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新设的“防止蔓延等重点措施”,与紧急事态宣言有什么不同
在新型冠状病毒对策的修正特别措施法实施之前,日本政府在9日的内阁会议上,决定修改政令,规定新制定的“防止蔓延等重点措施”的必要条件等。
新设置的“防止蔓延等重点措施”是怎样的措施,与“紧急事态宣言”有何不同呢?
本月13日实施的新型冠状病毒对策的修正特别措施法新设了“防止蔓延等重点措施”。即使没有发布紧急事态宣言,也可以进行集中的对策。我们来看一下与宣言的区别。
【对象地域】
紧急事态宣言是以都道府县为单位发出的。
另一方面,重点措施是政府作为对象的都道府县的知事,可以限定市区町村等特定的地域。
【适用的标准】
宣言的标准是感染状况是否相当于最严重的“阶段4”。
重点措施,被设想为“阶段3”,不过,感染在局部,急速扩散的情况下,“阶段2”也有可能适用。
【寻求“防止蔓延等重点措施”的必要条件】
日本政府在9日的内阁会议上,决定修改与特别措施法有关的政令。
据此,关于采取“防止蔓延等重点措施”的必要条件,将根据新增阳性人数等情况来确定。
都道府县有感染扩大的危险
认定有可能对医疗的提供产生障碍。
在“防止蔓延等重点措施”下,都道府县对饮食店等店铺和设施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建议员工接受检查
整理入场人员
有发热等症状的人禁止入场
规定了向入场者告知防止感染的措施,以及禁止不采取措施的人入场等。
日本内阁官房长官加藤“将努力顺利实施”
日本内阁官房长官加藤在9日下午的记者会上表示,为了修改政令,从本月4日开始到前天为止,向公众征集了意见,结果收到了约3000件。
在此基础上,“也有意见称‘不知道在什么情况下应该采取防止疫情蔓延等重点措施’。我们将努力以简明易懂的方式进行宣传,使其顺利实施。”
另一方面,到目前为止,之前减少的白天人流人又恢复了,经济再生相西村8日再次呼吁说:“如果疏忽大意的话,感染可能会再次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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