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法进阶学习解读之十二
热心的爱好者对我一段时间停止更新订阅号文章似乎有点期待,来问问为何没了动静。
没有动静,一是时间不够用,二是解读不是件容易的事。
我的解读过程,实际也是一个学习提高的过程,在不断解读中学习,在学习中不断解读,越到后面,就越感到自己浅薄,当然也越有收获。
今天开始先公布一篇关于十神规定和解读方法的解读。后续内容可能又得等待一段时间了。
命理学习,难,不可怕。可怕的是学的是错误理论。
十神象的规定与解读方法
这方面内容古人都是一鳞半爪的,没有系统的论述。比如有年上伤官性格如何,女命日坐伤官好骂夫之类。这些内容都存在!但用法上仅仅是从一个存在一个动应上说的。不可否认,有动应就有发生,日支能坐杀就必然有杀的内容,日支坐什么就有什么内容,不管你旺衰吉凶。日支是用神、忌神,内容都在,是什么五行、什么十神就按什么解读。比如日支七杀,就是老婆管你的内容,如果为用神,那是为了你好而管你,如果为忌神就什么都不管不顾,就是约束你!在五行上还有分别,都是七杀,木七杀跟水七杀还不同。但这样单纯的取点象没有问题,但主体上形成不了结果。
十神存在着作用的规定性,由此定义了十神的心性,特性,这在传统中有着十分丰富的内容,把十神性质纳入宫位,以十神固有的生克能力判断在相应宫位能产生的作用,进行命理内容的判断,在不进行吉凶评判的前提下,仅仅以十神的作用能力和作用方式进行内容判断,表象是一定存在的。
仅仅凭十神在宫位的存在,可以判断内容,但却不能判断吉凶和结果。
那看十神怎么看?
八字里最主要的一个因素就是月令,所以看十神一定要结合当令看。当令一确定,谁强谁弱就定下来了。十神象以当令十神为依据。
命局的月令具有阴阳旺衰的规定性,命局中的任何元素,其所能产生的影响力,全部由月令赋予,十神心性作用力,显或隐,旺或弱,是有规定性的。不是见到一个十神存在,就无分别地认为一定显示该十神的作用。
年为根本存在,月令为当权,日为动应,时为权衡。那看当令以当令为依据,当令所决定的一个主要作用象,对根本存在的一个主要作用象,是对年上十神的一个主要作用。以年为主要存在也可以,只不过要分析当令。以当令为肯定否定为主体,要考虑到年的因素,年上主体被肯定否定。
以当令十神为依据,当令旺被肯定,当令对年上的作用是一个主象。当令对其它所有十神存在一个规定、一个结果。
年为根本存在,日主无非是年根本存在中的其中一个因素。
日干一定,年根本是一个什么十神就确定下来了。年根本十神的具体状态是什么样子,又是由月令决定的。
月令决定一切,年根本都受月令肯定否定,更不用说其他因素了。
月令对年根本太极,不单是决定因素状态,同样有作用方式。
年太极的中心因素受到影响,则太极中所有因素都要受到影响。月令规定年的同时,已经把所有因素的用忌旺衰吉凶性质全部规定。
十神用是这样用,要解决的前提是以当令十神本身的状态,当令十神的作用,当令十神对年上的肯定否定作用,这些是主要的。
当令十神最强,最能打,就肯定了一个最弱的气,最弱的一定是对立的对冲的那个气,古人叫对气。你能当令,那跟你对立的气最倒霉,六爻里叫月破!但对立之气一定是平衡当令之气,这是一个很矛盾的问题,当令对气是平衡当令之气,而确实是被否定之气,所以最弱之气就产生诸多弱上的不吉内容。这种状态的存在和出现是必然的!
