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定损价格有争议时,保险公司说“我给你修好”,这样说有依据吗

当定损价格有争议时,保险公司说“我给你修好”,这样说有依据吗

作者:勇说车险/yongchezhizhu2019

定损员说这样的话,其实是一种“无赖”的表现形式,不是为了合法的按合约处理事情的立场。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第六条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这里已明确约定,是负责赔偿,不是负责复原和修复或重新置换,保险公司履行的现金形式的赔偿义务 (有其他特别约定除外)。所以,根据合同约定,保险公司不是负责修车,而是负责修车需要的金钱进行赔偿。因此,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讲“我给你修好”,是违反合同约定的契约精神的,保险公司不能给你修车,当然,他们推荐车主到哪家修理企业进行维修,这是另一回事,但保险公司绝对不能强制要求,到哪里修理,决定权完全在于车主,这是法律赋予车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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