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劳动者可向公司要的补偿和赔偿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制的健全,人们越来越注重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建立劳动关系中,很多劳动者往往听说过经济补偿金及和赔偿金,但是什么情况下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以及他们的区别是什么,大多数的劳动者并不是很清楚。

补偿金与赔偿金的区别
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标准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因劳动合同关系终止而造成利益损失的补偿方式。
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因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合同,造成劳动者经济损失而向劳动者支付惩罚性补偿的赔偿。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一)劳动者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其他情形。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且双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以下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另外还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用人单位因经济性裁员,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六)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情况
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和标准,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与劳动者违法约定试用期,且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对于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温律说法:
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的性质不同,一般不能同时适用。从适用情形来看,经济补偿金适用于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标准解除或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因此而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赔偿金适用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其功能不仅在于弥补劳动者的损失,而且是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惩罚。
作者:温霏霏 律师
编辑:金毅 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