当令最强,对气最弱,是被否定的。从存在上,在月令之下,被否定。
否定与被否定者之间是一组对立,也因要有对立才能产生平衡,要共同存在而统一。如果被当令否定者,不能产生实质的对立平衡作用,则太极就不能成立。所以,被否定者一定要得到生助或救应,有生助救应而肯定了平衡产生。
当令之气最强,就不能再强了,不要再生助当令之气,生助月令之气的五行、十神无疑基本上是忌神,尽管生忌神的不一定是忌神,古人叫仇神,仇神不一定是忌神,但所起的作用结果一定是凶的。这个因素肯定比较凶!这就是否定当令气和肯定当令气的十神!这样出现的内容就比较明确。
这个“否定当令气”应该是“当令气否定”。
肯定当令者,所起的作用一定是凶的。
这个肯定当令气,很多人怎么也想不通。一种根深蒂固的认识是:月令是当令的,最旺的,本来就是当权者,至高无上的,怎么还需要肯定呢?
产生这种错误认识的原因是,把作用方式给忽略了。
肯定当令,就是一种“方式上的肯定”,这是要出结果的。
当令与其对气对立,是建立了一种方式,这种方式中的两个因素,会出现两种结果,一种结果是被否定的一方得到肯定,而平衡成太极。
另一种方式是,当令一方得到了肯定,肯定什么?肯定了灭杀对立,这样,太极就消失。
生助当令,就是把灭杀肯定为结果!
还有,跟当令有特殊作用关系的,是刑冲合害。直接跟当令搞,对立是吉,不对立就起坏作用。这些因素一旦动应,信息就很明朗。
与当令有特殊作用关系的,刑冲合害,这是四种能把地支藏干打开来的作用关系。
刑冲合害的本质,是太极的构建。都与你往来了,怎么可能不产生因素的作用呢?有作用,就必然有生克,有生克,就必然有消长。
虽然一直讲,作用方式不等于吉凶,但是,作用方式一定会产生吉凶和结果。
作用方式不等于吉凶,讲的是不能“刑冲合害”这种字面的意思来作为吉凶评判。
当然从字面讲,从“看样”上,刑冲害看起来“吃相难看”,而合,看起来爽。但这不是吉凶的实质。
比如开山搞爆破的,榨油的,冲。杀猪的杀敌的,穿。审查的,刑。心怀不可告人目的的婚姻,合。
当令是最有力的因素,一旦透干,就成立了,是发生因素。这就叫做成格!这个事情是要发生的。天干是来源,地支是落实,来源和落实都有了,就是发生的一个因素。那这个当令最旺的因素是吉是凶,所起作用的吉凶都不太确定,不是百分之百确定。
如甲木在寅月,这个甲能克土,也能生火,你说是吉还是凶?不好说。
那么当令十神出干作为成格,成吉成凶一点判断都没有,不知吉凶。你说辰月癸水出干,自己是戊土日干,你说是吉还是凶?
癸水出干正财格,不是格局本身能判断出来吉凶的,要看火土要不要你命的。成格和不成格,成正财、正官,根本不是断富贵的依据。
这个成格的概念,是套用格局法的,除了说明当令因素成立,可以作用和被作用而外,没有专门的“格”的延伸意义。
在十神作用关系上,以当令为根本,看肯定否定。从年到月,年的状态被月肯定否定。这个主要作用,是对年上存在的肯定否定,那么年上的动应作为发生的根本,(月)对它(年)的肯定否定就成了主象,所以要注意年上动应的十神,它是存在上的根本内容,只是到月被肯定被否定成什么样子。
年根本的内容,是命局中所有内容都要围绕的根本。
命局中无论日主还是六亲,都要围绕这个中心的变化,来进行各自相应各方面内容的评判。
年气到月被月令肯定否定,你的动应要对年好。你对年好不一定对年产生作用,要看你对月产生什么作用。如年气在月令被否定,那你就要把月打打,你得(去)救应(年),虽然也不一定是对年起的作用。
所谓对年好,就是要为“年所需要的平衡”提供帮助。
年需要扶,你就生他,让他产生平衡力。
年需要制方得平衡,你就当制神。
年被月制了,你去制月,迂回方式,解放年出来。
比如年上水,被月上土否定,我动金当然是最好的,那如果我动木呢?动木也不是太坏,动木至少能克土,你(年)不是被土否定了吗,我帮你把土解决了,你不就好多了嘛。年气如何我如何,我欲如何宜于年。使土不克水,水就有救了。
年上是水,被月土否定,这个年根本构建中,有土水这一组往来。
水宜扶,金本身生助水,就是扶。水被土克,金泄土,也是解除克的方式。己扶年还解除了年的制神。
水被土克,木虽然不能生水,但木可以克土,解除土对水的否定,这是救应,对根本存在的救应。
当然,你说木不是泄水吗?是的。承认有木有泄水的作用,但对年根本存在,是有保全的。就如同你父母很穷,经常受人欺负,卖血供你读书,你成才了,欺负你爹妈的人害怕你而有所忌惮,那爹妈不就得到保全了吗?
