化字废除“澂”。吴大澂,不能写作“吴大澄”。

9、书写内容的版本选择问题。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现在网络发达,很多书家习惯于用网络搜索内容。书法家常用的书法字典等网络工具,由于种种原因也有很多错漏。网络检索文本和字形,可以作为快速查找线索的助手,不能作为最后依据。否则,书法水平很不错,因为内容有问题而被“拿下”。

书协内容版本选择:第一,可以上网查找古籍扫描本、影印本,第二,使用权威出版社出版的繁体版本。普通出版的简体版本错别字多不可靠,网络搜索内容则是错漏百出,最不可取。

(待续)

陈胜武

1973年出生于温州

师承马亦钊先生

现为浙江省书法家协会主席团成员、评论委员会副主任,温州市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温州市吟诵学会副会长。

著有《温州书法百家百集——陈胜武书法集》《一二斋翰墨心印》《马孟容马公愚昆仲年谱》《第二类书写——陈胜武书翰》。

编著《马祝眉家书》。执行主编《百里芳人——温州马氏家族三百年文史学术资料汇编》。合编《禅心剑气相思骨——马公愚诞辰一百二十年纪念集》《双璧华章——马孟容马公愚昆仲书画展作品集》《海派篆刻家代表系列作品集·马公愚》。

2015年撰有当下书法忧思系列三篇《书而无礼》《书而无文》《重建中国书法的文化大厦》。2016年在中国书法网举办“第二类书写——陈胜武书翰微信十帖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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