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律师如何从个案办理中思考|办案手记
大家好,我是办案手记栏目主持人、天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骏啸。作为办案手记栏目的主持人,我也想借这个平台与广大年轻律师交流分享自己在执业过程中的体会,这次和大家分享的是在个案办理过程中需要思考哪些问题才能更好更快地让自己成长。
每位律师的成长必然有一个从生涩到成熟的过程,尤其是年轻律师在执业初期或多或少会面临许多迷茫并且承受较大压力,在此我想从与客户沟通、具体案件办理的思考、与法官沟通以及总结经验这四个方面的思考与各位做个分享。
一、与客户沟通
首先,我想来说说在与客户沟通过程中的感想。我们都知道,任何案件都不可能凭空出现,尤其是在法律服务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当下,许多年轻律师都面临来自案源的压力。律师是一个与人打交道的职业,与客户的沟通贯穿案件办理始终。在正式办理案件之前,我们总是要与客户进行接触、沟通,待与客户确定委托代理关系之后方才进入正式办案的环节。当然有些授薪的年轻律师们初期可能不用具体参与案件谈判和与客户沟通的具体过程,但是随着资历的增长,几乎所有律师都或早或晚必然要面对这一课题。因此,每一次与客户的沟通都是一次难得的机会,年轻律师要利用每一次与客户在办案前沟通、磋商的机会,思考如何更好地与客户交流。
我在律师执业初期,也经常遇到与客户交流效果不佳的情况。例如,我自认为就法律问题已经分析的非常全面,为什么客户还是觉得不满意?明明我对某一个特定事实和证据的处理对于案件结果来说是最佳的,为什么领导还是对这种处理方式提出反对?某个论点确实对案件没有什么实质性帮助,为什么经办人员还是坚持要求我们提出?这些问题经常困扰着我,而且因为彼时年轻气盛有时甚至免不了要和客户发生一些小摩擦。随着资历的增长,我慢慢意识到一个问题,就是我们与客户交流的目的,是让客户理解、信任我们对个案提出的解决方案,并且接受我们的法律服务报价,最终让客户愿意将案件委托给我们。这个过程不是像新闻报道一样,单向地将我们的方案传递给客户,而是需要通过双方的反复沟通来使得彼此之间将各自的想法和需求都表达清楚,在此基础上让双方对“什么是最好的方案”达成共识,进而才能进行报价的磋商。
因此,在与客户交流过程中,年轻律师要学会设身处地去思考客户想要什么,什么样的表述更能获得客户的理解和认同,个案结果对客户整体决策的影响是什么。年轻律师切不可只简单地停留在个案的法律分析和判断上,切不可对客户的需求和目标置若罔闻,须知在纷繁复杂的商业世界中,客户有着远比个案胜诉更重要的法律服务需求。例如,个案结果不同的时候,律师要去思考这可能会对与个案有关系的其他权利义务事项构成何种影响;律师在与金融机构客户就个案进行交流的时候,还需要关注个案中提供的证据或者对事实的表述会不会带来行业监管的风险。这些与客户有关的问题,表面上与案件办理没有直接的关系,但却是客户在寻求法律服务方案时必然要考虑到的问题。当我们提出的方案未全面考虑到由此引发的相应后果或者不能够统筹解决客户关切问题的时候,客户对这样的方案必然感到不满意,我们提出的方案也就无法满足客户的需求,虽然该方案可能对个案本身是有效的。
我的经验是,每次与客户沟通之后团队内部都应当进行简短的复盘,回顾客户在沟通过程中的表态,还要更进一步分析有没有其他个案以外的因素需要我们在提出方案时一并考虑的,并且要就该问题及时与客户进行再次沟通与磋商。当客户对于我们的方案或者某一事项提出不同的意见时,要避免仅从自身的角度去看问题,更不能武断地否定客户的观点,而是要再从其他角度想一想有没有可以兼顾客户需求和法律意见的方案或主张。这样才能够更有效率、更有价值地与客户沟通,并且真正让客户理解、认可我们所提出的方案。
二、具体案件办理的思考
