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经济万年史」069古罗马共和国前2世纪经济
古罗马共和国前2世纪经济
在早期罗马共和国内部的平民与贵族的斗争暂告结束后,罗马便开始了扩张领土的过程。先是统一拉丁平原(公元前338 年),然后是成为意大利的盟主(公元前275 年),接着又经过长期向海外的扩张,建立了囊括整个地中海的空前庞大的帝国。在罗马共和国长期的扩张战争中,越来越多的土地、财富与奴隶的增加使罗马经济渐渐繁荣起来,也使它的社会经济的性质渐渐发生了深刻变化,原来那个小农经济、简单纯朴的罗马慢慢地消失了,一个规模庞大的奴隶制经济的罗马出现了。这个变化很早就随着罗马的征服与扩张悄悄开始了,但它在公元前3 世纪到前2 世纪最为剧烈与明显,到公元前2 世纪中期,新的奴隶制经济已基本成形。人们将罗马经济性质的这个变化称为" 前2 世纪的经济变革"。这个变革主要包括3 个方面:奴隶制度的充分发展;大土地占有制的增长和小土地所有制的衰落;金融高利贷资本和商业资本的巨大发展。
1.奴隶制度的充分发展
在早期共和国,奴隶制度已经零星出现,但数量与规模很小。随着罗马的扩张,尤其是在公元前3-前2 世纪之间,原始的奴隶制度很快变成了罗马独有类型的、高度发达的奴隶制度。扩张过程中被征服地区的大量军民俘虏被发卖为奴隶,促使了罗马奴隶制度的迅速发展。据史家李维记载,早在公元前396 年罗马攻陷台伯河以北的维爱城时,执政官便把当地的自由居民发卖为奴。大量的奴隶被投放市场,则是从第一次布匿战争(公元前264-前241 年)开始。这次战争,罗马曾在北非俘获2 万人,成批地卖为奴隶。迦太基陷落时,全城的男女老少也无一不沦为奴隶。在东方,当罗马势力侵入之后,希腊、小亚细亚和地中海东岸的居民,或遭俘虏、或被拐卖,变成奴隶的更是数不胜数。爱琴海上的提洛岛,在罗马统治时期成为大规模的奴隶市场,每天有上万奴隶成交。由于奴隶来源充足,数量巨大,故价格低廉。
当罗马占领撒丁尼亚时,大批廉价的撒丁俘虏投放进奴隶市场,因此罗马当时流行一句谚语,见到不值钱的东西,就说它" 便宜得像撒丁人一样".奴隶的来源很广,除战俘外还有其它一些方面。大量廉价奴隶的输入,不可避免地会改变罗马各个生产部门的面貌。不论是大田庄、大果园、大牧场以及矿坑等等,应用廉价的外来奴隶成为最合算的事情。奴隶制急剧发展,各种生产部门的经营规模也比以前扩大。过去仅仅满足自我消费的小生产,现在已经变得黯然失色了。应用奴隶劳动的大田庄,在许多地方都蓬勃成长。当然,外来的奴隶并不全部用在生产上,许多奴隶被用为家庭仆役,有的被用为角斗士,有的被用为教师、乐人等。但对社会经济最有影响的是大量奴隶在农业、矿业方面的使用。
2.土地占有关系的演变
罗马共和国初期,土地占有不均的现象早已存在,但由于当时罗马土地的总量不多,加上平民的不断斗争,这一现象并不严重。随着对外扩张,大量土地的掠夺,这一现象逐渐变得严重起来,到公元前2 世纪时,已经是罗马经济生活中的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对外扩张过程中大量的掠夺来的土地当然是大土地占有制度扩张的基础。但导致大地产增加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首先,国家公有地的存在为大地产形成大开方便之门。富人与贵族可以占有大量的公地,并逐渐将这些土地变成私产;日益增多的公有地有时也廉价让于私人,当然只有贵族与富人才有足够的财力购买。其次,奴隶制度的巨大发展,使人们能够广泛地在农业上使用比较廉价的奴隶劳动,这样就创造了经营巨大的庄园的条件。此外,对外征服给罗马带来的大量财富,也部分地用作资本投入农业,因为农业的收入虽不如包税和经商那么多,但比较经常和可靠。资本投入农业,便利了土地的收买和集中。
经营大地产的,主要是罗马的元老贵族,元老贵族原是罗马公社中的氏族贵族,他们掌握共和国政权,向来轻视工商业,长期以来就是土地贵族。
