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好友关系不属于用户隐私?现代的“私人空间”究竟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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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身处一个急剧变化的时代。当早前的大部分人还没搞清楚什么是PC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就已经来了,而当大部分人还没有搞清楚移动互联网时,大数据时代又来了。当大数据时代尚未消化清楚,物联网就已经开始了。
作为普通的互联网用户,其实并不在意,也弄不明白互联网发展到了什么阶段。只是习惯性的使用互联网,并习惯性的在使用过程中上传、浏览、发布、点赞、转评。
人们并不觉得这些私人行为有什么价值,但平台方却不这么看。
拥有上帝视角的互联网产品平台与公司,从最初的信息提供端口、产品售卖渠道,逐渐演变成为运用超级及计算机信息技术,储存海量用户行为数据,通过统计学、概率学、经济学、行为学等方方面面的分析,精准确定出人群的思想观点、行为习惯、消费心理与个人喜好、家庭经济消费结构、成员状态等。
与此同时,还能在此基础上,在每一个人必经的互联网通道上,提供各种精准的互联网产品服务,从而增强用户黏性,提升用户使用时间,达到黏着、推送、购买等一系列商业目的。
应该说,每一个人都有此经历。
比如,最常见的,跟朋友聊天时偶然提到某某商品,回家打开手机,就收到相关产品的推送。最初人们还挺高兴:这是什么运气,太懂我了,当真是想什么来什么。
但是果真是命运眷顾吗?显然不。
简单说,是我们安装在手机上的APP,监听了我们的日常对话。当人们使用APP时,经常会跳出来一系列的免责申请,它们一律请求获得你的地理位置,请求允许访问你的相机和照片,请求允许录音,请求这请求那,包括,暗戳戳的,允许日常监听。
而我们做了什么呢?图省事挨个点允许,被监听得实实在在——还以为是生活懂你。
手机APP监听这件事,曾经被揪出来批斗过。有人惊觉,有人开始有意识地关闭APP在手机上的相关授权,有人完全不在意:我又没啥秘密。的确是,普通人没啥秘密可言。
但当这些个人最为私密的手机数据信息被第三方平台售卖或无意间泄露出去的时候,原本没啥秘密的普通人,瞬间就会“爆红”。
不过,这种爆红,往往不是大家愿意看到的,不会乐意让别人知道的个人隐私。

一如央视最近披露的杭州案件一样,一段捏造的视频,就让一个好好的职员被社会性死亡。
杭州姑娘拿个快递的功夫就被便利店老板偷拍,然后在微信群捏造了她与快递员的出轨信息,随后姑娘莫名其妙被全网唾骂,最终谣言滔天弥漫,导致她被公司辞退,手机总是接到陌生人打来的辱骂电话,任由她百般解释说明,也无法阻止谣言越传越广。
而杭州姑娘的这番遭遇,如不加以制止和警示,将会成为人人都可能遭遇的社会性死亡陷阱。
互联网发展到今天,既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也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甚至到了令人无法自保的地步。
所以,从这个角度看,无论是pc互联网时代,还是手机以及APP用户时代;无论是微信,还是玩上瘾停不下来的抖音,在庞大无比的互联网提下之下,普通人都只是个势单力薄的用户。
我们必须记住自己这一原生态定位,因为这意味着,我们以为独立行走、自由购物、到哪里玩、发什么状态的“互联网私人隐私”和“自由”,其实早就被互联网大平台公司以及算法所控制;在互联网体系之下,用户及自身隐私数据形同于裸奔,而不自知。
而这也正是抖音状告微信,说它违反反垄断法的原因之一。普通用户及其用户数据,一早就是互联网大厂竞相争夺的鱼肉。
你的微信好友关系,并不是你的私人隐私,而是只要你一登录某APP,就会悉数被后台截取并挪用的某互联网大厂的数据资源之一。从这一点上来说,无论是腾讯,还是头条,无论是微信,还是抖音,背后所做的事情都是一样的。