然后,我想说说具体办案过程中需要思考的问题。律师在个案办理过程中需要思考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两个方面,这当然无需赘言。但是,思考深度不同也决定了办案的质量有高低,更决定了年轻律师能不能在个案办理过程中积累更多的经验。比如法律关系较为简单的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手里一张借条似乎就可以说明一切问题。但是我们不能简单地就下判断说这个案子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随着法律和司法解释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可能影响借款合同法律效力的因素越来越多。在判断一个借贷案件的风险时,需要思考的角度和问题就要非常全面,进而律师应当向当事人了解更多的事实问题。比如,出借人当时有无银行贷款尚未还清?案涉贷款是什么类型的贷款(生活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出借人在过去一段时间内有无其他借贷行为(可能构成职业放贷人问题)。这些问题在我们出具法律分析意见或者设计有关诉讼方案时均需要通盘考虑。
除了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以外,事实层面挖掘的广度和深度也影响着办案质量和年轻律师成长速度。年轻律师在个案办理过程中,或许因受法学院教育的惯性影响,或许因执业经验的缺乏等,往往会将案件关注点聚焦于法律适用和分析层面,对于案件事实则较为漠视或缺乏主动探索精神。例如,仅满足于客户提供的案件材料,并借此拼凑所谓完整的案件事实,这显然是远远不够的。以我个人观察来看,对案件事实缺乏足够的关注和高度的敏感性,是制约大多数年轻律师成长的一大障碍。我的经验是,最能打动裁判者的是案件事实,以及隐藏在事实之后的常理,所以案件事实的调查和收集应当作为年轻律师执业的基本功来训练。
年轻律师调查事实、收集证据应当秉持发散性、开放性思维,切不可陷入固化、想当然的状态,应保持头脑的开放,尝试更多的可能性。当然,这种发散和开放并非毫无根据的天马行空。事实的调查和收集首先应当以客户主张所依据的法律规范的构成要件为主要依托。年轻律师在面对事实调查和收集时,常感慨脑袋一团浆糊,不知从哪里着手。通常来说,律师主张的基本立场所依据的具体法律规范及其内含的构成要件就是事实调查的起点和逻辑线。如前所述,如果我们想要论证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我们可以根据法律、司法解释的指引着重调查出借人是否存在高利转贷、是否构成职业放贷人等事实,再顺着高利转贷、职业放贷人的认定标准和构成要件去挖掘案件事实。简言之,律师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围绕基本主张,应被整合在基本立场之下,形成有机整体。这是年轻律师掌握案件事实的基本功,但仅做到这点,可能还不够。
年轻律师还应当刻意训练和提高自己对法官可能关注和可能影响法官心证事实的捕捉能力,这更需要开放的心态和头脑。例如,在证明某个自然人是某家公司实控人的问题上,如果没有查询到公开的直接或间接持股事实是否就此放弃,是不是可以再深入调查该自然人与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大股东之间的关系,该自然人设立或控股的公司和该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高度紧密合作关系、是否存在使用相同字号的情形,该自然人是否代表该公司签署过协议或者参加过项目谈判或案件诉讼,以及该自然人及其控股的公司和该公司之间是否存在资金往来,等等。这些事实中,可能单个事实无法影响案件走向,但多个事实的结合论证却可能影响法官心证,并进而产生由或然转向必然的价值。此外,律师还应当注重结合社会生活经验进行推断并展开证据搜集工作,从生活常理出发反向挖掘事实和证据,更容易影响法官心证,更容易被法官接受。而且,所有的行为必定会留下痕迹,利用社会生活经验虚拟行为流水,很有可能会有所收获。
总之,在具体案件办理中,律师既要把控大方向,也要关注和思考细节,在切实掌握案件现有材料的基础上善于从中发掘更多有用信息。法律观点需要建立在扎实的事实基础上,同时事实的收集也离不开法律的指引,年轻律师应该明白,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其实是案件办理的一体两面、缺一不可,而挖掘的广度和深度不同带来的经验和成长自然也不同。
三、与法官沟通
