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赠与协议书
房屋宅基地赠与协议书
赠送方:土桥社区十二组居民曾祥平、曾祥信
受赠方:土桥社区十二组居民曾祥更
一、原由:原杨世村四组村民曾凡仪、陈合英夫妇膝下无儿无女无其他亲属,属杨世村五保户。曾凡仪夫妇生前的管护及各方面全部由曾祥平三兄弟负责并全程履行了管护义务。曾凡仪名下有老住宅一间半,用地面积102.9m',建筑面积78.7 m,经曾凡仪夫妇生前口头承诺,村干部在场见证全部送给其三个侄儿(曾祥平、曾祥信、曾祥更)三兄弟继承。曾凡仪于2006年2月去世,陈和英于2019年4月去世。曾凡仪夫妇留下的老住房、宅地基和房前屋后空地使用权归曾祥平三兄弟自然继承所有。
二、赠送方各自建有住房,赠送方与受赠方兄弟间关系非常融洽,现赠送方曾祥平、曾祥信自愿将曾凡仪名下的老房子、宅基地和房前屋后所各自继承的部分土地使用权一并赠送给受赠方曾祥更所有管业,无异议。
三、受赠方如将赠送方的老房拆除,或另行改建不受赠送方及家人的制约,并积极配合受赠方拆除、改建或另做它用。
四、本赠送协议是在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前提下,在土桥社区干部的全程见证下达成,一式三份,签字生效,不得反悔。
赠送方:
受赠方:
见证方:
2020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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