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2021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及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和分配生录取说明

分配生录取原则:

一:发挥招生工作政策导向,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各初中学校报考普通高中的应届生人数、中心城区报考普通高中的应届生总数、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计划,公平公正地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具体分配办法是:各初中学校分配生计划数=初中学校2021年报考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人数÷中心城区报考普通高中应届生总人数×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计划数。

二、资格条件。国网学籍必须在报名学校属于2018级,连续三年在学籍注册学校就读、并在学籍注册学校报考、无学籍异动,且初中阶段综合素质总评为合格等次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具备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资格。经学校和区教体局审定符合分配生资格的考生,可报考分配生志愿。

三、分配生录取。中心城区分配生录取,只针对报考第一批次市一中、市五中、市二中、市八中的第一志愿和第二批次市十中、市十一中志愿。录取时先录分配生,分配生最低录取线控制在统招录取线下20分以内。

分配生的录取分数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分别划线,依据各初中学校的分配生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初中学校的分配生名额未完成计划,则空缺的计划转入统招生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则同时被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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