接下来,我想谈谈在与法官沟通过程中的感想。作为诉讼律师,与法官的沟通必不可少。年轻律师在执业初期可能会对与法官沟通这个事情产生紧张、害怕或焦虑的心理,毕竟初期认知就是法官握有个案命运走向大权,若沟通不畅恐招致不利结果。实际上,随着沟通实践的增加,这种忐忑或焦虑的情绪会逐渐得到缓解或消除,但是如何能够与法官进行高效、有效的沟通,却不必然会随着沟通次数增加而自然达成,仍需要年轻律师进行更多的复盘和思考。
可能很多年轻律师在开始执业时,会遭遇与法官沟通不顺的经历,会抱怨和感慨:都是学法律的,为什么法官就听不明白我的意见?对方的某个论点明明没有任何依据,法官居然还重视?为什么法官不能耐心地倾听下我方的观点和心声?本案明明有在先案例,法官却不参考,没有天理?这些抱怨和感慨的背后实际上是年轻律师把自己以及自己的观点看的太重。律师有自己的立场,可法官也有自己的立场和观点。相信很多年轻律师之后会越来越明白,律师和法官属于法律职业共同体,应该说,律师和法官的沟通是能够做到顺畅、高效的,而且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更需要互相理解和尊重。
我的执业感受是,在与法官沟通的过程中,律师首先应对法官保持足够的尊重,在此基础上,去思考与法官开展高质量沟通的方法,达到说服目的。沟通方法的核心也是换位、共情,律师应当设身处地的站在法官的角度去思考,法官需要什么,如何获得法官的支持和认同,如何更好地解决争议。
律师的年度办案数量肯定远不及法官年度审案数量,所以律师应当尽可能提供服务协助法官梳理案件事实,并提供清晰的法律论证供法官参考,简单说就是通过律师的工作和律师成果的分享让法官减负。例如,对于事实较为复杂的案件,提供清晰的可视化图表或专项大事记,就是为了方便法官用最少时间快速掌握全部案情。又如,起草再审申请书时,为了便于法官在调卷前就能理解案件概貌,以简明扼要的语言在文书开篇交代案件主要事实和争议问题,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为使法官获得最佳阅读体验,律师在内容表达上应清晰、简明,在提交文书的字体、字号、间距等方面亦可作设计。我想面对这样周到的服务,法官很少会拒绝沟通,而且通常也会给予同样的理解和尊重,这有利于律师和法官建立起良性沟通的渠道,有利于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健康发展。
年轻律师还应谨记,与法官沟通的最终目的是说服法官接受自己的观点和方案,法官和律师都是法律出身,为了实现这个沟通目标,年轻律师可以尝试做这样一种训练,就是把自己设想成个案法官,不断地思考并问问自己,如果我是法官,个案审理方向怎么去确定,我会关切哪些事实和问题,会有哪些担忧、做哪些考虑,追求的判决效果是什么,等等。然后在这些假设性问题的指引下,为法官理顺和澄清案件审理方向,向法官提供事实,提供法律,提供事实与法律对应的解决方案,消除法官下判的担忧。如果年轻律师能够经常进行全方位的此类思考,并在个案办理中反复训练,不仅有利于促进与法官之间形成高效率、高质量的沟通,也应该能够实现加速成长。
四、总结经验
最后,我想谈谈律师如何从个案办理中总结经验。许多年轻律师在执业之初都会面临办案数量不足的问题,但是年轻律师仍然可以从有限的个案中积累宝贵的经验。经验的积累需要有意识的训练,否则一年又一年只是年岁徒增、动作重复。年轻律师在团队办案过程中往往从事基础性工作,但是并不意味着年轻律师就可以安于现状,年轻律师应该多留心、多思考,通过每一个案件的办理,向身边有丰富经验的优秀律师和其他优秀的同行学习。更何况,在科技和互联网发达的今天,公开的裁判文书、庭审视频、其他同行的知识分享等都可以成为年轻律师快速成长的资源。例如,多观摩庭审视频,虽不能亲自坐上法庭,但可以将自己代入法庭,在各方当事人交锋时想一想如果法庭上坐着的是自己要如何应对,和资深律师还有哪些差距,应该怎么去努力和改进。另外,年轻律师在个案办理过程中不应当将眼光仅仅局限于个案,应通过一个案件的办理延伸到一类案件的办理,如果每一个案件都能够做到触类旁通、由点及面,随着经验的积累,年轻律师在处理各式各类案件的时候必然能够应付裕如。
年轻律师的成长可以说是一个精益求精、永无止境的过程,需要经过千锤百炼,需要潜精研思。对于年轻律师如何思考、如何成长的课题,我也在不断思考和探索,希望我的分享能够给年轻律师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