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破解停车难停车乱 给城市停车上“规矩”
停车难、停车乱是城市的顽疾,如何用法律手段解决停车难问题?5月19日,扬州市政协就制定《扬州市市区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召开立法工作协商会议,来自规划、交通、城管和法律界的市政协委员围绕如何给车辆安放上“规矩”展开协商交流、建言献策。
近年来,随着扬州市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加上规划、建设和管理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求,停车难、乱停车等问题日益突出,城市静、动态交通管理面临巨大压力。据扬州市公安局提供的一份统计报告显示:目前扬州市汽车保有量已达89.1万辆,其中市区40.9万辆。市区仅有机动车公共停车泊位5.3万个,占道临时停车泊位7000多个,小区停车泊位22万个,各类停车泊位总计约28万个,停车位供给缺口较大。
立法治
破解城市停车“老大难”
“治理城市停车'老大难’,通过立法强监管很有必要。”扬州市政协委员、江苏华朋律师事务所主任蒋敏在调研中发现,公共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的划分和界定仍存在模糊不清。譬如学校、医院停车场,所属单位往往视作专供内部使用的专用停车场,主管部门则认定为公共停车场,要求对社会开放并按核准价格收费,管理中就会出现矛盾。
“市区部分大型停车场利用率偏低,有的大型停车场车位利用率不足30%。”民革扬州市委副主委、市政协研究室三级调研员陈惠认为,解决这个问题需要破除停车场管理“信息孤岛”现象,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泊位利用率。他建议,建立利用停车位分时租赁等技术,实现停车泊位在线分享;同时引导各公共停车经营单位纳入智慧停车体系,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泊位对外开放,探索推进城市居民私有车位分时共享,提高停车资源使用效率,缓解城市停车压力。
蒋敏则建议通过立法,界定类别划分,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并有针对性地细化法律责任后果,明晰法律规定统一、执法尺度统一,由主管部门对各类停车场实行统一定性、统一编码和统一管理,向社会公开收费标准和监管信息,让停车场经营者和管理者以及社会公众均能一目了然。
怎么建
因城施策,确保供需相对平衡
“交通问题的产生除了机动车增长迅猛、老旧城区供需矛盾突出等共性问题外,与每个城市的特点也存在密切关联。”扬州市政协委员、扬州大学建工学院副院长刘雨平提出“交通需求管理”的概念。他认为,“立法是为了管理更科学更高效,扬州这样规模的城市应关注和把握自己的城市特色,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对于老城区和风景名胜区的停车需求不能一味满足,还需有所限制。”
刘雨平建议,停车场建设要统筹规划,在满足资源和环境容量限制条件下,根据出行过程所表现的时空消耗特性,以政府为主导,综合运用土地利用规划、经济杠杆、政策和法规,以及交通管理、控制和设计等手段,对交通需求总量、出行方式及时空分布进行科学的管控,使得供需在不同的阶段和层次上达到相对平衡,保证城市交通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停车场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政府要适度放手给市场。”扬州市政协委员、扬州桩基有限公司总经理于金涛认为,城市停车场建设要向空中和地下水下发展。他认为,荷花池公园水下停车场是成功案例,我们这座城市还有类似曲江公园等大水面公共场地,完全可以开发利用建设水下停车场。于金涛建议,通过建立政策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在城市统一规划前提下建设停车场,政府监管,市场化运营。
如何管
制定良法,促进城市静态交通健康和谐发展
“化解停车难,要对占道停车、把公共资源变成自留地等行为,从立法角度予以严格管控。”扬州市政协委员、市城管局副局长王琴在调研走访中发现,市区范围内有主干道用道闸、石球、地锁、护栏、铁桩等圈占公共区域设置停车场(位)的现象,个别甚至占用盲道、人行道等。
“私设乱占泊位、随意停放等是停车场管理的痛点,也是社会大众关注的焦点。”王琴建议,立法实施实行常态长效管理,加大对擅自圈占公共区域设置停车场(位)行为的清理查处力度,对违法设施进行强制拆除,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将违法信息在新闻媒体曝光,争取社会广泛参与齐抓共管,坚决遏制停车乱、加速缓解停车难。
“城市停车需求,不仅有普通小汽车,还要充分考虑城市货运配送车辆临时停靠泊位的规划建设与管理。”扬州市政协委员、市交通运输局四级调研员陈学俭建议,通过立法强制新建、改建或扩建交通枢纽、住宅小区、商业中心、产业集中区、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和大型公共活动场所配套建设城市货运配送车辆临时停靠泊位,此外,还可在不影响通行功能的城市快速路高架桥下,鼓励设置货运车辆停靠泊位,保障城市生产生活需要。
据了解,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已将《扬州市市区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并开展充分调研论证,征求各方意见建议,立足制定良法,促进城市静态交通健康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