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专辑添加规则常识

专辑标题:

  • 专辑标题应填写专辑的中文标题。如没有中文标题可填写英文、日文、韩文等专辑原标题。
  • 标题应尽量和封套上所标的标题一致。标题中尽量减少符号的出现,如有副标题时,中文标题使用“主标题-副标题”的形式(“-”两边不留空格),有时也可以使用“主标题(副标题)”的形式。英文标题使用“first title: second title”的形式(“:”后边留一空格)。不能在标题中使用其他形式的括号(如<>[]{}《》【】等)来标注副标题。
  • 如果专辑封套上的标题不是中文的,可填写中文翻译标题。
  • 同艺人如有多个专辑的标题相同,则需要填写版本类别以示区分。

专辑艺人:

  • 通常一个专辑只有一位专辑艺人。如有2-3位时,请在艺人输入框分别填写每位艺人名。如超过3位艺人则该专辑为合辑杂锦,艺人应填写“其他”。
  • 如该专辑艺人不明确或该专辑是其他类别时,艺人也填写“其他”。

专辑版本:

温馨提示:同名的专辑或者同专辑的多个发行版本,需要填写此项

  • 根据专辑类别可在版本中填写“EP、单曲、精选集等”,
  • 根据语言可填写“国语版、粤语版等”,根据版本可填写“再版、豪华版、特别版、限量版、复刻版等”,
  • 根据地区可填写“内陆版、台湾版、香港版、星马版、日本版、海外版等”,或根据发行时间填写“2000版、2008版”等。
  • 版本中的文字不能加标点符号。

英文标题:

如专辑标题填写的是英文标题,则不需填写此项。

别名:

  • 别名是指专辑的另一名称或原名,和专辑标题、英文标题不同。
  • 如果专辑的原标题是日文、韩文或其他文字标题,在填写专辑中文标题、英文标题后可将原标题填写在此。
  • 多个别名之间用斜线“/”分隔。

语言:

通常一个专辑只有一种语言。如有多种语言时,应选择多项。如果没有合适的语言选择可以申请添加新语言种类。

制作人:

专辑的制作人。

专辑类别:

  • 专集:大部分的个人专辑属于此类。典型的专辑含有10-11首曲目,唱片播放时间大概在45分钟左右。
  • 再版专集:是指唱片公司重新制作再版的专辑,再版专集大部分和首版专辑相同,但有的会比首版多加几首曲目或经过重新缩混制作。
  • EP:大概曲目在3-7首左右的细碟。
  • 单曲:只有1-2首曲目的唱片,有时可能为多首,但多为同一首曲目的多个版本。
  • 迷你专辑:类似于EP的小唱片。
  • 小样Demo:艺人自己录制的样带,没有正式发行,通常提供给唱片公司、媒体进行试听以期获得注意。
  • 试听碟:唱片公司将正在制作的唱片中提取1、2首主打歌发送给媒体进行先期试听、打榜的样带,或赠送给预订唱片者。
  • 新曲加精选:一个专辑中有几首新创作的歌曲,另外都是已发行歌曲的精选集。
  • 精选集:从过去已发行专辑中挑选部分好听的歌曲新组成的专辑重新发行,一般精选集的曲目都较多,通常在15首左右,也有多碟发行的。
  • 精选系列:唱片公司发行的一个系列的精选集,一般都是多位歌手组成一个系列。
  • Live CD:演唱会的现场录音专辑。
  • Live DVD:演唱会的现场录音影像专辑。
  • 影音专辑:是录像制品,如DVD、VCD、录像带等。
  • 音乐电视MV:原声原影的官方MV,不论是否带卡拉OK功能都属此类。
  • 演唱会现场录像:演唱会或其他场合的现场录像或剪辑。
  • 卡拉OK伴唱带:不带原唱的单纯的卡拉OK伴唱带,非原声原影的产品均属此类。
  • 其他作品:采用其他形式发行的作品。
  • 书籍杂志附赠碟:随书籍杂志等附赠的CD唱片等。
  • Mixtape:非正式发行的杂集、混音合成专辑等。
  • Bootleg:和盗版(counterfeit, pirate)不同,Bootleg专指“未曾发行的录音”,包括demo、试听带、outtake录音间里同一首曲目的相异版本、或是录了却没有发行的遗珠或演唱会的实况录音。演唱会录音又分为直接从音控台录制的soundboard tape,和观众席偷录的audience tape。
  • 合集/杂锦:没有标明艺人或有3位以上艺人演唱演奏的专辑、合集、音乐、曲艺等。
  • 影视原声:包括电影原声带、电视原声带、电视剧音乐、音乐剧(非古典音乐)、歌舞剧(非古典音乐)、广播剧等。
  • 游戏原声:各类游戏音乐。