公元前218 年罗马颁布克劳狄法案,禁止元老经商,因此到公元前2 世纪,元老及其它显贵都以地产为重。他们施尽各种手段兼并土地,除以战争掠夺的钱财购买土地和侵占公地外,也以巧取豪夺的方式吞并小农的地产。据史家阿庇安的记载,当时许多贵族拥有遍布全国的众多的农庄、牧场。
大地产形成的过程,同时也是小农破产、小土地所有制消失的过程。战争是使小农破产的有力因素。作为罗马公民的小农是罗马军队的主力,长期的在外作战使他们生产怠废,田地荒芜,发生在意大利本土的战争也给小农的农业生产带来极大的破坏。但重要的是随着战争的步步胜利,权贵权势日增,产生了大地产。大地产的产生加剧了土地兼并,导致了小农经济无法挽回的衰落。战事停息后,回到自己家园的小农无法恢复独立的经济,即使有的能够勉强维持,也敌不过使用廉价奴隶劳动的大田庄经济。同时,西西里和北非成为罗马行省之后,这些地方的廉价谷物源源输入,意大利本土生产的谷物因为成本较高而受到排挤。大田庄的主人可以改营橄榄园和葡萄园,但已经贫困的小农却无力作这种长期的投资。农民在这种种不可抗拒的压力下纷纷破产,他们的土地不断转移到贵族的手里。失去土地的农民连想作佣工都很困难。奴隶市场上有取之不尽的廉价劳动力。不论城市和农村,奴隶的劳动都在排斥着自由的劳动。于是在罗马的扩张之后,社会上出现了大量无业可守的平民,这些破产的小农除一小部分沦为佃农和农业雇工之外,多数流入城市,到处流浪,被称为" 流氓无产者".当时为民请命的改革家说道:" 漫游在意大利的野兽,个个都还有洞穴藏身,但是为意大利奋战不惜一死的人,却除空气外一无所有。他们作战时出生入死,都只是为了保全别人的豪华享乐,他们虽然被称为世界的主人,但是没有一寸自己的土地。" 在初期的扩张战争中,平民也曾从掠夺来的土地中分到过小小的一份,虽然从中得益最大的是贵族与富人。平民曾与贵族怀有共同的希望,想从对外扩张中得到更多的好处,但是扩张的最终结果却是小农的破产,连自己的土地也填了贵族的欲壑,这是出乎平民的意料之外的。
大土地所有制的增长,小土地所有制的衰落与小农的破产流浪,严重到这样的地步,以至它已经危及到了罗马共和国的安全。罗马共和国是一个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国家,广大的拥有小块土地的平民是共和国的经济支柱,也是军队的主力。在过去的扩张战争中,罗马之所以能连连取胜,靠的就是一支坚强有力、兵源充足的公民兵队伍。但是在公元前2 世纪的经济变革中,随着小农的大批破产,不但符合兵役财产资格并愿意服兵役的公民越来越少了,并且失地农民本身也成了一个不安定因素。那些勉强保住自己土地的农民,也不知道他们的土地究竟能保持多久。大田庄的兼并随时都有可能落到他们头上来;对国家的公地,他们事实上无法分享。因此共和国的存亡对他们已不是什么切肤之痛了。小农破产给罗马共和国带来的危机,在第一次西西里岛奴隶起义中已经暴露出一些。在这样的情况下,一部分头脑清醒的贵族想到了进行改革,限制大地产的发展,使不安的农民重获土地,成为社会上的稳定力量,这就是格拉古兄弟的改革。
提比略.格拉古(公元前162-前133)和盖约.格拉古(公元前153-前121)出身贵族,但却具有平民思想。他们从当时的局势中看到了共和国的危机,便着手进行改革。公元前133 年,提比略.格拉古当选为保民官,他向全民会议提出了有名的土地法案。根据这个法案,任何人占有的公地不得超过500 犹格,有子嗣者每子可占250 犹格,但以两子为限,总数不超过1000犹格。凡超过限额的土地,由国家收回,划分为每块30犹格的份地,分给无地的公民。为了杜绝以后的再兼并,法案又规定公民分得的份地必须世袭使用,不得出卖或转让。提比略的法案是很不彻底的,限田的办法仅限于被占有的公地,所规定的限额也很高(过去的李锡尼.绥克斯图法案曾把公地占有的最高限额定为500 犹格)。但尽管如此,由于触犯了土地贵族的利益,他们仍不甘心。公元前133 年,顽固的土地贵族诬蔑提比略想称王而杀死了他。
