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128)霍光的悔咎

易经(128)霍光之行废立大事

汉武帝临死时任命三个大臣为顾命,辅佐汉昭帝即皇帝位。公元前87年刘弗陵即位,初由霍光、金日磾、桑弘羊等共辅国政,基本上是延续武帝刘彻时期政策,曾多次击败匈奴、乌桓等,加强了北方戍防。元凤元年(前80年)以谋反罪诛桑弘羊、上官桀等,专任霍光,进一步更改刘彻时制度。罢不急之官,减轻赋税,与民休息,刘彻因为“穷兵黩武”而给百姓带来的负担,刘弗陵在位期间进行了改正,这是易经说的干父之蛊。

为汉宣帝刘病已执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刘弗陵的死因一度为后人所猜测,假如不是真如史书所说,因病而亡,那么必是皇位牵扯有人暗害,很多人猜是霍光所为,但实际上根据后来的历史走向,霍光在其死后并未趁机夺权,而且刘生前便与霍光君臣相携,互相信任,霍光早已经是当时的实际掌权人。

昭帝元平元年秋七月,霍光废去昌邑王刘贺,迎立宣帝,此时霍光大权独揽,威震朝野,人人畏服。宣帝为人虽然英明,初次即位,也就暗存戒心,一切举动兢兢业业,每与霍光相见,尤加谨慎。有次宣帝受了皇帝玺绶,应行谒见高庙,宣帝乘坐御车,前往行礼,大将军霍光骖乘。就是亲自开车,当司机。

宣帝本来惧怕霍光,平日见面,已是望而生畏,如今同坐一车,逼近身旁,愈觉得局促不安,似乎背上生有芒刺一般。宣帝既为天子,何以如此畏惧霍光?只因霍光秉政既久,威权太重,加以此次任意为立,由不得不使人胆怯。更有一层,霍光见宣帝初立,恐其复学刘贺,也觉放心不下,未敢便使亲政,仍请上官太后留居未央宫,临朝决事。宣帝虽已即位,并无权力。

刘贺是一国之王,且有许多近臣为之羽翼,尚被霍光要立便立,要废便废,毫不费力。何况自己乃由庶人出身,势孤力弱,更难与他抵抗。设使言行不慎,被他看出过失,或触忤其意,便要做第二之刘贺,到了其时,岂非追悔无及。宣帝怀了此意,所以对于霍光愈加畏惧。正当此时,却有侍御史严延年上书,劾奏大将军霍光,擅行废立主上,无人臣之礼,罪该不道。此奏既上,满朝公卿闻知,无不惊骇。也有人替延年担忧,说他触怒霍光,必遭诛罚。

宣帝见奏,既不便得罪霍光,又不肯责罚延年,便将奏章搁起。延年劾奏,虽不能动得霍光,然朝廷百官因此也都肃然敬惮。

九三,干父之蛊,小有悔,无大咎。

霍光这一家专政整个汉室,但未敢轻易夺权,其中原因,也正是因为汉室仍然有人。

霍光行废立这件事,其实就已经动了很多人的心中那个最重要的威权礼仪,就好像周室当年被郑国国公射箭一样。假如没有霍光这样行废立,汉室后面就不会出来一个王莽、曹操这样的人,有样学样。

汉宣帝在拥权之后,灭了霍光一族。这其实就是干父蛊。

唐朝开国君主叫李渊,他上位后,任用的人都很乱,后来,李世民果断搞了一个玄武门之变,杀了太子。李渊也没有办法只好就让位于李世民,不过这李世民也挺厉害,干父之蛊,搞成了贞观之治。

悔则在心,咎则在理。

霍光行废立,有悔无咎,而宣帝杀霍光同样有悔无咎。周公曰:

九三过刚不中,承前人之弊,不惮速于更张,未免施为无渐,振刷帮繁,宁无小悔。

象曰:干父之蛊,终无咎也。

孔子说:九三干父之蛊,虽若有悔,然能振既隳之绪,成再造之图,心迹为人所谅。

霍光的废立,并没有影响其身前身后的功名,大将军墓还在的。李世民自立,也创了唐一代兴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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