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工程量核减需要红冲专票,业主注销了谁来开红票信息表?

何博士注:

这个案例是一个活生生的案例,也是一个沉痛的教训。某施工企业承揽一个项目,由于种种原因提前开票(未收款即向业主开具专票),后工程造价被核减,按照增值税政策的规定,这属于销售折让,应在折让发生时,开具红票。

由于这张专票业主已经认证,根据现行红票开具规则,需要由业主发起开具红票信息表,可遗憾的是,业主已经注销,因此无法开具……,多交的100多万税无法抵减。

所以我经常强调,发票开具要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来,如果业主让施工企业提前开票,施工企业必须要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前车之鉴,务必关注!

问:我公司是一家建筑施工企业,于2017年向托克逊县政府的平台公司托克逊县XXX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后因生态公益林问题终止,直至2019年11月经该县政府审计局核定工程造价低于我公司已开具发票金额,我公司需开具红字发票,找到该公司前会计,回复当时发票已认证,但抵扣联已丢失,公司也已注销,无法向我公司提供《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并向我公司出具了该县税务、市场监督局同意其注销的文件复印件。这之前我公司不知道该公司已注销。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到托克逊县税务局核实对方公司存续期间一直是零申报,金泰环保公司的进项发票只认证了,未抵扣,现我公司与托克逊税务局协商,该局认可这个事,但无法向我方开具红字信息,让我公司与本公司所在地乌苏市税务局联系处理,我公司与乌苏市税务局沟通时,希望以销售方进行红字信息申请,但乌苏市税务局以该发票已被认证,不同意由我公司发起申请红字发票开具申请单,在与自治区12366的了解下,最后回复还是无法解决。因我公司多开具了4028591.77元的发票,如果我公司无法开具红字发票将多开的发票红冲,会导致多缴纳增值税39.92万元,多缴纳附加税4.79万元,多确认收入358.15万元,多缴纳企业所得税89.54万元,合计多交税费134.25万元,现向自治区反映这一情况,希望协助我公司取得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减轻我公司税收负担,该项目本身由于久拖不决,项目亏损严重,给我企业已造成了很大的困难,恳请解决!由于对方企业的股东是托克逊县国资委,我公司也无法用诉讼方式解决此事。

答复机构:新疆纳税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2020-01-07答:感谢您的咨询!您的问题我们已通过电话形式答复,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新疆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信息来源:税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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