公元前123 年,提比略的弟弟盖约.格拉古当选为保民官,再度改革。他重提提比略的土地法案,并加上供应贫民廉价粮食和设置移民区的法案。但在元者贵族的反对与破坏下,盖约的改革也于公元前121年失败,盖约本人被反对派追迫而死。
格拉古兄弟的改革,是想挽救小农破产的命运,为罗马共和国保留一支公民兵队伍,恢复自古以来的兵农合一制,从而巩固贵族共和国的统治秩序。但在当时奴隶制大发展,大田庄普遍形成的历史条件下,这样的改革势必要失败。使用奴隶制劳动的大田庄与小农制是两不相容的东西。格拉古兄弟改革的失败,标志着大土地所有制对小土地所有制的彻底胜利。
3.金融高利贷资本和商业资本的大发展
每一次战争的胜利,都有巨量的财富(赔偿金和军事掳获物)流入罗马。在第一次布匿战争之后,罗马国库得到了3200银塔兰特,在第二次布匿战争之后得到了一万银塔兰特,公元前201 年最后战胜迦太基之后,国库得到了13万3 千斤白银。公元前2 世纪初时,单从一个西班牙6 年中便运出了大约20万罗马斤的白银(约合6 万5 千公斤)和5 千罗马斤的黄金(约合1600公斤)。公元前189 年,玛格涅希亚战役结束后,罗马人掳获了1230根象牙,234 只金环和13万7 千斤白银,22万4 千个希腊银币,14万马其顿金币和大量黄金与白银器具。在征服之后,则是对被征服地区财富的有组织的掠夺。
外部资金的大量流入,使罗马原本不发达的金融资本人为地迅速增加起来。这些巨额资金一部分流入农业,加速了土地兼并的过程,多数则被用于经营包税、高利贷和商业,导致了这些行业的繁荣。
高利贷业很早便在罗马存在,小农的大量存在助长了它的发展。当罗马征服各个行省的时候,高利贷业务经营的规模便大大地扩大起来了。在行省经营高利贷的是那些包税商人。高利贷资本在行省起了残酷无情的作用,整个地区的居民因为高利贷的剥削沦为奴隶;许多联盟的和非联盟的国家深陷于高利贷者的债务里,有时竟不得不把自己变卖而归罗马所有。借贷的利息远远超过法定标准,高达48%到50%,有时甚至更高。
罗马的" 银行" 随着金融高利贷资本的发达也出现了。它们是从兑换所发展起来的,兑换人最初从事的活动是鉴定钱币的成色和把一种通货换成另一种通货。在此基础上发展出了许多纯银行的业务;贷款、接受存款、进行支付、把钱汇往其它城市等等。兑换所一般设立在城市的广场上,由国家出资建造,由监察官经手出租。除私人的兑换人外,还有国家的兑换人。
大量金融资本的出现,也促进了罗马的商业发展,许多包税商人从事大规模的商业业务,因为从行省征收的直接税有时是用实物的形式征收,而包税商人则在市场上把它们变成现金。
金融高利贷资本和商业资本的巨大发展,产生了一个重要的社会后果,即"骑士" 阶级的出现。
" 骑士" 一词原指在罗马骑兵中服役的具有高级财产资格的人,后来这个词渐渐变成了贵族以外的富人的称号,这些人虽然号称" 骑士" ,但已和战场上的冲锋陷阵无关了。他们是元老阶层以下最有特权地位的人。在对外扩张战争中,这些人发了大财。他们有的负责供应出征大军的各种给养;有的承包公共工程;有的专做海上运输业,贩运商品和奴隶;有的巴结行省总督,包揽地方税收,有的经营高利贷及银钱兑换生意。由于公元前218 年的克劳狄法案禁止元老经商,把元老作为一个农业集团特殊化起来,遂使得商业、包税和一般财政事务转到骑士手中,这是骑士阶级形成中的重要一步。
骑士渐渐成为罗马的金融贵族。在罗马元老贵族眼中,他们是暴发户,他们所从事的职业也是不高贵的。但他们富有,社会地位也比平民高。由于切身利益的驱使,他们是罗马向外扩张的积极推动者。但他们没有政治权力,政权控制在元老贵族手中。骑士阶级不满于元老贵族的大权独揽,他们与元老贵族之间有不可克服的矛盾,二者的斗争曾是共和国晚期政治史的重要内容。
综上所述,经过公元前2 世纪的经济变革,罗马经济的性质已由几近封闭的小农经济转变为商业性很强的奴隶制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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