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上帝非彼上帝——哲学漫谈之二十五
在人类早期社会环境里,人的社会属性主导着社会的运行,人类整体上普遍具备自觉服从集体利益的大我意识,(唯物主义认为)这种意识延续于类人猿的群体生活,同时亦直接构成当时人类的潜意识,这意味着,当时的生产力水平决定了个体生命对群体生活的依赖性极大,根本不具备独立生存能力,这又决定了当时的人们普遍尚不能形成独立于群体之外的个体自我意识。
由此可见,早期人类虽然有了自我意识,但仅限于把自己和自然分开,尚不能将自己与部落和他人区格开来,也就是基于自私自利的小我意识尚未得到根本建立。在这种环境里,作为人类思想精华的文化能够首先产生,但仍只能掌握在少数人手里,因为这种文化以奉天事神为主,所以这样的文化既是进步也是局限。
在奉天事神的社会生活中,文化因盲目崇拜的神秘性,使普及成为不可能,于是掌握了文化就是掌握了领导权,巫与祭司阶层得以产生,而非文化拥有者只能盲从于事神者的指挥。这样的文化环境里,当然也使得作为思想中的思想和文化中的文化——哲学——的形成成为暂时的不能。
哲学的产生必以社会分工出大量闲人的存在为前提,而早期部落的群体生活根本不具备这样的前提,因为生产力水平低下,每个人都活在强大惯性中,大家都只能勉强靠天吃饭,使真正意义的私人空间都没有,当然不能产生支撑完整独立人格的哲学。
在这样的群体生活中,人类基于个体意识上的痛苦是客观存在的,可惜主观上却不能被有效认知,因为这些痛苦相对于随处可见的死亡来说是无关紧要的,因为当时的群体利益与个体利益是完全重合且不可分割的,是以群体利益完全覆盖碾压一切个体利益——没有社群的存在,就没有个体生命生存的任何可能,个体生命当然只能服从并服务于群体生存,这是每个个体生命基于本能的自觉意识,当然也无须借用新思想(哲学)来帮助解除现世的痛苦。
哲学欲获得萌芽,必须首先打破旧生活的局限。幸好这种破坏的基因是从地球上诞生生命就开始种下了的。具体是谁种的呢?唯心主义说是上帝种的智慧果,唯物主义说是某种物理或化学能量,但我认为是道,是自然界中那个先在的规律的规定性决定了必然要在地球上开展一次偶然的生命演化历程。
而且我认为,人类需要通过在哲学之上设一个道的概念来统合唯心哲学与唯物哲学之间老死不相往来的矛盾,从而给人类哲学一个统一概念。结束了哲学概念上的分裂,人类才能真正实现思想统一的和谐,因为中华文化中道这个概念既是抽象的,又是具像的:现实世界的道路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可以象征人类时空的无始于无终;现实世界的路网可以象征矛盾的普遍联系原理;现实世界路网便于普及化象征哲学的日益普及化,全球经济一体化于地球村可以象征人类文化的大同。
道的概念可以统合唯心与唯物的纷争,我们可以这样想,如果上帝创造了宇宙,可宇宙又是至大无外的,那么上帝居于何处?既然无可存在,又无处不在,那就只能如道与规律一样,是抽象存在。
我认为,这种抽象存在与人的思想一样,是看不见和摸不着的,这样,宇宙的规律性运行便成为上帝制造的客观现象。对比而言,人类也制造了文字,以演绎主观抽象于客观,所以,人完全具备了上帝一样的神性。这样,我们可以推定,神性不过是规律性的人为把握与运用,根本没有必要太过惊诧,也没有必要不自信地神话了别人,结果把自己自甘堕落成人家的奴隶。
如果人类就此弥合了唯心与唯物之间的争吵,让世道人心因此而变齐,即便是上帝直的存在着,他也能够体谅唯物者的苦心,因为据说上帝是无比慈爱的,所以他应该能够接受人类的自治,选择主动隐退。如果上帝连这点小事儿都斤斤计较,那么人类就更没有尊崇他的必要了,可以让其提前退休了,因为他干了这么多年,人类依然不太平,他就是个不称职的神。
在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人类的生活真的不需要上帝的频频出现了,上帝该隐退了,至少西方基督教文化的上帝应该在中国隐退了,因为他们的上帝与中国的上帝从来就不一样,他们的上帝让人类作他的奴仆,而我们中国的上帝在种种神化中都是为人谋福祉的,是服务于人的,所以,他们即便不退出中国思想领域,也应该换个名称,不能再与我们中华文化中的上帝混淆了,至少从版权角度不能再借用我们上帝的权威性扩大他们的市场了。
但是我还是尊重教徒们的信仰的,只是请尊重我们的信仰,千万把你们的GOD换个上帝以外的其他名称吧,因为这样的混淆着实不符合现代商业文明与律法,务请正本清源为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