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确权? 新规有变, 2021年起, 农村房子按“房地一体”处理
如果能回到30年前,相信大部分人都不想到城镇化发展会如此迅猛。数据显示,截止到2020年初,城镇人口已经占到了全国总人口的60.6%,相比1982年整整提高了39.5%,算下来平均每年都会提高1.0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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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过程中,大量农村人进入城市买房定居,房价也因此不断上涨,截止到2020年底,全国房价均价已经达到了9980元,就连很多县城的房价都涨到了7000元、8000元。此外,根据中科院的预测,在未来5年时间里,每年都会有2000万农村人进入城市。
那么问题来了,城市的生活压力和生活成本远高于农村,可是为什么很多农村人仍然选择进入城市呢?说白了,城市不仅拥有更多的就业岗位,更为关键的是拥有更多的资源,尤其是教育资源。
其实早在3年前,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就做过抽样调查报告,全部生源中的60%都是农村家庭的子女,这点是符合我们国家的国情的;此外,报告还指出父母受教育程度高低与子女教育存在关联和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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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与此同时也产生了一些问题,比如很多农村土地因无人耕种而处于荒芜、闲置等状态。很显然,这样是不利于城乡一体化发展,对于这种情况,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张天佐司长表示: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推进,农村大量的人口转移到城镇;有一些村人口逐步减少,甚至出现了“空心化”的问题,比较好的办法是将剩余人口向“中心村”聚集。
然而在这个过程中,还有一个问题需要注意,就是如何保障农民子女的权益,虽然说城市生活更加丰富,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农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而且农村环境更好,还有人情味,所以一些居住在城市的子女表示,希望等到自己退休之后还能回到城市生活,还想回到父母的农村房子中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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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愿望能实现吗?其实注意农村发展的人应该知道,国家早有谋划。没错,就是土地确权,按照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的说法,土地确权不亚于第二次土改。
截止到2020年底,土地确权已经进行7年了,国内很多地方都完成了确权登记证明工作,而且按照自然资源部的新规来说,2020年要完成对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土地的确权工作,可是因为受到突发事件的影响,从2021年开始,农村房子全部按照“房地一体”实行,不用再争了。
首先,解释一下什么是“房地一体”,用一句话概括就是房子和土地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结合自然资源部和新规民法典的规定,“房地一体”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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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方面、并不是所有的房屋都可以继承。
其实房子也是有不同的,比如有大产权房和小产权房之分,住宅和公寓之分,而在继承房子时,有几类房子也是不可以继承的,其中包括违规搭建的房子、小产权房、私自占用耕地的房子、危房、宅基地和房子存在争议的房子等等。
第二个方面、宅基地和房屋继承。
按照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个人是无法单独继承,而房屋是可以继承的,按照“房地一体”原则,宅基地可以和继承房屋时一起继承。此外在继承顺序方面,大致可以分成三种情况:
1、如果父母只有一个子女,那么毫无疑问,房子只能由这个子女继承;2、如果父母有两名及以上子女,且有子女在父母的户口簿上,那么就只能由户口簿上的子女继承,其他城市子女无法继承;3、如果户口簿上只有父母,那么城市子女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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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点就是如果城市子女想要继承父母房屋,不能进行重建或者是大修,比较稳妥的做法是父母在之前,先进行大修或者重建,然后就能继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