发行日期:

发行日期必须写明年份,未知时间可以不填。不能不填年份而填写月、日,也不能不填写月份而填写日期,必须由大到小填写。如“1980年”、“1980年6月”或“1980年6月20日”,不能填写“6月20日”。

厂牌:

厂牌是指专辑的制作、发行、出版公司等。一个专辑可以填写多个厂牌信息,如有对应编号的请在相应的输入框中填写厂牌自己设定的唱片编号。

  • 制作公司:指专辑的制作公司。
  • 出版公司:专辑的出版社,一般内陆发行的唱片均有此项。
  • 提供版权:提供版权的唱片公司,引进版唱片一般均有此项。
  • 发行公司:唱片的发行公司或厂牌,此项为专辑的主要资料之一,必须尽量填写。

唱片编号:

  • 厂牌自己设定的唱片编号,如:RD-1064
  • 必须先填写厂牌的公司名称才可以填写编号,单独填写编号无效。

发行地区:

专辑发行的国家或地区,如“内陆”、“香港”、“台湾”、“日本”、“美国”等。

ISBN:

国际标准书号,10或13位数字,如:978-7-79898-724-9。

ISRC:

ISRC是国际标准音像制品编码,一般内陆出版的唱片才有此编号。如:CN-A26-06-320-00/A.J6

条形码:

通用商品条形码Barcode是印在唱片封套背面的12或13位数字国际编码,应填写包括条形码两侧的所有数字。

介质:

介质就是唱片的载体,有几个CD或DVD等。

  • CD:镭射唱片,这是目前最常见的唱片介质。
  • EP:细碟,Extended-Playing Record的缩写。
  • VCD:影音光碟(Video Compact Disc),是一种在光碟上存储视频信息的介质。
  • DVD:数字通用光盘(Digital Versatile Disc),是目前用来存储高清晰度视频信息的主要介质。
  • Cassette:卡带,录音带。
  • LP:黑胶大碟,Long-Playing Record的缩写。黑胶唱片的一种,转速为每分钟100/3转。收录歌曲达到10首(每面5-6首),记录时间60-80分钟(每面30-40分钟)。 由于这已接近黑胶唱片时代的最高标准,因此,也叫全尺寸专辑(full length album)。
  • Vinyl:黑胶唱片,各种规格的黑胶唱片的总称,包括7” Vinyl、10” Vinyl、12” Vinyl。常规转速有78转、45转和100/3转;黑胶唱片的常规尺寸有7英寸、10英寸和12英寸;黑胶唱片的厚度由0.8毫米至2.2毫米;黑胶唱片的重量在80-220克。
  • Digital:数字音乐,是指通过网络传递的电子音乐文件如MP3、WMA文件进行数字发行的专辑或单曲,没有通过CD进行传统发行。

介质标题:

有的专辑会有多张介质,而每张介质上会印有各自独立的标题,此时就应将介质标题填写在此处。

专辑简介:

填写关于该专辑的介绍或评论。

文案:

专辑文案通常发表在唱片封套的内页小册子中,是唱片公司发布的官方简介。

详细资料:

专辑的相关详细信息,如创作、录音、制作、发行等相关信息。

曲目列表:

专辑的曲目列表,每一首曲目为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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