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会计必须要学习的套路:如何自证“清白”?
注册会计师,法务会计师,“税务规则思维”创始人,多家企业顾问,长期从事投融资咨询与税务稽查应对;全国财税机构签约讲师,善于从规则与原理角度用实际案例通俗易懂讲解税法;为数百家企业提供涉税安全方案与风险隔离,税企争议专家,擅长危机公关,被誉为“理论与实战完美结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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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阅读
弟子系酒店业2021年6月末的一个周末,因为生意突然兴隆,导致发票开完未来得及向税务机关购买,于是会计向索取发票的顾客开出了收据并盖上公章,告诉顾客可以下周来换取发票。其中一位顾客对此极不满意,执此收据为证据,恶意向税务机关举报公司不开发票而开收据的行为。税务机关随即对公司展开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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