那么年作为根本存在,年上十神就是你的本。如果论性格,很简单了,但性格是千变万化的,随时都变的。只不过有一根本常态,但这个常态随着运年一直在变而已。性格是变的。过去有人说三近原则,月干时干日支断性格,把年换了还能读出来性格嘛,瞎扯的。年不同,月令不同,还能读出性格来?
你说我日是甲辰,年上丁火,那你看看,随着月气变化,如果寒月生的,如果是女的,肯定是贫贱多欲,肉欲很强的人。如果午月生的呢,肯定是桃花浪漫的。根本就不一样!如果不看年月,你边都沾不到。
算性格,首先,年为根本,你是什么本性,先把这个问题解决了。如果火强脾气暴躁,金刚强,如果金在火月受克呢?还刚强嘛?要依据五行生克道理和命局存在来算。年为根本存在,在月看肯定否定,金主义、金主刚强。到火月受火,那就得反过来读。
年干十神,反映根本的性格,要看这个十神是被月令肯定的还是否定的,才能进行性格的正反判断。十神心性都存在着两面性。
运年变化,各个因素必然因作用关系而产生变化,性格亦然。
性格,除了看十神的社会表现,性格的根本在五行。
年要到月肯定,才体现五行的性格。如果被否定就相反。
年庚到水月,断臂流芳。这是根本。
以年为根本存在,论在当令的肯定否定,这是动应上的根本模式,论一切都是这样论。以此模式为依据,论各个六亲六神的存在对应状态。假如论兄弟姐妹,比劫为兄弟姐妹这个定位是不错的,如果官星当令兄弟姐妹就有可能少,这个依据对不对呢?
官星当令兄弟姐妹有可能少,但也有多的。以实际动应来算,当令是否定比劫啊,如果确实否定那就少。古人讲年月官杀是老大,兄弟姐妹按年、月、日、时排下来的,分先后。年月上出现官杀,年月上就没有兄弟姐妹,所以你是老大。如果年月出现官杀被否定,你就不是老大。
月令为权,对存在的肯定否定是依据。论比劫,当令官星一定是否定比劫的,那兄弟姐妹被否定的事项就可能发生,就有可能导致兄弟姐妹少。而实际组合上对这种否定是否承认呢?官杀要克兄弟姐妹了,如果动应上就否定官杀,那兄弟姐妹就多。月令存在是一种决定性的,特别是水当令,日主是火,官杀当令,如果年上有火在子水月被官杀否定,一定出现了一个前提,就是比劫被否定,这个象就能读出来前面没有兄弟姐妹(年月没有)。
前提已经确定了这个象。午火年生子水月,自己动丙火日干,午火生子水月,比劫在年被当令否定,主气读成这样了,就是没有兄弟姐妹。仅仅子水当令,年动应发生了,有兄弟姐妹被否定,就成了前提了。
官杀当令,就是否定比劫存在的。
年根本如果是官杀,在根本太极中,就是“根本中”否定了比劫,那兄弟姐妹在日主出现之前,是被否定的。
即使官杀当令,年根本太极中,有印,那不是根本就有这化官杀肯定比劫的因素了吗?
官杀当令,年根本中就有食伤,这个比劫不也同样不受官杀否定吗?
