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证据链条构建与基本证据清单、指引提示
公安机关是刑事诉讼的侦查机关,刑事诉讼已经由原来的以“侦查为中心”转向“以审判为中心”,“以审判为中心”就是以庭审为中心,以庭审为中心就是以证据为中心。整个刑事案件的侦查其实就是围绕着犯罪事实收集和固定证据。我们所收集和固定的证据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移送给检察机关之后用于指控犯罪事实。
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整理出一些常办案件的证据清单供我们办案的兄弟们参考。

(一)案件线索来源及查处经过
1、案件是如何被机关查获的:
报警记录;
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登记表;
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立案决定书;
取保候审决定书;
收取保证金通知书、起诉意见书。
2、公私财产直接损失数额及被告人无能力赔偿数额:
现场高速公路护栏及被告人驾驶车辆受损照片;
【指引提示】
车辆行驶证证实被告人张某甲驾驶的车辆所有人为某**有限公司。
证实损失数额包括被告人张某甲支付车辆维修费6000元,支付路产补偿费5350元。
物损评估意见书;
物价认证中心结论;
车辆行驶证;
车辆维修凭证;
赔偿高速公路护栏修理费的人工发票。

(二)查证犯罪事实
1、犯罪时间
被告人张某甲供述;
【指引提示】证人张某乙、龙某某证实当晚与被告人共同饮酒。
证人张某乙、龙某某证言;
高度公路路段监控录像;
公安机关出警记录。
2、犯罪地点
现场勘查笔录及照片;
证实案发地为:夏*高速公路隆*段1956公里加240米路段;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
被告人供述;
案发地及周边监控录像。
3、犯罪人员
被告人张某甲的户籍户籍资料;
【指引提示】车辆行驶证证实被告人张某甲驾驶的车辆所有人为某**有限公司。
证实事故由被告人本人造成。
被告人张某甲的机动车驾驶证;
被告人驾驶的川E****2五十铃牌轻型普通货车辆行驶证;
4、主观状态
被告人供述;
证实被告人没有犯罪前科;
被告人驾驶(违章)记录。
5、犯罪行为
道路交通事故勘查笔录及相关照片;
【指引提示】
1、证实被告人所驾车辆发生交通事故
2、证实被告人肇事后未逃离现场
3、证实张某甲血样检材中酒精含量为169.5mg/100ml
4、证实张某甲的驾驶罪、肇事车辆已被扣押
5、证实现场物损情况
事发高速路段监控录像;
事故现场方位图;
证实案发时车速状况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车辆与护栏撞痕、轮胎痕迹等痕迹鉴定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物证检验报告;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扣押物品清单;
证人张某乙、龙某某证言;
被告人的供述。
6、事故责任
川E****2车辆行驶证;
【指引提示】
1、证实该肇事车辆的机动车属性及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包括行驶证、年检信息以及车辆安全机件状况。
2、证实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被告人张某甲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3、被告人张某甲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川E****2车辆照片(包括发动机号、车架号)
证实肇事车辆安全装置和安全机件状况的司法检验报告书、司法鉴定意见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三)证据充分性及排他性
证据充分性及排他性说明
(四)罪前罪后表现及其他量刑情节
被告人的自首、坦白、立功、前科劣迹等情况
案发经过
【指引提示】
1、证实被告人系醉酒驾驶,包括血样提取记录、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等,证实张某甲案发血液酒精含量为169.5mg/100ml,未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2、车辆行驶证证实张某甲并非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被告人张某甲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被告人没有逃离现场;
被告人没有交通肇事前科;
被告人肇事后的表现;
被告人供述;
监控录像;
被告人是否支付赔偿款、是否与被害人达成谅解等情况;
支付车辆维修费凭证;
赔偿高速公路护栏修理费的人工发票;
受损方的证人证言;
高速护栏及肇事车辆物损评估意见书;
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

(五)涉嫌罪名
危险驾驶罪:
【指引提示】】
1、张某甲具有醉酒后驾车造成交通事故并负事故全部责任,系醉酒后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等两个从重处罚情节。
2、张某甲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从轻处罚情节。
3、被告人醉酒驾车行为已导致高速公路防护栏和其驾驶的由某有限公司所有的车辆受损的危害后果;
4、被告人没有发生导致他人受伤的交通事故的情形,并非危险驾驶罪的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如果行为人醉酒驾车发生导致他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则涉嫌构成其他犯罪,张某甲不具有上述情形,不影响对其以危险驾驶罪定罪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