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明年1月1日起试行

为规范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签约履约行为,促进园林绿化行业高质量发展,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20-2605)将于2021年1月1日起试行。

该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其性质为推荐使用的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其中合同协议书就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等重要内容,约定了合同双方的合同权利义务。其中明确“在施工过程和绿化养护期内植物死亡,须按原设计品种和规格更换,更换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此外要求承包人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本工程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拨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通用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通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订和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双方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