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岳飞墓
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岳飞墓
岳飞墓也称岳坟。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栖霞岭南麓,是南宋抗金名将鄂王岳飞的墓地。
岳飞墓建于南宋嘉定十四年(1221年),经过历朝历代,仍然保存较为完好。岳飞墓在历史、艺术和社会凝聚力方面都具有巨大价值。
▪南宋绍兴十一年腊月廿九(1142年1月27日),岳飞被秦桧陷害,狱卒隗顺背负其遗体逃出临安城,至九曲丛祠,葬之于北山。岳飞墓全墓自西向东分为忠烈祠区、墓园区、启忠祠区三大部分,均以石块围砌而成。
中间的墓园区,沿东西向轴线对称布局,一座宋代建筑风格的墓阙将墓园区分为陵园和墓地两部分。
墓园区东西两侧分别是忠烈祠和启忠祠,为墓的附属建筑。忠烈祠区由门楼、祠前庭院、忠烈祠正殿等组成,沿南北向轴线对称排列。进入门楼,道长23米,尽处为正殿。在正殿两侧的东西两庑,分别是祭祀岳飞部将张宪、牛皋的烈文侯祠和辅文侯祠。[1] 忠烈祠西的启忠祠,东庑立岳飞五子云、雷、霖、震、霆像,西庑立五媳及女儿银瓶之像。
岳飞墓墓前的墓门镌刻着那副多年传颂的松江女士撰写的名联:“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
前有照壁,上嵌有明人洪珠书写的“尽忠报国”四个字。墓园照壁前南北两厢各有碑廊,陈列有历代的石碑共125块。
岳云墓石栏的正面望柱上刻有“正邪自古同冰炭,毁誉于今判伪真”一联。墓门的下边有四个铁铸的人像,分别代表陷害岳飞的秦桧、王氏、张俊、万俟卨四人,反剪双手,面墓而跪。跪像的背后墓门上有联“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
1961年,岳飞墓被国务院核定公布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竹 香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