年为根本,一不小心否定子女,当令否定子女,一不小心当令否定寿命哪,年上是寿命星被当令否定,那就早死。后面升官发财都跟你无关了。
“年为根本,一不小心否定子女”,要好好领会。
这里不是讲年的五行否定了子女星,而是讲年这个太极中,被否定的星,正好是子女星。
如果年根本中被否定的正好是日主寿星食伤,比如印星当令,年根本中有财,那否定寿星就成了肯定。
所以用当令十神一定要看它搞什么东西,最主要的是对年搞什么。如果年为寿星,当令否定了,直读夭折。如果不否定你(的寿星),否定老公(寿星)呢,老公早死。否定老婆呢,老婆早死。否定哪个哪个早死。
年为寿星,被当令否定,年在日主运限上为早,早期就出现寿星不存在,夭折。当然讲的是没有救应的情况。
任何一个十神,必然是某一六亲的食伤寿星。
在当令之下,年根本中,被否定的十神,是哪个六亲的寿星食伤,该六亲寿不吉。
问题在哪里?在年上!
假如你是女人,庚子年,生在寅月,是甲木日主。好了,到这里为止,你嫁老公就必然早死。
甲木日主庚子年根本。
甲木日主以金官杀为夫,庚杀在年支子水结婚证上,这个杀就是结婚丈夫。
庚子年戊寅月,阴主体,庚子,金肯定水这个根本太极,是否定火的,常规我们认为是日主食伤不吉,日主寿不吉。这看法理论上没有错,也是正确的看法。
我们很少能由庚子这个根本太极看出夫星寿不吉来,原因就是一直跳不出生克的固化思维,总是以为被克者遭殃不吉,很少能确立“不得平衡者”不吉的认识,这几乎成了一种难以扭转的认识。
庚金生水,水为官杀之寿星。金水肯定,那火就是被否定了。火都被否定了,那水,平衡都没有了,寿星需要的阴阳太极就不存在了,那水的吉又从何而来呢?
刚才讲的兄弟姐妹在年,这是印星吗,子水是印星嘛,是官星所生,是官星的健康星。好了,现在年上出现了子水不吉,印星不吉,老公不吉,庚生子水不吉,假如这个地方再一动子,老公早死,也可能找不到老公。老公不吉,老公穷,印星不吉,克夫命。动这个字老公就得死,就是个克夫命,嫁老公肯定穷。包括哪个先死,都能看。哪个有钱哪个没钱都能看。但假如我动个辰土,老公就当官的了。再动个寅木或者午火,老公有钱。这就是基本可能,还有具体变化呢。
年上根本,庚子,看出了最不吉的是水,这个在根本不吉因素水,千万不要跑到日时来,特别是千万不要跑到日支来。
这一跑到日主太极我宫,那就是这个不吉因素“我得到了”,我遭遇这个不吉,就与我成了“一体”,成了必然。
年上根本庚子,夫星肯定了水阴不吉。
以夫星为中心,如果我宫动辰土,辰土本身藏干就有土克水,阴有制,主贵。庚杀一体的子水水阴被制,夫星得贵。
如果动了寅木或者午火,就是靠阳气平衡官杀一体的子水,或者平衡为阴的官杀本身,阳气主富。
你日上动了午火,时辰非得再动个子水;日动寅木了,你非得动个申金,动申金问题还不大。动的因素,能肯定这种状态,什么都不考虑了。假如以金为老公,金在年生水为凶,生病象。
动一个用神因素,仅仅表明有因素,这个因素既可能被肯定而产生平衡,也可能被否定而失去平衡。这就是变化。
夫星寿星不吉,动应因素有救应,但救应因素没有得到肯定,说明这个救应因素会变化,救应因素变化必然导致夫星的食伤发生变化,在一定时段,寿星有救应,一段时间内,救应又没了。食伤寿星也为健康星,在救应被否定之时,生病甚至损寿,都是可能的。
但就仅仅一个变化,不也体现身体一会好一会不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