商业利益在前,商业利润率在前,一切法律目前还无法管束的地带,都成为了各方争夺角力的战场。而用户利益如个人隐私是否得到有效保护,则完全不在争夺各方的考虑范围内。

正如列强当时在中国的种种瓜分强取一样——没有任何国家在意过孱弱中国的死活。
互联网大厂关于用户数据的争夺,并非自今日始。
远至2017年,腾讯就状告华为,认为华为某款手机收集了用户的微信聊天记录,是对腾讯微信用户数据的掠夺,侵犯了微信用户隐私。而华为则公开表示,互联网所有用户数据都属于用户,而不属于微信或其他企业。
2019年,初出茅庐的社交产品多闪给用户推送了一条提示信息,意在挑起用户对腾讯霸权的反抗。这条信息提到:
“根据腾讯公司强烈要求,您在微信/QQ上的账户信息,包括头像、昵称的权益,皆属于腾讯公司,若您多闪头像昵称与微信或QQ同名,需要修改在多闪或微信/QQ上的头像昵称。如果昵称是真名,我们觉得可以保留。”
就是在这种不分对错的残酷竞争中,正义究竟为何,道德边界何在,法律应从何处开始监管等原本处于灰色地带不那么分明的标准与界限,才逐渐浮出水面,变得明晰起来。
一如年前声势浩大、声量密集的《互联网反垄断法》的颁布与实施。
这一法律条令之所以到如今才颁布实施,并非互联网到了遍地垃圾、人性人心皆失的地步。
1. 中国的互联网经过近10年的高速发展,体系与生态都逐渐壮大而健全,已出现数据垄断倾向,同样也因此具备了通过反垄断法调整市场结构的市场环境。
2. 恰逢2020年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巨变,国家战略规划层面上,也需要对互联网企业、企业主、市场、技术算法等顶层设计进行有效监控监管,从而推动国家网络信息技术安全。
严防大数据时代单一互联网企业以及企业主携用户数据影响市场发展,甚至与国际反华势力互为唱和的情况出现。
3. 当前,正是新经济发展的前夜,而互联网产业也逐渐从大数据时代,向物联网等更偏向于基础设施建设的领域倾斜。出于产业结构调整考虑,也需要对在创新层面而言并不具备坚实实力的传统互联网进行有效规范与管控。
反垄断法,无非就是让各大互联网公司告别以往脱离政府监管、远离政策约束的自由冒进时代,进入到受国家法律法规约束的常态化发展阶段。
从以上层面来讲,抖音与微信之间的官司,其实是件小事。无非是抖音借助反垄断法,期望从钻法律空子的角度,去薅微信的用户流量羊毛而已。
整个拉扯过程无关正义,只关利益。
而微信在南山必胜客——南山区法院的铁血维护下,持续打赢相同类型的官司,并非南山必胜客与微信联手后力大无比。
两虎相争才能凸显出最高统治层态度与姿态的重要性,也更能让庞大如腾讯与微信者,对政府有所忌惮,更让国际化高歌猛进且急于拓展国内疆土的头条,有伺机取代腾讯的可能。双方彼此制衡拉锯,最终发展的是市场与互联网法制。
这期间,用户也许会得利,也许会失去个人隐私。
在应对全球化竞争的路上,国家利益才是至高利益。而从至高利益点上布局东西南北,自然会有所牺牲。并且,只要这一牺牲,不至于民怨沸腾,不使经济崩塌,就都行。
所以,你我的微信好友关系是否属于私人,并不重要;网民有无私人空间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事态朝着更高、更快、更强的方向螺旋式循环和上升。
- The End -
作者 | 汤靡达
编辑 | 一粒米
第一心理主笔团 | 一群喜欢仰望星空的年轻人
参考资料:《Psychological science》
Moreland, R; Beach, S. (1992). Exposure effects in the classroom: The development of affinity among students. Journal of Experimental Social Psychology Volume 28, Issue 3, May 1992, Pages 255-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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