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伦灿:艺术营销要反映出艺术消费者利益的最优化组合

关于艺术营销者。市场营销的目的是使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联系达到最最优化,并使他们能够最大程度的相互满足,由美国营销协会出版的《营销学术辞典》中对营销的定义是:“营销是能够满足个体和组织交换目的的方案制订,以及实施创意、定价、促销并且在理念、商品和服务方面进行分销的过程。”《营销学基础和实践》将其定义为“有效确认、参与并满足消费者需求的管理过程”。营销要反映出消费者需求及需求的满足、企业与消费者间的联系和利益最优化。

对于艺术营销的理解,迪格雷斯在《艺术营销指南》中这样提出“艺术营销的基本目的是将适宜数量的人,以适当的形式与艺术家进行沟通,并且在这个过程中达到与实现企业目标可相提并论的最好的经济收益。”根据上面的阐述,我们可了解到艺术营销者的任务反映在艺术产品的定价、分销、促销,提供服务等方面的艺术活动,艺术营销者的艺术营销行为涉及到艺术消费者的需求及满足,艺术家的创造需求及满足,企业与艺术消费者间的联系与利益最优化,企业与艺术家间的联系与利益最优化。艺术营销者艺术产业运营的主要活动者之一,他们将已经存在的艺术产品提供给对之感兴趣的艺术消费者进行艺术消费,并在这个过程中获得最高的利润,同时兼顾企业组织机构或各种环境因素,如保证艺术从业人员工资、福利、创建坚实的发展操作蓝图、使消费者满意、使艺术创作主体满足,让企业融在自己所处的艺术市场环境当中。

艺术营销者应熟悉艺术家的创作欲望与艺术消费群体的消费需求,将艺术家与艺术消费者以合理的方式进行交流与沟通,实现艺术消费者的消费需求满足,艺术家的创造需求满足,企业与艺术消费者间的联系与利益最优化,企业与艺术家间的联系与利益最优化。艺术营销者要求要熟悉科学、法律、文化、艺术、经济等运营规律,属于符合型人才,应注重自身整体身心素质的提高。这也提出了艺术企业单位对艺术营销人才培养的要求,借鉴国外艺术产业运营发展经验和我国的文化产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只有通过艺术营销主体的培育和努力,艺术资源才有优化配置可能,达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货畅其流,艺术产业运营才能真正走上正规,并不断发展、完善、壮大起来。

谢伦灿,中国传媒大学教授、博导。微信公众号:文化工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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