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岁老奶奶竟是世界神偷?60年内盗取珠宝无数

哈喽大家好,我是阿不,欢迎来到八号疯人院。

说起神偷,不知道你们会想起什么?

是一身劲酷黑衣装扮,身上携带者各种机关,飞檐走壁,气质不凡的劲装男子?

或者是用紧身的皮衣皮裤裹住火辣的身材,高贵冷艳,气势逼人的窈窕美女?

还是衣衫褴褛,看似步履瞒珊,实则动手时快如闪电的佝偻老人?

以上这些啊都是我们经常在影视剧里看见的神偷的形象,

但是我们现实生活中的神偷可和影视剧里的大不一样。

多丽斯·佩恩就是一位真实的,存在于我们身边的,可能你在美国街头,从她身旁走过都不会引起你注意的真实神偷。

她长——这样☟。

是不是大吃一惊?这不就是个白发苍苍的平凡老奶奶么?世界神偷就长这样?

还真是,别看她相貌平凡,她的事迹可一点儿也不平凡。

从23岁时,她首次从美国匹兹堡一家高级珠宝店盗走一枚标价2.2万美元的钻戒开始,她的传奇般的神偷生涯就揭开了序幕。

长达50多年的时间里,多丽斯足迹遍布美国各州,更遍及世界多国。她拥有至少22个化名,成功盗取珠宝无数,涉案总额高达200万美元!

她的经历成为不少人口中的“传奇”,有热情的“粉丝”在脸谱网上给她开了个主页,分享她的故事。甚至在2010年,导演马修·庞德给她拍了一部纪录片《多丽丝·佩恩的罪恶一生》。

又名:《世纪国际珠宝女盗:多丽斯·佩恩》

这部纪录片还荣获了2013年奥斯丁电影节观众选择奖,2013年澳大利亚天线纪录片电影节观众选择奖等多项荣誉,精彩程度不输大片!

这样的传奇人物是怎样走上珠宝大盗的道路的呢?

她又是如何做到屡屡得手,从不被当场抓获的呢?

当多丽斯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妈妈告诉她,如果你的成绩得到全A,她会在本杰明先生的店里给她买一块表。

她走进店里,老板立刻给她看了那些手表,这时又来了一位老主顾,这位白人先生进来的时候,老板就赶紧赶多丽斯走,因为她是黑人。

这时候大概是19世纪40年代,美国的种族歧视还是非常严重的。

所以老板不希望进店的那位绅士看见他对黑人态度和蔼,但是他忘了,多丽斯的手上已经戴上了手表,多丽斯很生气啊,凭什么这样就赶我走,她决定给老板一个教训,于是,离开柜台时,她不马上把表还给他。

她直接走到门口,然后才回过身朝他大叫,然后才把表还给他。

这件事让小多丽斯十分伤心和委屈,她甚至回家还大哭了一场,她觉得自己一钱不值,她把这件事告诉了闺蜜莉莲,闺蜜表示不大相信。

为了证明自己可以做到,多丽斯去了商店,付诸实践,她会回到门口,转身大喊:“你忘了这个!”

这样的事情做了好几次,多丽斯和闺蜜都觉得很有意思,把这个当成了恶作剧一样。

但是当父亲对母亲的虐待开始变得血腥的时候,这个“恶作剧”就成了使母亲脱离苦海的救命方式。

她走到母亲面前说:“我知道该怎么做,我马上就回来。”

于是她坐车去了匹兹堡,到那儿“顺”了点东西回来,这是她第一次偷钻石,然后设法卖掉它,这样她就可以给母亲钱,让她逃离这儿。

她不觉得自己是小偷,她认为自己只是变聪明了。

并且,当她这样做的时候,她感觉自己得到了快感,给了种族歧视的人一个教训。

一开始,这十分顺利,她的手速快到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拿走了什么,完全不了解它的价值,她意识到自己需要一个同伙。

然后她认识了贝布。

贝布受过高等教育,他对这个世界和对当时的体制都怀着很复杂的犯罪心理。

两个人开始合作,多丽斯负责偷,贝布负责前期准备工作和后期转手。

在一开始,多丽斯的偷窃手法很简单,她就是拿出好几个戒指出来看,左看看,右看看,把它们挪来挪去,戴在手上,一直动来动去,速度飞快,让人眼花缭乱,然后她要做的就是让销售人员分心去看其他地方,然后趁机拿走一个,接着她会说:“那颗有点杂质的,6克拉黄钻呢?刚刚还在这儿,让我找找看。”

之后多丽斯就会假装找出那颗黄钻,然后说:“看!找到了!在这儿呢!”

然后店员就会觉得她很可靠,对她放低戒心,这时店员已经上当了。

当她再一次转开视线,多丽斯就会顺走她中意的一件,然后带着“战利品”离开。

两人的合作非常顺利,他们开始将目光从美国的放大到了世界各地的珠宝店。

多丽斯学会了伪装和演戏,她认真的做好功课,研究从欧洲人到美国人,从女佣到贵妇,各种不同地方不同身份的人的行为举止。

她还努力学习有关于珠宝的各种专业知识,把自己打造成一个专业的行家。

她挑选珠宝店的方法很简单,如果看到杂志上有关珠宝店的文章或广告吸引了她,她就会按图索骥,找到那家珠宝店,然后下手。

作案时,她经常打扮成贵妇,穿着名牌大衣,挎着名牌包包,脚穿名贵高跟鞋,进入名牌珠宝店。

她让店员把店里所有值钱的首饰拿出来,让她一件件试戴,此外,她还会煞有介事地用专业行话询问宝石的成色、切割等,专业程度令人叹为观止。

通常情况下,珠宝店每次只允许出示一件贵重首饰给顾客,但是当顾客显得财大气粗又很专业的时候,店员总会兴奋地忘记原则,而这恰恰给了多丽斯“浑水摸鱼”的机会。

这就像是在演戏,向人民展示她的本事:能够蒙骗所有人的眼睛。

他们绝大多数人都拥有比她更高的社会地位,她被归类到历史悠久的骗徒行列。

在非裔美国人的历史上,她这种行为算得上是民间英雄,因为她能够成功愚弄来自管理当局的人士。

这也是她作为一个小偷还会有很多粉丝的原因。

这样的冒险经历,让多丽斯获得了极大的心理满足和愉悦,到后来,她已经不缺钱了,她只是爱上这个刺激又惊险的行为。

她把这个当成了职业,而监狱只是她工作的一部分。

她从来没有在偷窃时被当场抓获,被抓都是之后的事,她每次都是笑眯眯的走进监狱的大门,因为她知道,她迟早会出来的,这就是她想要的名声。

监狱困不住她。

“逃离俄亥俄州立管教所”、“克利夫兰美国法警局大逃亡”、等等经历让她一次又一次的上报纸头条,为了逃亡,她甚至还跳了火车。

2015年,她在一家百货商场偷耳坠被当场抓获,被判入狱5年。

此时她已经83岁高龄了,这传奇般的珠宝大盗生涯彻底结束。

60多年间盗遍美国、英国、法国、意大利、日本的珠宝店,得手的珠宝价值数百万美元。耄耋之年外表却依旧和蔼优雅的多丽斯或许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像会偷东西的珠宝大盗。

她这不能算是单纯意义上的偷窃行为,不是为了牟利而做出的举动,从这一角度来看,她确实是个魅力无穷,敢想敢做的行动派,在抵制种族歧视的立场用她自己的方式做出了行动。

然而,从法律角度来看,于她而言,牢狱之灾是必不可少的,毕竟,这是违法犯罪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你们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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