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传》阴阳之说解八卦,不能自圆其说
据《史记》,周文王在伏羲八卦基础上演绎为六十四卦。伏羲八卦为爻卦,卦名为:乾、坤、震、巽、坎、离、艮、兑。
八卦由两种形状的爻组成,“一”与“- -”。乾为三个“一”形爻,坤为三个“- -”形爻。其它六卦,或两个“一”形爻、一个“- -”形爻,或两个“- -”形爻、一个“一”形爻。
《易传》解八卦,爻分阴阳、卦分阴阳。其原则:“阳卦多阴,阴卦多阳,其故何也?阳卦奇,阴卦偶。其德行何也?阳一君而二民,君子之道也。阴二君而一民,小人之道也”。
卦有三个爻,其中,一阳爻两阴爻,阳卦;一阴爻两阳爻,阴卦。对照上面八个卦图符,
四阳卦:乾、坎、震、艮。
四阴卦:坤、离、巽、兑。
这就产生三个问题:
一“阳卦多阴”,“阴卦多阳”,乾坤二卦不成立:乾卦三阳爻,无阴爻;坤卦三阴爻,无阳爻。
二,坎为阳卦,离为阴卦。但是,《易传》又“阴阳之义配日月”,坎为月为阴,离为日为阳。如此,阳卦坎却为月为阴,阴卦离却为日为阳。
三,《易传》又将八个卦象一个大家庭,男阳女阴,乾父、坤母、震长男、巽长女、坎中男、离中女、艮少男、兑少女。如此,坎为月为阴、却又为中男而男为阳,离为日为阳、却又为中女而女为阴。
《易传》用阴阳之说解八卦,不能自圆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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